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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管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 任委 员:裴重轩
副主任委员:卞 超
委 员:穆建民 桑希河 刘凤民 李存鲁 王建东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穆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为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
四、考核内容
(一)工作成绩评定
1.中医特色指标考核
包括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辩证使用率、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等.
2.中医病历质量考核
(二)职业道德评定
1.中医诊疗行为规范考核
2.中医言语仪表规范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1。继续教育考核
2。法律法规考核
3。基础知识考核
包括中医基础理论、经典理论、常用方剂、中医诊疗等
4。中医非药物疗法考核
包括基础技术考核和专科技术考核。
5.医学人文考核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一年为一个周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与考核.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要求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七、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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