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居间协议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财务顾问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费用(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就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提供居间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为甲方初审提供项目融资方的基础信息;2、资金总规模为不少于亿元人民币,期限为年。3、融资模式为,综合年化总成本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收益,机构报酬).(
2、二)服务方式乙方在法律框架和内部管理要求范围内,提供项目融资方相关信息,协助甲方与融资方达成正式的融资协议。(三)居间费用支付方式及计算方式1.甲方在足额收到相应的融资款时,甲方有义务支付乙方居间费用.本协议约定的居间费总费用为:实际放款金额(%综合年化总成本)融资年限。 2 。若募集资金不是一次性到位,则每期居间费的支付方式:居间费(每期)=当期实际到位资金额度(%综合年化总成本),甲方应于每期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未尽事项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3、乙方指定居间费收款账户为: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正式借款协议签订后,按时足额履行
3、放款义务。2.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居间费。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助甲方确定最终融资条件。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及乙方为审计需要向审计机构提供甲方的资料除外。四、税收如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就本定向计划项下管理费征收营业税以及相关附加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就乙方获得的财务顾问费征收营业税以
4、及相关附加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在计划成立时生效,本协议有效期截止到完成居间费用支付之日.六、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协议相关名词术语未作约定的,均以正式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 (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