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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684-2023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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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99 CCS A 12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6842023 代替 DB31/T 6842013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 Grading requirements for care services in elderly institutions 2023-06-21 发布 2023-10-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1/T 684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总体要求.3 5 评估人员要求.3 6 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4 6.1 分级评估方法.4 6.2 分级评估指标.

2、4 6.3 分级评估流程.4 7 照护服务分级.4 8 照护服务要求.5 9 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5 9.1 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5 9.2 分级评估质量的改进.5 附录 A(规范性)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6 附录 B(规范性)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流程.14 附录 C(规范性)基础照护服务内容.15 附录 D(规范性)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16 参考文献.20 DB31/T 68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1/T 6842013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与DB31/T 684201

3、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文件的名称;b)增加了“照护服务分级”、“适应性评估”术语和定义(见 3.1 和 3.2);c)删除了“总则”(见 2013 年版的第 3 章);d)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 4 章);e)删除了“评估机构”(见 2013 年版的 4.1);f)更改了“评估人员”要求(见第 5 章,2013 年版的 4.2);g)删除了“主要参数项目评判”(2013 年版的 5.1-5.4);h)增加了“分级评估方法”(见 6.1);i)增加了“分级评估指标”(见 6.2);j)增加了“分级评估流程”(见 6.3);k)删除了“社会生活环境背景参数

4、项目调查”(见 2013 年版的第 6 章);l)更改了“照护服务分级”(见第 7 章,2013 年版的 7.1);m)删除了“评估参数项目总结”(见 2013 年版的 7.2);n)删除了“养老服务建议”(见 2013 年版的 7.3);o)增加了“照护服务要求”(见第 8 章);p)更改了“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见第 9 章,2013 年版的第 8 章)q)将 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表 调整为 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见附录 A,2013年版的附录 B)r)更改了“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流程图”(见附录 B,2013 年版的附录 A);s)增加了“基础照护服务内容”(见附录 C);t

5、)增加了“各评估等级照护服务内容”(见附录 D)。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上海申福养老产业服务中心、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跃斌、张凡、凌伟、张临俊、徐启华、陈方、郑爱芬、龚佩花、沈健、计琼、姜学勤、陈奇春、李峰。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DB31/T 6842013;本次

6、为第一次修订。DB31/T 6842023 3 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的总体要求、评估人员要求、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照护服务分级、照护服务要求、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和专业照护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DB31/T 685 养老机构设施与

7、服务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照护服务分级 care service grade 通过对住养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及适应性等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项目进行评估而确定的照护服务等级。3.2 适应性评估 adaptability assessment 老年人在住养期间,对其安心状态、人际关系、睡眠以及情绪状态等方面进行的评估,是照护服务分级评估的一部分。4 总体要求 4.1 养老机构应建立照护服务分级管理制度,评估入住老年人的身心状况。4.2 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开展持续分级评估,至少一年一次。根据分级评估结论,确定老年人的照护等级。记

8、录变更情况,完整保存资料并归档。4.3 养老机构应提供与老年人照护等级相对应的分级照护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应符合 GB 38600 及DB31/T 685 的要求。4.4 评估人员应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参数、事项和流程进行评估,确保评估资料真实、有效、完整。4.5 评估人员开展照护服务分级评估,应遵守公平、公正、专业、规范的原则。5 评估人员要求 DB31/T 6842023 4 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a)诚信记录良好;b)具备医疗、护理、康复、社工等专业背景,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5 年以上;c)上岗前应参加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标准的照护服务分级内容、评估方法及流程。6 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 6.1

9、 分级评估方法 6.1.1 分级评估包括首次分级评估、持续分级评估和复核分级评估,应使用附录 A 规定的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进行评估。6.1.2 首次分级评估由现场评估和适应性评估两部分组成。现场评估应在老年人首次入住养老机构前完成,适应性评估应在老年人试住期的最后一天完成。6.1.3 持续分级评估时,现场评估和适应性评估可一次性完成。6.1.4 评估人员应记录老年人的基本信息,选择符合老年人实际能力的程度等级。6.1.5 评估人员应完成对老年人所有评估项目的测评,不得空项。6.1.6 评估人员应依据照护服务分级评估参考值和单列事项,给出分级评估结论。6.1.7 应保证老年人无安全风险

10、的情况下开展评估。6.2 分级评估指标 6.2.1 分级评估分为两部分:现场评估和适应性评估。具体评估项目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6.2.2 现场评估权重为 95%,评估项目包括“生活自理能力”(40%)、“认知能力”(30%)、“情绪行为”(5%)和“视觉”(20%)四个一级指标。6.2.3 适应性评估权重为 5%,评估项目包括“能否安心住养”、“是否关系融洽”、“睡眠是否正常”、“情绪是否波动”四个参数项目。6.3 分级评估流程 6.3.1 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流程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包括养老机构受理个案、分级评估前准备、分级评估项目评定、得出分级评估结论及双方签字确认。6.3.2 分级评

