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工作照明、事故照明使用及维护规定精品文档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照明、事故照明使用及维护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区域照明,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加强对场内照明的维护,特制定工作照明、事故照明使用及维护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第三条 引用标准:一、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2009年8月;二、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华北电网公司发布。第二章 管理规定第四条 光伏电站照明照度应符合规程要求,室外灯具要求防雨、防潮、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易于维护、长寿命、质量好。满足场内夜间巡视、
2、操作、检修等要求。照度设计值(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见附表。第五条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道、通道、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米,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米时应设保护罩。第六条 光伏电站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合理合适的使用、维护照明设备。第七条 光伏电站内的事故照明应满足规程规定,能够实现双电源切换、专用电源供电等功能。第八条 蓄电池室的照明电源应设在蓄电池室外或使用防爆电源、防爆灯具。第九条 工作照明、事故照明的维护由光伏电站负责。第十条 新投光伏电
3、站的工作照明、事故照明的验收工作由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调试人员、基建负责人共同完成;事故照明系统应做投切试验。第三章 使用维护规定第十一条 照明盘、照明箱内不允许接动力电源。第十二条 光伏电站内应制定照明系统的投入、退出具体方案,对室外的照明系统应定时开启和关闭并轮换使用。第十三条 配电室、保护室等的正常照明在人员巡检和检修时开启,无人工作时关闭。第十四条 全站停电时,站长根据现场情况,控制照明系统的使用,夜间室外无人工作时应将照明关闭。第十五条 因天气原因场内照明不充足时,站长助理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开启部分关闭的照明。第十六条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照明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
4、时汇报站长,使本单位的照明系统随时处在良好的状态。第十七条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照明回路进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设备。第十八条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应对照明系统的备品备件进行管理,并及时补充。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九条 光伏电站兼职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本单位的照明使用情况,督促光伏电站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二十条 站长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一条 考核办法按照上级公司相关奖惩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光伏电站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14.01.15)起试行。附表:变电站照明设计值区域照度值(lx)设备区隔离开关5070断路器70100导线、绝缘子5070主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等油枕及油面等上方150250风扇及四周100200与地面解除100200生活区及道路食堂及花台3050大门及主控楼立面5080室内主控室、保护室500电容器室、配电室200300电缆夹层100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