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镀加工协议书甲方:乙方: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履行质量职责,按期、按质完成甲方下达的电镀加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电镀加工能力,月加工任务数6万支,平均日生产计划2000支。(每天交货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全数送回甲方,每月乙方不能完成加工数所欠部分每支罚款2元。)全月因甲方计划任务不足与乙方无关,甲方超出日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2、月累计电镀质量合格率97%以上。3、电镀件技术、质量指标:1)确保项目:-0.02-0.05A、 镀后外径尺寸:D 按2丝一挡分别交检B、 HV硬度:7501000;C、 铬层最薄点16m;硬铬管不计算不考核镍层厚度
2、; D、 电镀覆盖后大、小头误差0.01mm;E、 无划伤、碰伤、无电镀起层,剥落,露镍、针孔等电镀质量缺陷;F、 零件镀后在规定的部位,打印永久性加工代号。(代号:0)2)控制项目:A、表面光亮,色泽统一,镀后内孔无锈蚀杂物或电镀引起的色斑;B、内孔两端无电极及烧伤、拉伤;C、封口端外圆至锥角处,两端内孔不允许有镀层。4、镀件在镀前的指标:1)镀前表面粗糙度0.3;2)批提供电镀加工件的合格率98%以上。5、确认考核办法:1)盐雾试验:每批由甲方抽取该规格2支进行试验,抽检试验不合格,则判断该批不合格。盐雾试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2)由于乙方电镀加工的产品耐盐雾试验能力不合格,造成电镀缺陷,在
3、用户处的退货及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的电镀加工任务,完成期限及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按电镀加工、流转过程管理控制办法执行。4)退镀后加磨的产品,由乙方及时全数返镀。5)因乙方镀后尺寸超公差,加磨的产品,由乙方支付加工费。6)各种型号的电镀加工产品,由甲方确定最长完成期限,乙方确认,乙方如超期不交,则按该规格出厂价计算,扣除该批款额。(计划之内)7)电镀加工、流转过程控制管理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内容,与本合同一并生效。8)乙方加工产品达不到确保项目指标,控制项目指标及不能按期完成计划指标,将影响下月资金安排。乙方补足计划任务后,甲方不影响对乙方资金安排。6、结算方法:质量保证金*万,当月25日前开
4、据增值税务票,次月26日前付清上月货款。付不足部分按1%付滞纳金,一个月付不清将终止合同,甲方负全责,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7、终止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者中途要求终止合同,提出终止一方,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阐述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2)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对账单及相关结帐依据,同时提供库存成品、半成品的数量数据和处理方案,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对帐结果及对库存成品、半产品的处理意见;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再按本合同第六条货款支付规定支付货款。货款在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并留质量保证金15%,三年后付清。4)合同终止后,本合同中涉
5、及到交货、产品质量索赔及技术保密等条款继续有效,乙方应承担的产品交货延误损失、质量责任及保密义务等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5)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给甲方配套期间掌握及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供、产、销往处及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如乙方生产与甲方相同产品,本合同终止事项(4)、(5)条生效,否则本合同终止事项第(4)、(5)条无效。6)甲、乙双方如未按规定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到期后不在续订,擅自终止合同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年度供货金额的20%向对方支户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上述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合同在甲乙双方往来款降至*万后方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4年 月 日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