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大全之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食堂财务管理,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以学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为基础,所指的“食堂”为一食堂、二食堂、浴池和开水房。 第三条 收入 (一)浴池、开水房的收入一律采用消费者现金充卡方式进行,杜绝经营人员收取现金。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二)食堂财务出纳应每日汇总预收校园卡充值额,打印当日现金收入统计表,编制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三)食堂财务出纳应每天核对售卡金额和实际现金量,发现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财务负责人,现金短缺时,食堂财务出纳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四)充卡的现金超过规定存放额
2、度的应送存银行,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五)食堂财务出纳每月月底根据现金收入统计表核对本月现金量,发现不符时查找原因,并上报财务负责人,现金短缺时,食堂财务出纳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六)食堂财务出纳收费不入帐的一经发现,收回不当所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支出 (一)食堂平时需用款时采取借款的方式预支,食堂借款由食堂负责人凭借条经总务处负责人审批后到食堂财务出纳处借支,食堂财务出纳控制额度,在留足管理费、水电费及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后借支。 (二)食堂支出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由食堂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务处负责人初审、院主办会计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出帐。 (三)员工离职、学生离校时办理退卡时,退还卡中余额。 第五条 其它事项 (一)食堂会计应建立规范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食堂收支汇总表。 (二)食堂财务出纳每月将凭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