收藏 分销(赏)

设计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协议.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990619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7.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计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分支机构合作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增强企业活力,开拓市场,搞活经营机制,甲方在市设立分公司(办事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由乙方具体负责分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甲方协助并提供给乙方办理工商登记和资质备案需要的有关材料,乙方承担分公司(办事处)成立所需的各项费用。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2、乙方自主管理分公司(办事处),经济独立,自负盈亏,互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债务。乙方承诺对甲方授权的各种文件、印鉴等合法使用,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授权乙方对外签订设计合同,当乙方的经营活动致使甲方利益受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甲乙双方签约后互不限制对方的经营活动地域。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提高甲方的企业知名度,努力做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4、合同签订后,管理费到位,乙方可以成立办事处,可授予设计合同专用章和工程技术章;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办理相关业务手续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入甲方,其四金由乙方转入甲方后代缴。5、乙方设计人员齐全,经甲方考核认可之后,可以申请注册成立分公司,可授予公章和工程技术章;乙方各专业有一个专业过硬的设计师在甲方注册并缴纳四金,并能在乙方正常上班,待工商部

3、门核准后,所做施工图经审查合格,管理走上轨道,则按年度授予施工图出图权,所需个人注册章由乙方自行解决.6、乙方需缴纳印鉴押金,每个印鉴押金1000元。7、经甲乙方双方协商,采取如下两种缴费方式之一,分别如下:1):乙方向甲方采取每年固定上缴管理费的办法:第一年上缴人民币20万元,第二年上缴人民币30万元。自双方签字日起30日内缴纳第一年管理费的50,满7个月后缴纳余下的50%,以此类推。若需甲方开具发票和走账,需另付11作为税和账务管理费,在乙方不具备独立审图的情况下,乙方需另付1%的审图费。 2):按比例上缴管理费的办法:按合同额的18作为管理费(均含税)上缴甲方。由甲方开具发票时,乙方需预

4、先缴纳10的税款(款到后冲抵管理费)。当甲方认为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甲方对乙方按近二年甲方设计收费的平均价收取管理费。7、乙方不得再开设分支机构或同意别人挂靠分公司出图,一经发现任由甲方处置.8、乙方在每个项目确定投标前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均应报甲方备案。设计过程中,项目设计的有关资料、批文、计算书、电子文件等均应以设计阶段按照甲方技术档案管理登记表的内容报一套到甲方归档.甲方可以择机抽查分公司的设计质量,并有权随时收回授予乙方的出图权.9、乙方每月底应把盖章报表、财务报表及人员变动情况报甲方备案。10、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新的建筑设计信息和注册再教育以及其它必要的专业培训教育等信息,其人员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2、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期满且双方仍有意向可参照本协议根据具体情况续约。1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