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目录前言一、能源发展和节能现状二、能源供需总量及平衡方案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四、能源发展重点和措施五、能源节约重点工作和任务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前言 能源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城市能源的供应水平和供应质量,对于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能源规划,就是要通过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在确保充足和稳定的能源供应基础上,制定能源发展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建立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双赢的能源供需系统。 “十一五”时期(200
2、6年2010年)是北京市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增长,从而加剧我市能源供应对外依赖程度,未来几年我市能源供应呈现总体偏紧的局面。同时,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能源消费品种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因此“十一五”时期必须全力协调好经济、环境和能源之间的关系,不仅要重视能源总量需求,还必须重视能源的结构需求。 北京市“十一五”规划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作为本次“十一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担负着统筹经济发展和能源保障、统筹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城乡能源供应、统筹常规能源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
3、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的全面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规划以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基本依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按照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开源节流并重、节能优先,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平衡未来能源需求和供应,从资源和设施两个方面,提出保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规划措施。同时,结合未来的经济发展目标,制定节能目标、重点节能领域以及确保节能效果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一、能源发展和节能现状 (一)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 2004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140万吨标准煤。其中
4、第一产业的能源消费量为8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消费量的1.7%;第二产业为2664万吨标准煤,占51.8%,其中工业消费2550万吨标准煤,占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5.7%,占全市的49.6%;第三产业为1638万吨标准煤,占31.9%;居民生活为752万吨标准煤,占14.6%。 2004年,全社会消费电量510亿千瓦时,其中本地电量202亿千瓦时,占39.6%,净调入电量308亿千瓦时,占60.4%;全市共消耗煤炭(不含焦炭)2943万吨,主要来源于山西、内蒙古和河北等地;全市天然气总消费量27亿立方米,主要由陕西长庆气田供应;全市消耗汽、煤、柴油513万吨,约30%由燕山石化供应,70%
5、由外地调入;城市总供热面积4.29亿平方米,其中燃气锅炉供热约1.52亿平方米,占35.6%,热力集团热网供热8487万平方米,占19.8%。 (二)能源发展和节能取得的成就和存在问题 “十五”时期,我市能源发展和节能取得了较好成绩,供应能力持续增强,设施水平稳步提高,能源结构显著改善,节能成效位居全国前列,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消费水平较高,增速加快 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仅次于上海,为国内第二大能源消费城市。2004年我市人均能耗3.44吨标准煤,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 2004年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1年至2003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3.9%,2004年达到1
6、0.6%,大大超过以往各年份,实际能耗比2003年增长了492万吨标准煤,与2000年至2003年3年的增长总量相当。 2优质能源比重提高,但能源结构仍需优化 2004年,优质能源在能源总消费中的比重约为54.4%,比2000年提高约8.5个百分点。但是,煤炭消费总量仍然达到2943万吨,约占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的44.1%。可再生能源的比重约为1%,低于全国3%的平均水平。 3节能取得一定成效,尚有较大潜力 “十五”时期,我市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由2000年的131吨标准煤下降到2004年的1.03吨标准煤(以2000年不变价计),年均降低5.8%。 2000年到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
7、增长12.1%,同期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5.5%,以能源消耗的较低增长支持了经济的较快增长。 我市能源节约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尚有潜力。工业部门的行业和产品结构还可进一步调整;机动车百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集中供暖单位建筑面积平均能耗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 4能源严重依赖外部,供应体系存在安全隐患 电力主要靠“西电东送”,输送走廊过于集中,受气候和外力破坏同时停电的可能性大,现有配电网能力也难以满足最大负荷需要。煤炭主要依靠外购,受到资源和运力限制较大,近两年供应紧张局面尤为突出。天然气供应源单一,大部分来源于陕西长庆气田一个气源。 5电力、天然气峰谷差过大,加大了运行调控的难度 电