11、估前,养老机构应核实老年人身份信息,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做分级评估说明。6.3.3 评估人员应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及适应性等主要参数项目的照护等级进行评判。6.3.4 评估人员完成现场评估和适应性评估后,视为一次评估完成。6.3.5 分级评估结论应由养老机构盖章,经评估人员、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并签字生效。全套评估资料应与老年人业务档案一并保存。6.3.6 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可在收到分级评估结论告知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养老机构提出复核分级评估申请。复核分级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7 照护服务分级 照护服务分级评估的

12、结果由低至高设定六个等级,分别为:a)正常,分级评分8 分;b)轻度,8 分分级评分22 分,如老年人年龄80 周岁且90 周岁,最低等级为轻度;DB31/T 6842023 5 c)中度级,22 分分级评分29 分,如老年人年龄90 周岁,最低等级为中度级;d)中度级,29 分分级评分36 分;e)重度级,36 分分级评分50 分,如老年人属于双目失明或者患有明确诊断的认知障碍,最低等级为重度级;f)重度级,分级评分50 分;如老年人属于需要留置导管护理、大小便失禁、无能力自主进食、以卧位为主或高位截瘫情形之一的,为重度级。8 照护服务要求 8.1 养老机构应按老年人照护等级,提供包括基础照

13、护服务内容和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在内的照护服务。8.2 基础服务内容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是养老机构应为每位入住老年人所提供的服务,适用于所有照护等级的老年人。8.3 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是养老机构为不同照护等级的老年人提供的相应服务项目,同一等级的服务项目可因老年人的个体差异适当增减。9 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 9.1 分级评估质量的监督 9.1.1 养老机构应对分级评估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a)评估人员资质;b)评估过程的公平、公正、规范性;c)评估内容完整性、规范性、专业性;d)评估结论的准确性。9.1.2 养老机构每年度至少应组织一次对评估质量的抽查,

14、包括但不限于:a)分级评估结论与老年人客观情况的相符性;b)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内容与照护等级的匹配度。9.2 分级评估质量的改进 养老机构针对服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分级评估质量。DB31/T 6842023 附录A (规范性)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 表 A.1 给出了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的示例。表A.1 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 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 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表 申 请 人 姓 名:入住机构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分 级 表 编 号:区划代码-机构类型号-年份-性别-流水号 类别:1.首次分级评估 2.复

15、核分级评估 3.持续分级评估 次数:第 次 测 评 日 期:年月日 评 估 员 姓 名:DB31/T 6842023 第一部分 现场评估 第一部分 现场评估 参数项目一:生活自理能力 事项(项目)程度等级 判断 一、进食 1、餐具使用 可使用餐具自主进食。只可使用勺子自行进食。只可勉强使用勺子自行进食,主要依赖喂食。不会使用餐具,完全依赖喂食。2、咀嚼功能 咀嚼功能正常。只可咀嚼软食。只可咀嚼半流质食物。需流质饮食。3、吞咽功能 吞咽功能正常。只可吞咽半流质饮食。只可吞咽流质饮食。吞咽困难或鼻饲。二、修饰及洗浴 4、洗脸/洗手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

16、完全需要帮助。5、刷牙/漱口义齿清洁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6、梳头/化妆/剃须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 完全需要帮助。7、剪指(趾)甲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 完全需要帮助。DB31/T 6842023 8、洗浴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9、洗脚/会阴清洗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 完全需要帮助。三、穿(脱)衣 10、穿/脱上衣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

17、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11、穿/脱裤子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12、穿/脱鞋(袜)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可自己完成。在他人部分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四、排泄及如厕 13、小便排泄 控制正常。偶尔失控,需提示(每月失控 1-2 次)。经常失控,需帮助(每周失控 1-2 次)。完全失控。14、大便排泄 控制正常 偶尔失控,需提示(每月失控 1-2 次)。经常失控,需帮助(每周失控 1-2 次)。完全失控。15、如厕能力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能够完成。在他人帮助下,能够完成。完全需要帮助。DB

18、31/T 6842023 五、移动 16、床上翻身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借助床栏或物体能完成。完全需要帮助。17、由躺坐起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借助床栏或物体能完成。在他人帮助下,可完成。完全需要帮助。18、并脚站立(将双 脚并拢并且 尽量站稳)能够独立将双脚并拢并站立。能够独立将双脚并拢但不能站立 30 秒。需要帮助下才能将双脚并拢且能够站立 15 秒。需要帮助下才能将双脚并拢但不能站立 15 秒或无法测试。19、在室内行走 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借助辅助器具能行走。在他人帮助下,使用辅助器具能行走。完全需要帮助。20、上、下楼梯(至少一层楼梯)可独立完成。在他人看护下,

