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938971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76.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风险管理世界从网络搜集 http:/www.R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第三条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见框架图

2、)。第四条 企业和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派驻人员比例为: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1名;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23名;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专业派驻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副经理企业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供应物资管理科财务科质量安全技

3、术科办公室分公司项目工程部各职能科室各施工班组第 一 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第二条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负责。第三条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第四条经理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六条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七条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向负责任。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4、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级教育的内容为: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

5、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合用基本知识等。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中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凶手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第四条 工人调节器换言之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6、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税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数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7、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胶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后,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如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必通报。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能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第四条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

8、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第五条 各分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除了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进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施工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

9、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购员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四、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

10、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

1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

12、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五、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许可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进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

13、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第五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14、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第三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向总则。2

15、、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16、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

17、)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措施及存在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然编制施工设施方案,但

18、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4、存有重大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二)现场管理及检查: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

19、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10人以上(包括10人)违纪人员,处罚工地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

20、0-200元。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的罚款。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三)工伤事故: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

21、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并免发当月奖金。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6个有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4、单位发生多人伤亡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

22、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设备事故和隐患: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3、发生与外单位列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五)火灾事故及隐患:1、火灾隐患:(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的,给予适当罚款.2、火警: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

23、教育.(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或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

24、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或个人免予处罚。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的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25、,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第四条 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具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

26、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第二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27、(二)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的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第三条 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

28、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上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上报经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第五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真

29、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二)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

30、的.(三)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七)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第一条 班组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第二条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

31、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四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第五条 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第六条 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十、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分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

32、各分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二条 消防器材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第三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第四条 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五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第六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第七条 对于3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

33、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第八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九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第十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第十一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

34、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陷患。第十二条 现场如需用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十三条 除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第十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第十五条 分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第十六条 凡公安

35、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第十七条 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第十八条 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第十九条 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条 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

36、为先进工作者。第二十二条 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十一、施工机具维修保养制度一、新购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二、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专人管理机械,机械设备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做到“四懂一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大中型设备须持证上岗并保持操作者的相对稳定。三、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搞好设备的“+”的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使之达到机械技术状况良好,工作能力符合规定要

37、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四、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维修工作,配备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定期维修各种机械设备及其他紧急修理工作,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五、有设备使用权的各分公司项目部承担日常维修保养及保管义务,各种机械设备保养、维护、修理记录资料必须保持详细、准确,由维修人员负责填写,技术人员审查汇总、存档.六、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呈报公司设备科,并写出详细材料,由公司负责组织技术、设备、安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七、对因施工任务不足而停用存放的设备,应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消除缺陷,由专职管理人员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调试,保持设

38、备完好率。八、定期保养,维护是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主要内容为: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与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部件。保养、维护人员应为机组操作人员及专业维修人员。各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九、严格掌握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凡因设备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或经修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更新换代的淘汰设备,经专家鉴定小组鉴定后,逐级上报主管领导部门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十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的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9、(JGJ59-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四条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主要

40、包括:(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五)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第六条 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分办法对受检查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第七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

41、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第八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档作业:(一)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围档要坚固美观。(二)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四)在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

42、、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五)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

43、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十)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第十一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44、。(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四)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五)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七)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

45、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八)现场应设沐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十)现场要设置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二)加强对施工人

46、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三)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第十三条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五)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

47、声扰民和职业危害.(七)运输散体、流动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四)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