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963314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1.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授权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授权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进一步加强母体试验室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水平,并确保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健康、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31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试验检测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试验检测中心对其所授权的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2、.第三条 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是指经试验检测中心授权成立,以试验检测中心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接受试验检测中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工地试验室。第四条 授权工地试验室须严格遵循国家、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第二章 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管理第五条 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施、设备、人员、环境条件及试验检测能力应满足承建工程需要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第六条 在进行授权时,试验检测中心必须在等级证书核定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并加强监督和指导。第七条 授权工地试验室被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

3、人员进行变更的,授权工地试验室承包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报请母体试验室同意。第八条 授权流程:承包单位协助项目经理部组建授权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到位、持证专业齐备、仪器标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填写工地试验室授权审查表、在岗人员一览表、试验检测项目(参数)一览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被授权人承诺书、项目经理公正性声明试验检测中心审核并授权,下发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各单位在办理授权时,除提供上述附件资料外,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试验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自检记录.第九条 授权工地试验室经当地质监机构验收通过后两个月以内,将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或备案通知书)扫描件上报

4、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统一将扫描件电子版报到试验检测中心备案. 第十条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期限以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准,授权期限届满需对授权进行延期的,应按照授权流程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未申请授权延期的,届满后不得继续使用授权资质。授权工地试验室应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范围内,为本授权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授权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有:试验检测中心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第三章 授权工地试验室人员管理第十一条 授权工地试验室人员为与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在局试验检测中心注册,由试验检测中心在业务上进行监管。第十

5、二条 试验检测人员注册与注销管理1、注册:注册时,需提交人员岗位注册申请(盖单位公章)、试验检测人员详细情况登记表和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1和附件2-2),同时提供试验检测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2、注销:要从试验检测中心将其证件注销的试验检测人员,需提交人员岗位注销申请(盖单位公章)、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注销表(附件3),由局试验检测中心统一注销。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一)授权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授权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二)授权负责

6、人有以下职责:1、审定和管理授权工地试验室资源配置,确保授权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签发授权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建立完善的授权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以及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3、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权拒绝影响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4、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

7、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送项目经理部,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并建立不合格试验检测项目台帐。(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试验检测中心,再由试验检测中心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总监办备案.擅自离岗或同时任职于两家及以上工地试验室,均视为违规行为.(四)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五)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两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第四章 授权工地试验室设备、标准物质管理第十四条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和检测项

8、目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第十五条仪器设备的布置应排列整齐,操作方便,满足检测工作和安全的要求。第十六条主要仪器设备应建档管理,其内容应符合母体试验室体系文件的规定。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落实到人,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每台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后,分别贴上“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内容填写齐全。第十九条对重要、精密的仪器设备应编写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发放到有关操作人员手中。第五章 授权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被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试验检测中心的要求,建立完整的试验检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试验

9、检测业务档案,并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操作,并做到试验检测台帐、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相互对应。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相关专业的试验检测证书。第二十一条 为了维护试验检测中心的资质并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授权工地试验室必须对局试验检测中心高度负责,积极维护局试验检测中心和企业的形象、信誉,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字迹清楚,经授权负责人签发,坚决杜绝发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认真对待省质监站(局)、项目业主、总监办等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信用评价工作.(一)由于试验检测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参加质监机构组织的比对试验不满足要求等各种

10、原因而被媒体曝光、被业主、总监办等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的授权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检测中心信誉造成影响的,中心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所带的其他项目的工地试验室或该工地试验室主任所负责的其他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中心不予授权.(二)对于授权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工作具体规定如下:1、各单位由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在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有占授权项目总数50%及50以上的工地试验室被评为“信用评分95分”,其他均为“85分信用评分95分”,无85分以下的,则对该单位本年度所有新授权工地试验室按原标准的50收取费用;2、各单位由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在

11、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有占授权项目总数20以上的工地试验室被评为“信用评分95分”,其他均为“85分信用评分95分,无85分以下的,则对该单位本年度所有新授权工地试验室按原标准的80%收取费用; 3、各单位由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在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有占授权项目总数20及20以下的工地试验室被评为“信用评分95分”,其他均为“85分信用评分95分,无85分以下的,则对该单位本年度所有新授权工地试验室按原标准收取费用; 4、各单位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在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有占授权项目总数50及50以下的工地试验室被评为“信用评分85分”,其他全部为“信用评分85分”,则对该单位本

12、年度所有新授权工地试验室按原标准的120收取费用;5、各单位在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在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中有占授权项目总数50以上的工地试验室被评为“信用评分85分”,其他均为“信用评分85分,则对该单位本年度所有新授权工地试验室按原标准的200收取费用。第二十二条 试验检测中心每年不定期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二)有无超越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任务;(三)检测人员在岗情况及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四)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及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五)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六)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七)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授权工地试验室所属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第二十三条 授权收费标准:3亿元以下的项目授权费用为6万/年、3-5亿的项目授权费用为8万/年、5亿元以上的项目授权费用为10万/年。(包含试验检测中心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所需费用。其他如质监机构、业主、监理、公司或项目等要求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及服务的,费用由各授权工地试验室所在项目承担。)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试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8日起开始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