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附件7: 存量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情况证明项目名称:审批审批机关审批文号批准建设规模环保验收机关验收文号验收结论说明:验收项目名称:同上(自行扩展)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填写说明:一、项目审批对于存量项目的审批情况,企业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项目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指批准发电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名称(或简称),如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下同)的审批部门名称。2。项目审批文号(1)原则上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文号,如确实无法填写,可填写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文号、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文号或年度基本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通知文件文号
2、。(2)此栏按时间划分,以1986年12月31日(含)为分界点,凡在1986年12月31日(含)之前审批的可不填写此栏,否则必须填写此栏。3.批准的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有多个环节,批复内容可能不完全一致,以最后环节的批复内容为准。如“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六十万千瓦,安装两台国产三十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二、环保对于存量项目的环保情况,企业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1. 199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电项目所有机组未全部投产的,必须填写负责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称(或简称)以及验收文号、验收结论。2. 199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电项目所有机组全部投产的,可不填写环保验收机关、文
3、号、结论,但必须在说明栏内填写说明,写明该发电项目取得的在环境保护方面合法运行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填写,则必须写明该发电项目目前是否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或限期停产的情况。三、验收对于存量项目的验收情况,企业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如发电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则填写“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如发电项目未进行整体竣工验收,但各发电机组均通过启动验收,则填写“发电项目的所有机组通过启动验收”.同时,写明该项目的所有发电机组是否运行状况良好,是否具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注:1.以上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的相关内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对应填写的,申请人应出具相应的说明材料,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说明,作为附件7的补充材料,一并提交。2.表中“项目名称”填写发电项目的全称,如“发电厂一期工程”,如企业有多个存量项目,则如表所示自行扩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