8、力、天然气季节性消费差异突出,峰值高、持续时间短,季节性平衡难度大。2004年我市冬季日高峰用气量2441万立方米,夏季日均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两者之比约为81。2004年,电力最高负荷943万千瓦,最低负荷530万千瓦,两者之比约为181。 6能源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我市能源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协调统一的研究管理机制,难以针对国内外能源形势的变化采取及时有力的应对措施和制定全面、统一、科学的战略方案。能源行业缺乏有效竞争,运营管理成本高,服务水平低。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和价格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二、能源供需总量及平衡方案 (一)能源需求预测 按照2010年常住人口达到1
9、600万、节能率6%、经济增长水平分别为9%、10%、11%,采用时间序列法、人均能耗分析法、部门分析法等进行预测,到2008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大约为5600-6000万吨标准煤,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大约为5850-6500万吨标准煤。 (二)能源供应潜力 1煤炭 “十一五”时期,我市煤炭供应主要取决于煤炭需求。虽然我市煤炭供应也受国家总体煤炭供应及其运力紧张态势的影响,但从我市情况来看,2010年煤炭供应尚可保证3000万吨左右。 考虑到受环境约束而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如首钢搬迁、焦化厂停产、市区天然气替代煤炭,同时适当考虑远郊区县燃煤使用的增长,2010年我市煤炭消费总量趋于减少,供应压力
10、将有所缓解,因此,通过资本掌控资源和充分调动各方运输能力,可以保证我市的煤炭供应。 2天然气 陕京一线设计能力为33亿立方米/年,规划向北京年输气量为24亿立方米,目前已经实现;陕京二线输气能力120亿立方米/年,2005年7月底已建成通气,规划到2014年达产后向北京输气58亿立方米。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目前承诺,到2010年天然气供应总量为70亿立方米。预计2009年中石油建成唐山曹妃甸液化天然气(LNG)工程,但其不确定性很大,不纳入资源平衡。 3油品 “十一五”时期,汽煤柴等成品油还将出现较快的增长,2010年的需求在850万吨左右,加上其它石油制品,预计油品总量达到1270万吨,在全国
11、的油品消费量中只占很小份额,通过市场的有效配置可以满足供应。 4调入电力 我市将在“十一五”时期建设500千伏双环网,可以接受从六个方向向北京输送的电力,同时根据华北电网电源项目的建设进展,外地送入北京的电量预计到2010年可以达到450550亿千瓦时,并存在一定的上浮空间。 5其它能源 到2010年,我市具有可再生能源260万吨标准煤、液化石油气(LPG)和干气等120万吨标准煤左右的发展潜力。继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我市可再生能源供应量还有一定的上浮空间。 综上所述,煤炭、电力、油品和新能源的供应有一定的弹性,天然气受资源和供应能力制约,供应弹性不大。 (三)能源平衡方案 从经济社
12、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和能源供应安全性的要求出发,按照留有余地的原则,2010年的能源需求总量按照6500万吨标准煤进行供需平衡。综合“十一五”时期各类能源的资源供应可能以及相互替代性因素,强调能源发展的优质化和清洁化,合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品种的需求,2010年的能源品种平衡方案为:煤炭2500万吨,天然气70亿立方米,油品总量1270万吨,调入电480亿千瓦时(总电量为750亿千万时),其它能源(LPG、干气和可再生能源等)380万吨标准煤。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把能源安全放在核心地位,把能源节约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
13、撑,适度超前地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建立起以电为主,煤、气、油为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补充,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优质化能源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的前提下,既注重环境效益,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优质化,又要注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2突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 保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在“十一五”时期乃至更长的时期内,是北京市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建立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
14、完善稳定的多元化供应体系;强化能力建设,确保资源安全;建立能源储备设施和能源供应的预警体系,应对突发事件,保证能源安全。 3开源节流并重,节能优先 在稳定能源供应的条件下,将节能作为战略方针长期予以贯彻,发展节能型产业,倡导节能型的生活方式,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4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能源发展,不断缩小郊区和城区能源供应和消费水平的差距。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向郊区倾斜,增加向郊区的清洁能源供应,完善郊区能源供应体系,重点提升新城能源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引导农村地区升级传统能源供应消费模式,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多种方式并举解决农村能源
15、问题;进一步加大郊区煤炭、电力等能源设施建设的力度,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示范项目,不断优化全市能源利用布局。 (三)能源发展和节能目标 “十一五”时期,能源多元化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建立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奥运场馆能源设施建设,满足全社会和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主要产品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到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500万吨标准煤左右,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力争达到4%。 四、能源发展重点和措施 (一)确保能源安全 1加强能力建设 建立能源的多元化供应体系。争取中央的政
