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对学生实习的管理,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一、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仍为在校生,必须遵守在校生应遵守的学院相关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定。二、所有学生必须按照系要求参加实习。实习单位不符合系要求的,视为没参加实习。三、实习学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和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和指导,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如实书写实习周志,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四、实习学生必须尊重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等人员,虚心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或社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公益活动,如参
2、与企业技术革新、公益劳动等。五、实习学生要高度重视实习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注重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把安全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的事情。六、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有迟到、早退、串岗、睡岗、脱岗、酗酒等违纪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系学生实习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因违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系将加重给予纪律处分。七、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团结,不得有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反学院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违者将严格按照系实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滋事、群
3、架组织者,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八、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长假或经常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者必须经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假。实习中因事、病及其他原因离开实习单位(包括已在企业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天以上者,实习学生应及时与指导老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九、实习学生必须爱护企业的仪器、设备等一切财产,使用时须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并在其指导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或违反操作规程引发事故,责任由实习学生承担.实习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按国家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系的违纪处分办法
4、进行处理。十、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应注意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俭习惯,培养自己的主人翁责任感。十一、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职业资格证考试、升学考试等,仍需按照系要求进行实习。十二、所有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必须在实习学期开始两周之内,认真填写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须填写实习单位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系批准并存档后,方可自行安排实习,否则视为未参加实习,不予毕业。十三、由系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未经厂方和系同意,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或停止实习者,按照系要求办理实习变更手续。实习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计,并按照系系实习学生违
5、纪处分条例处理。十四、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包括假期)未经实习单位同意、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者,发生的一切问题(含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私自离开实习单位、未参加实习、与班主任失去联系者,按旷课计。连续两周旷课者,给予退学处理.十五、实习学生应自觉维护系的声誉,服从厂方管理,尊重师傅,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如有损于系声誉的言行、给系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系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十六、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问题与实习单位发生矛盾纠纷或有异议,应及时向班主
6、任或指导老师反映情况,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与单位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若因实习学生私自非正常程序处理,导致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实习学生承担。系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十七、实习期间系若安排学生返校(如参加补考、计算机(或英语)等级考试、毕业考试等情况),实习学生应提前一周向实习企业请假,并按要求及时返校向班主任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按系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按时返校者,按旷课处理。其他违纪行为,按照系实习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十八、实习学生应确保与班主任和指导老师的联系畅通,期间如更换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或指导老师),若因个人问题没有按照系相关规定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而失去联系,贻误系相关通知等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实习学生承担.十九、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的处分将如实记入档案。如受处分后有悔改立功行为、受到企业的表彰或表扬等情况,将视情况处理.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