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在公路工程现场设置的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和抽检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本办法所称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是指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项目质监机构负责对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 工地试验室未经能力核验或经核验未通过的,以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六条 项目业主应当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开展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由所属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第七条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填报“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 母体机构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
(四)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七)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九)试验室、养护室管理制度;
(十)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
(十一)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制度,准确反映施工企业自检频率和监理企业抽检频率。
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应当包括:母体机构名称和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及工地试验室。
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检测人员。
试验检测及审核人员的签字权限应在检测证书规定的专业范围内。
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授权负责人的下职责包括:
(一)审定和管理工地试验室资源配置,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签发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规人员有权辞退。
(二)建立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权拒绝影响到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公正、准确。
(四)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监机构,并建立不合格试验检测项目台帐。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能力核验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的能力核验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业主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的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以及考核现场实际操作水平等,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能力核验。
施工单位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核验。业主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建立的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核验。项目业主核验通过后将核验结果报质监机构备案,质监机构实施监督抽查。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应在工程开工前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向项目业主提出能力核验(初验)申请(详见附件二).
申请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一)能力核验申请表;
(二)母体机构《等级证书》及业务范围(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授权书;
(四)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聘任用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及主要人员的试验检测工作简历;
(五)组织机构框图;
(六)人员分工及职责;
(七)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监管制度;
(八)工地试验室工作与管理制度;
(九)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十)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十一)通过委托方式选择的母体机构建立的工地试验室还应提供:
1、母体机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双方合同。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后,项目业主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审查,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符合性,通过初步审查后14日内组织现场核验.
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设置考核条件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要求按附件三配置,试验室人员由业主核准,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工地试验室环境要求参照附件三配置,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及工程实际需要.
(三)现场考核内容详见附件四。
第十五条 经项目业主审验通过的工地试验室,应当填写“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五),报送项目质监机构,质监机构监督抽查通过后,对登记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出具“公路工程工地试室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五)。
第十六条 项目业主收到“公路工程工地试室备案通知书"后,可向工地试验室发放“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考核合格证” (详见附件六)。
工地试验室对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当由母体机构报经项目业主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四章 工地试验室管理
第十七条 母体机构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负责,应当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进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承担本项目部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同一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为其提供工地试验室服务.
特殊材料如桥梁橡胶支座、钢绞线、锚具、混凝土外加剂等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送检。
第十九条 试验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由符合要求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
第二十条 对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管理:
(一)母体机构应制定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制度,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质监机构建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专用信息库,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对其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业主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擅自离岗或同时任职于两家及以上工地试验室,均视为违规行为,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予以扣分;
(四)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或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质监机构及项目业主应当对工地试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工地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超出其母体机构《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有无变更审批手续;
(三)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贯彻执行;
(四)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或校准情况;
(六)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现行有效;
(七)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八)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九)试验检测环境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十)是否建立和执行台帐制度,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十一)是否建立和执行不合格报告制度;
(十二)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并执行;
(十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是否检查,有无相应检查记录;
(十四)外委试验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十五)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工地试验检测活动中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及业主应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整改或取消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降低或撤消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将不良行为记入试验检测机构档案,作为试验检测机构复查、降级、注销的依据。
(一)工地试验室未经核验擅自开展工作;
(二)工地试验室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
(三)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变化,未向业主申报及未经项目业主同意、未向质监机构备案;
(四)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项目业主(或监理)批准移作他用;
(五)转包、违规分包试验检测任务;
(六)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七)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
(八)经查实,涉嫌出卖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九)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责令限期整改超过三次的工地试验室,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及业主应当暂停其试验检测工作并整改;暂停试验检测工作并整改超过两次的工地试验室,应对其母体机构予以警告,其母体机构在一年内不得新设立工地试验室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并按交通部颁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罚母体机构。
第二十五条 试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项目质监机构及项目业主应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情节严重的注销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一)不遵守试验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
(二)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
(三)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
(四)冒用试验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
(五)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验检测人员证书;
(六)涂改、转借、出让试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项目质监机构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一: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编号:
因 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设立 工地试验室,授权启用试验室公章: 授权 同志为试验室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 ),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本单位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和结果负责。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 项,参数 个,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主 要 试 验 检 测 参 数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机构等级专用标识章:
授权机构: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申 请 表
工程名称:
合 同 号:
工地试验室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制
一、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
所属监理机构或项目部
工程规模及主要构造物
工地试验室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所属母体情况
母体名称
行业等级/是否通过计量认证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
总人数
技术人员数
中级以上人员数
试验室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专业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检测人员证书编号
主要仪器设备
数量 (台套)
试验检测用房面积(m2 )
试验场地(m2 )
办公场地(m2 )
试验室
标养室
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应按工地试验室实际具备开展能力的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二、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学历和专业
职称
从事试验
检测年限
证书编号
注:“证书编号”指通过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统一考试取得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证书编号,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注明考试时间和通过考试的科目以及公告文件的文号.