16、策支持,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建立华北五省市能源协作互动机制。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供热管网、成品油储运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市内能源接收体系。建立远郊区县清洁煤储存基地、天然气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储存设施等能源应急储备。 (1)电力 外部电源。通过合作、共建、直接投资建设,掌控外部电力资源。到2010年,在内蒙、山西、河北、宁夏等地掌握80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资源,强化北京电网的电源支撑。 外部电网。争取中央和华北电网公司的支持,确保“华北电网保京津唐,京津唐电网保北京”战略思想实施。按照确保北京电网安全稳定的原则,协调华北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华北受端电网,形成坚强的华北主干网架;
17、把山东电网和河北南网融入华北电网;构建京津唐大环网,以区域联网保证北京电网的安全稳定;着手研究大型电厂直接接入北京500千伏环网工作。 本地电源。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电子城、亦庄4座天然气热电厂和三热天然气调峰电厂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厂若干座,新增总装机容量达到220万千瓦以上。 本地电网。完善以500千伏环网为基础架构的本地电网。在现有的昌平、顺义、房山、安定4座500千伏变电站基础上,增加门头沟、通州2座500千伏变电站,形成6个不同方向的外来电力接收通道,降低供电风险;建设城北等市区500千伏变电站,新增40座220千伏变电站、154座110千伏变电站,确保220千伏变电站有两个及以
18、上不同方向的电源;加强中压配电网建设和推进分布式电源的建设,提高用户的应急能力和可靠性。 (2)天然气 气源。依托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国外液化天然气和管道天然气的工作,尽快实现天然气多气源供应,增强供应安全性。继续完善陕京二线输气工程;抓紧建设唐山曹妃甸液化天然气(LNG)一期工程(600万吨/年),“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西部气源和东部LNG两方供应。 储备设施。建设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结合曹妃甸液化天然气码头的建设,增加调峰储备库容;开展北京市内地下储气库的勘探研究工作。 市内管网工程。建设市内配套接收设施,重点保证六环路40MPa高压环网及配套工程的实施,加快推
19、进郊区县天然气供应工程,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天然气输配系统。配套建设天然气场站工程;新建、改建天然气管网工程约2000公里。重点用户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建设双燃料供应系统,提高用户的应急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天然气高日接收能力达到6000万立方米以上。 (3)煤炭 煤炭供应。加强与山西、内蒙古、河北等产煤基地的区域合作与联系,支持京能集团、京煤集团等能源企业控股、参股外地煤矿,通过资本掌控资源,确保煤炭供应安全。完善公路、铁路煤炭运输系统,畅通煤炭输送渠道。 煤炭储备。以企业为主,提升电煤储备能力。远郊区县(昌平、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各建设1-2处清洁煤加工和储备基地,解决其清洁煤供
20、应问题。集中燃煤锅炉房适当增加存煤量,提高应急能力。 煤炭管理。加强煤炭统一管理,促进清洁煤供应。初步建立全市清洁煤统一供销体制;研究和制定推广清洁煤利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环保政策实施力度,增强锅炉尾部烟气治理效果。 (4)供热 热源建设。加快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等集中供热热源,完善热网,改善工况。在中心城20吨/时以上(含)燃煤区域供热锅炉房的基础上发展燃煤燃气锅炉房联合供热方式,加快锅炉的脱硫、除尘改造,达到使用年限的逐步改用清洁能源;继续对20吨/时以下燃煤小型锅炉房实施改用清洁能源工程。研究高碑店热电厂二期扩建以解决市区热源紧缺以及应对天然气供应不足问题;研究高井电厂和三热电厂“以大
21、代小”提高发电和供热效率问题。近郊新城新建建筑主要使用清洁能源采暖,旧有建筑适当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燃煤供暖锅炉禁止原煤散烧,推广使用清洁煤技术和脱硫、高效除尘等净化技术。昌平、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发展以清洁煤技术为主的区域集中供热。积极推广热泵、分布式能源等新技术供热。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供热面积达到65亿平方米左右,其中:城市热力供热面积达到1.2亿平方米,天然气锅炉供热面积达到2.8亿平方米,燃煤锅炉供热面积(以清洁煤集中供热为主)达到2.1亿平方米。 热网建设。市区新建热网干线约90公里,建设通州区三河热电厂供热管网。 (5)油品 油品供应。协调中石油和中石化充分调度
22、资源,保障北京成品油市场的供应。根据成品油市场运行状况,积极协调市场供应量。提高燕化的生产能力,作为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重要储备手段,保证在紧急状况下及时的资源投放。配合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车用燃油质量。 储运设施。“十一五”时期,建设六环路成品油输送管道,配套扩建、迁建长辛店、黄村、通州、顺义和沙河等油库,逐步关闭五环内库容较小、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油库。建设自燕化至首都机场的航空煤油输送管道,扩建首都机场航煤油库。结合京津冀地区成品油输送管道的建设,增加储备油库34座。 (6)能源设施建设投资估算 2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 (1)加强市场监测,建立快速反应的经济运行调度中心
23、按照“统筹平衡、监测预警、调节需求、重点保障”的原则,完成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的建设,整合全市煤、电、油、气、热等资源的信息,及时准确判断经济运行状态和发展趋势。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运行监测信息化,预测预警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能源供应系统的应急预防与处理能力。 (2)健全煤、电、油、气、热等能源品种的应急预案 研究组建全市统一的能源应急指挥中心,坚持快速反应、先期处置、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完善能源调度应急预案,提高应变能力。 电力:提高电力系统的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理、善后恢复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当电力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后,
