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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实际,根据xx市纪委《“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郑纪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xx市纪委宣传部、xx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系列宣传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工作总体格局中谋划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形成合力,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的纪律规矩,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营造舆论氛围,巩固好、发展好我市“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二、参加单位
主办单位:xx市纪委宣传部、xx人民广播电台
承办单位:xx人民广播电台纪检监察室;
xx人民广播电台五套频率新闻广播、经济广播文娱广播、都市广播、音乐广播;
xx人民广播电台新媒体中心、蜻蜓河南客户端。
三、宣传内容及责任分工
1.播发“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廉政公益广告,每天10次。
责任单位:xx人民广播电台五套频率
2.继续开办《廉政时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走进直播间》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xx经济广播
3.设置“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网络漂浮窗。
责任单位:新媒体中心
4.会面客户端设置“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图文页面。
责任单位:新媒体中心
5.设置“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语音页面。
责任单位:蜻蜓河南客户端
四、宣传周期
第一阶段:2018年4月上旬至2018年6月上旬,重点宣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重点宣传各单位经验成果。
五、有关要求
1.“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公益广告由各频率自行负责策划、制作、播出,每天播出不少于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年底纳入xx电台公益广告评选活动。
2. xx经济广播按《廉政时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走进直播间》计划,继续安排组织节目播出,并根据节目收听率、粉丝数、互动量等标准,年底配合新媒体中心“会面客户端”,组织开展对各期节目的评选活动。
3.新媒体中心负责在“xx广播在线”设计、制作、刊发、更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漂浮窗,链接xx市纪委“xx廉政网”;在会面客户端设计、制作、刊发、更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图文专题页面;年底组织开展对《廉政时空》各期节目的评选活动;年底集中开展对“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知识竞赛活动。
4.蜻蜓河南客户端,负责设计、制作、刊发、更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语音专题页面。
5.xx电台纪检监察室负责各责任单位任务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学院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部署,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包括纪检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现制定学习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锻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务求取得实效。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8年3月20日至5月18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学院通过印发《通知》和召开专门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全院包括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自学为主,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为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要抓好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纪检监察审计部将邀请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辅导报告,解疑释惑,辅助学习。同时,纪检监察审计部将组织研讨交流和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8日)。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所在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于2018年5月18日前根据本次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一篇报纪检监察审计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部认真总结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5月20日前报新乡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准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并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对不认真学习、搞形式、走过场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把握学习方法。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纪委的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展学习,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并将此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县委决定,2018年3月到7月,在全县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主要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8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8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本单位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8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于4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0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0日起局机关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股(室)、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自治区、桂林市、xx县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局属二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局属二层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局属二层单位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属二层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
(三)严肃问责。局属二层单位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桂纪办〔2018〕2号)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重点督办,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对各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开展“一案三查”,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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