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量程或规格
准确度
检定/校准单位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备注
四、申请工地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注
注:填写时应按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标准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五、外委试验检测项目一览表
序号
试验项目(参数)
采用的标准及方法
拟委托试验单位名称
试验单位资质
计量认证情况
备注
六、工地试验室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清单
序号
名 称
相应编号
备注
七、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二寸彩照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试验检测资格
证书编号
主要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号
工作内容
担任职务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审查意见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业主考核结果: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工地试验室设置条件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工地试验室类别
公路工程
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
高速、一级公路
普通公路
高速、一级公路
普通公路
试验人员总数
≥4人
≥3人
≥4人
≥3人
技术
负责人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
试验
工程师
≥1人
宜≥1人
≥1人
宜≥1人
高速、一级公路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功能区
类别
水泥室
水泥
混凝土室
土工室
集料室
力学室
样品室
沥青
原材料室
沥青
混合料室
料棚
标准养护室
办公室
面积
要求
≥ 15 m2
≥ 20 m2
≥ 15 m2
≥ 15 m2
≥ 18 m2
≥ 10 m2
≥ 18 m2
≥20m2
≥ 10 m2
≥ 20 m2
≥ 25 m2
注意事项
1、业主单位在考核试验室场所面积时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别分别叠加所需要的面积;2、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3、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4、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5、其它公路可参照执行。
附件四: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能力等级
现 场 评 审 报 告
工地试验室名称::
报告编号:
评审组长:
评审时间: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专家评审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 页,共 页。
三、本《现场评审报告》适用等级评定和换证。
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现场考核评审意见
工地试验室名称
现场评审意见
一、总体评价
二、评审发现的问题及需改进之处
三、结论及建议
鉴于以上评审意见,评审组认为该工地试验室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相关条件和要求,评审组建议:
1、通过评审。□
2、该工地试验室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在10天内将整改报告经评审组长确认后,予以通过.□
3、该工地试验室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满1个月后提交整改报告,经评审组现场复核确认后,予以通过。□
4、不予通过.□
评审组长
评审日期
评审组成员
二、工地试验室现场考核评分表
类别
考核验收项目
规定分
评分标准
评分
人
员
12分
试验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4
试验负责人必须达到任职资格要求,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试验人员配备合理。
4
按试验项目配备试验人员,人员不足酌情扣分.
试验人员持证率。
4
试验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不足按比例扣分。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25分
具备工地常规试验所必需仪具,其精度、量程符合要求.
15
根据核定的试验项目,达不到条件按比例扣分。
非标仪器设备有自编校验检定方法,并已进行检定或校准。
5
所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
试验室布置合理、环境整洁。
5
试验室布置、环境满足要求,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试
验
管
理
25分
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
5
建立健全各项试验规章制度,缺按比例扣分.
有必要的现行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
5
试验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资料齐全,缺按比例扣分。
有齐全的试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格式.