24、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处理事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迅速抢修,及时恢复供电。不断完善和落实“黑启动”预案,提高系统恢复的可靠性,缩短事故停电时间。 天然气:针对上游气源、长输管线发生灾害性事故或因气候原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短缺状况,随时同上游供气方、各大天然气用户保持密切联系,通过气源和负荷调度,尽力降低损失。对于本市供气管网发生的紧急事故,分别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组织抢修,并采取临时气源应急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燃气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供热:依托能源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冬季供热预警应急机制,解决各类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
25、针对供热燃料紧张的情况设置协调机制,组织煤炭、天然气的调配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设置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加快灾后恢复速度。 (二)优化能源结构 按照“优质化、可持续、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调整原则,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质能源比重由2004年的54%提高到2010年的70%以上。其中煤炭由2004年的441%下降到2010年的29.5%;外调电由19.3%提高到23.1%;天然气由6.4%提高到13.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由1%力争提高到4%。 1大力发展电力、天然气 加快生产和生活电气化进程,合理、科学、高效
26、用电,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电效率;积极推广热泵采暖等用电新领域。 按照“扩大用量,拓展领域,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大替煤力度,适度发展燃气热电厂,适当增加工业用气和夏季空调制冷用气,开展天然气梯级有效利用,推进分布式能源系统。 2控制煤炭总量,加强清洁化管理 实施“总量控制,分区发展,全程管理,清洁高效”的举措,改善燃煤利用结构,控制燃煤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持电厂用煤基本稳定或有所增加;削减焦化厂和首钢炼焦用煤332万吨;削减城八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房(供热面积7000万平方米)供热用煤200万吨;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关停并转”一批高耗能、高
27、污染的小型工业,降低工业和其它产业用煤总量。到2010年煤炭消费量可以控制在2500万吨左右,其中电厂用煤1150万吨、产业用煤550万吨、采暖用煤480万吨、炼焦用煤170万吨、农村生活用煤约150万吨。 市区控制燃煤发展,只保留或适当增加电厂用煤,取消分散燃煤锅炉房用煤,保留有改造条件的20吨/时以上集中锅炉房用煤;近郊新城控制燃煤新建设施;远郊新城主要发展清洁煤集中供热。 3加快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重点扶持、政策配套”的原则,到2010年,实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260万吨标准煤/年。其中,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达到200万吨标准煤
28、,重点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和风能。 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20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2.6%左右,新建固体生物质发电12万千瓦,改造小水电站5万千瓦,延庆风力发电10万千瓦。实现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6%,其中地热采暖500万平米、地源热泵采暖350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40万平方米,发展农村户用高效生物质颗粒燃料10万吨。 (三)统筹城乡能源发展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战略布局,能源建设向新城和农村转移。 完善郊区电网体系,增强电力供应能力和提高供电安全性。十个远郊区县220千伏变电站由目前的14
29、座增加到“十一五”期末的26座,其中3个重点新城中,顺义由目前的2座增至4座,通州由3座增至4座,亦庄由1座增至2座;其它远郊区县至少每区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 进一步提高近郊新城天然气供应水平;远郊新城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管网,解决生活用气;在天然气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鼓励发展液化石油气作为炊事能源。 提高郊区供热能力。建设通州区三河热电厂供热管网,远郊新城(昌平、房山、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发展清洁煤技术的区域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远郊区县的中小城镇实施清洁煤或生物质型煤的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 改变农村现有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积极推广液化气、清洁煤、天然气使用,鼓励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
30、增加液化石油气和优质型煤的供应,适当供应农民生活用气,推广太阳房建设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建设大中型沼气设施,支持生物质能的集中利用。五、能源节约重点工作和任务 实施节能优先战略,以产业调整为依托,以技术进步为手段,以法规建设为保障,以工业和建筑节能为重点,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在全市开展节能教育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节能责任感和对能源的危机感;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形成全社会自觉节约能源的风气。 (一)继续实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 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发展“双高双低”产品,淘汰和禁止高耗能产业和产品的发展;按计划实施高耗能企业的改造,搬迁首钢
31、、停产北京焦化厂、“关停并转”一批经济效益差的小型高耗能工业企业,建材行业控制水泥年产量在1000万吨左右。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测;在五大高耗能行业中推广应用变频调速等新技术;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改造工业锅炉系统,提高锅炉效率,提升水泥、化工、发电等行业的余热回收利用水平。 (二)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现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建筑监理、验收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 1政府机构节能 政府机构和政府投资项目在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方面带头采用节能设计或节能产品;制定北京市政