5
试验原始记录及各类试验统计台帐齐全,缺按比例扣分.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5
技术(质量)负责人不熟悉扣3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扣2分,运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外委试验操作规范。
5
外委试验项目清单明确,缺扣5分。
试
验
水
平
38分
实际操作。
38
见“现场考核工作用表一”
合 计
100
注: 1。评分时,对任一考核项目的扣分不超过该项目规定分值。
2、评审组评分≥85分,予以通过;80分≤评分〈85分,需限期整改;评分<80分,不予通过。
三、现场试验项目一览表
序号
现场试验报告
标准、规范、规程
缺陷事实摘要
备注
编号
名称
名称及代号
综合评价意见
本次试验室现场试验包含 项检测标准,共计 项参数。现场试验共出具报告 份。其中存在问题如下:
评审组长:______________ 评审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四、试验检测能力确认表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参数
备注
评定专家组签名:
五、评审组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姓 名
单位名称
职称/职务
评审内容
联系方式
签字
现场考核工作用表一: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水平测试
现场评分细化表
类别
评 分 标 准
规定分值
评分
水平
测试
38分
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不持证1人扣1分;
3分
2。环境条件应符合试验规程要求;
1分
3。在试验前后分别对所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了状态检查测试;
2分
4。能够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所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完整、规范、熟练操作;
6分
5。能够熟练地使用仪器设备;
2分
6。所记录的原始记录应是对试验过程的实时记录,记录时有复颂、核对、检查;
3分
7。能够熟练正确地进行计算;
2分
8.试验报告应按照规定准确、清晰、客观的表述,信息齐全;
6分
9.试验的结论正确;
3分
10. 检测人员签字齐全、有效;
2分
11。熟练掌握所承担检测领域的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根据现场对检测人员的提问评分)
8分
评分
评审专家
现场考核工作用表二:
工地试验室检测报告核查缺陷表
序号
项目
检测报告编号
存在缺陷
现场考核工作用表三:
现场评审组反馈意见表
总体评价
评价意见
存在问题
1
人员
2
试验检测设备及环境条件
3
管理情况
4
水平测试
评审组长
评审专家
附件五: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
附表1: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主送单位(工地试验室):
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我司(指挥部)对你单位在本项目 (标段)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工地试验室已具备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现根据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以及对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结果,批复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名称为:
二、允许在工地现场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允许在工地试验室上岗的人员及岗位职务:
你单位应重视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独立性,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另要求你单位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不少于 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司(指挥部)。
指挥部(章)
年 月 日
抄送:质量监督机构、母体试验室、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
附表2: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登 记 表
工地试验室: (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 页,共 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 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项目情况
工地试验室名称
工程投资
项目业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工地试验室设立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母体检测机构情况
母体检测机构及法人机构名称
等级及编号
计量认证编号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行政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质量负责人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情况
工地试验室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
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
试验检测用房
总面积(m2)
工地试验室授权业务范围
38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注
注: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及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填写。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学历
职称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年限
试验检测师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
人
主
要
试
验
检
测
工
作
经
历
和
业
绩
本人签名:
四、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和专业
职称
检测人员证书
编号
从事试验
检测年限
五、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设备
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购置
日期
单价
(元)
量程或规格
准确度
检定/校准周期
检定/校准单位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保管人
备注
六、相关资料
1、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2、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
3、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
3、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
4、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
七、备案意见
母体检
测机构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质监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表3: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
编号:
工地试验室:
你试验室报送的《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你试验室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授权范围,客观、公正、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应责任由母体检测机构及你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承担。
特此通知.
质监机构(章)
年 月 日
抄送:项目业主、母体试验室
附件六: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
考核合格证书
经考核
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规定,特发此证。
证书编号:
有限日期:
项目业主名称:(章)
发证日期:
母体检测机构名称
等级及编号
计量认证编号
授权负责人
证书编号
检测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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