32、府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明确每个政府机构节能目标和主要措施;各级政府部门签订“节能责任书”,对政府机构所在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和改造。到2010年,完成40%的政府机构办公建筑面积节能改造。 2大型公共建筑节能 加强公建节能管理,积极推动既有公建的节能改造。对全市大型公共建筑执行合理用能配额管理,从设备选型、安装到系统调试及运行实施全过程管理;新建和既有大型公建用能,按照不同耗能环节,积极推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管理。通过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工具,调动各种社会力量,降低商业建筑能耗。 3居住建筑 对既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把建筑“平改坡”作为启动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示范,2008年
33、前完成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试点,同时编制既有非节能建筑有关投资融资、居民补偿、激励政策、管理规定等的节能改造草案;2010年前,完成25%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电梯等各类节能设备;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严格控制不符合能效准入标准的家用电器在我市的销售和生产。 4采暖系统节能 对既有锅炉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对于新建锅炉房,推广使用高效低污染锅炉,使用先进的管网平衡调节技术。 5绿色照明工程 实施“北京市(百万支)绿色照明工程方案”,在全市公共建筑、大中型企业和道路照明等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基本消灭白炽灯。已安装使用节能灯的部门,推广使用技术
34、成熟的照明节电器或节电系统。 (三)加强交通节能 1发展城市公交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发展城市公交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 2示范推广燃油节约和替代项目 配合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示范、试点,完善现有的配套技术,重点支持燃油添加剂、清洁剂和醇类替代燃料等具有广泛节约和替代前景的生产技术。 3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 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减少机动车拥堵,节约燃油,减少污染。 (四)完善管理节能 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节能法修订并完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和审
35、查办法;强化节能奖惩机制;研究制定节能强制标准和建立能效标识制度。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强化节能监管。建立节能监察队伍,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定额管理和监测;加快建筑供热计量和收费制度改革。 加大节能宣传和服务力度。加大节能宣传和服务力度,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行企业能源绩效合同管理,发挥节能医生的作用;评选“节能之星”,从娃娃抓起,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融入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中,形成全社会自觉节约的新风尚。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改革政府管理体制 通过中央政策和行政手段的支持,协调华北五省能源资源配置
36、和调度,确保北京市能源资源供应;建立能源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全市能源战略规划和能源政策,统筹协调不同种类能源的发展;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研究组建专业性的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电力、天然气等部门实行独立监管。逐步建立能源信息系统。 (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 通过特许经营等形式打破垄断,逐步开放能源市场。逐步实现天然气分压分区供应相互竞争的局面;深化和完善城市热力和供热的市场化改革;净化煤炭供应市场,形成相对统一的煤炭供应市场体系。 (三)多方筹集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实施 改革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与政府投资一起
37、发挥作用,保证能源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项目贷款银行招标、代建制等工作,降低融资成本。研究和制定投融鼓励资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 加大郊区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统筹协调城乡能源发展。 (四)改革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对电力和天然气等具有垄断特征的能源产品实行合理的价格监管;形成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价格结构和比价关系;拉大峰谷差价、实行差别价格、推行季节性价格,促进能源供需平衡、能源节约和合理使用,稳定能源市场。 (五)制定和完善能源法规和标准 研究制定电网、热网、天然气管网供应系统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完善节能地方法规和一系列节能标准,研究制定煤炭、电力、天然气、热力和油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方案。 (六)加大宣传力度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发挥政府的表率作用,加强宣传能源科普知识,宣传节能降耗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推广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能源节约的具体方法。让公众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节约能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身体力行地节约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