19、借助辅助器具能完成。在他人帮助下,借助辅助器具能完成。完全需要帮助。参数项目二:认知能力 事项(项目)程度等级 判断 一、近期记忆 21、瞬时记忆 现场询问,观察瞬时记忆情况。现场询问,观察瞬时记忆情况。如:说出如:说出 3 个不相关的词组或物品,要求被测试者按顺序复述。个不相关的词组或物品,要求被测试者按顺序复述。顺序及关键词均对。顺序不对,关键词可以说 2 个。顺序不对,关键词可以说 1 个。经提示,不能说出关键词。22、近期记忆 现场询问,观察近期记忆情况。现场询问,观察近期记忆情况。如: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如:回想近期发生的事情。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对近

20、期发生的事情遗忘,经提示能记起部分。对近期发生的事情经提示也不能记起。DB31/T 6842023 二、程序记忆 23、程序记忆 现场询问,观察评估对象熟悉的技能程序。现场询问,观察评估对象熟悉的技能程序。如:穿衣、做饭、泡茶等程序。如:穿衣、做饭、泡茶等程序。正确记忆。-。经提示,能正确记忆。经提示,不能正确记忆。三、定向力 24、定向力 现场询问,判断评估对象现实导向能力。现场询问,判断评估对象现实导向能力。如: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识别和判断能力。如: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识别和判断能力。定向力正常。-。经提示,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经提示,不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

21、时间、空间等。四、判断力 25、判断力 现场询问,分析评估对象的判断能力。现场询问,分析评估对象的判断能力。如: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作出判断。如: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作出判断。能正确做出判断。-。经提示,能做出判断,表现为判断迟缓、不决。经提示,不能做出判断,或判断错误。参数项目三:情绪行为 评估事项 程度等级 判断评分 一、情绪 26、眼神交流 现场观察评估对象的眼神交流情况。现场观察评估对象的眼神交流情况。眼神交流正常。-。偶有眼神交流,眼神接触回避。无任何眼神交流。27、近期情绪 现场询问近一周情绪。现场询问近一周情绪。情绪稳定。情绪欠稳定,偶尔会感到沮丧抑郁或焦虑。无诱因,情绪

22、变化较大,经常感到沮丧抑郁或焦虑。喜怒无常或情感淡漠,有时有消极想法及行为。DB31/T 6842023 二、行为 28、仪表举止 仪表整洁,举止合乎常理。-。仪表基本整洁,举止偶有异常。仪表不整洁,有怪异动作。三、沟通能力 29、听觉评估 正常交谈。需加大声音,才能听到;或单侧听力差。需贴近耳朵,大声说话才可以听到。无听力或使用助听器。30、沟通交流 现场询问,判断评估对象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现场询问,判断评估对象在交流中能否互相理解。理解准确,表达清晰。-。需提示能理解、简单表达。交流困难,不能表达和理解。参数项目四:视觉 事项(项目)程度等级 判断 一、视觉 31、视觉评估 通过现场测试

23、判断评估对象能否安全照顾自己。通过现场测试判断评估对象能否安全照顾自己。视力基本正常:5 米能看清手的形状,在正常情况下能安全照顾自己。视力有障碍,3 米能看清手的形状,在正常情况下基本能照顾自己。视力有障碍,2 米能辨认手的形状,在正常情况下生活需要他人照顾。视力丧失,无法适应生活环境,完全需要他人照顾。DB31/T 6842023 第二部分 适应性评估 第二部分 适应性评估 参数项目:适应性 事项(项目)程度等级 判断 入住适应 32、安心状态安心状态 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是否安心住养。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是否安心住养。安心住养。-。偶有不安心,不配合服务。一直不安心,完全不配合服

24、务。33、人际关系 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人际关系是否融洽。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人际关系是否融洽。关系融洽,与他人(室友)相处良好。-。关系一般,与他人(室友)相处偶有矛盾。关系紧张,与他人(室友)经常发生冲突。34、睡眠情况 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晚间睡眠情况。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晚间睡眠情况。睡眠正常。睡眠一般,上床 30 分钟后仍不能入睡。睡眠困难,睡眠减少或中断 2 小时以上。睡眠不正常,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 23 小时。35、情绪状态 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的情绪是否正常。询问护理员,判断评估对象的情绪是否正常。情绪稳定。情绪欠稳定,偶尔会感到沮丧抑郁或焦虑。无诱因,情绪

25、变化较大,经常感到沮丧抑郁或焦虑。喜怒无常或毫无反应,有时有消极想法及行为。注:注:-选项,不做备选判断项 DB31/T 6842023 分级评估结论 分级表号码 区划代码-机构类型号-年份-性别-流水号 完成日期 _年_月 _ 日 区街镇 区:编号:街镇:编号:照护服务分级评分参考值 评估分数总结 评分8 分 正常 1、评估总分 8 分评分22 分 轻度 2、照护等级 正常 轻度 中度 I 中度 II 重度 I 重度 II 22 分评分29 分 中度 I 29 分评分36 分 中度 II 36 分评分50 分 重度 I 评分50 分 重度 II 备注:如老年人年龄80 周岁且90 周岁,最低

26、等级为轻度;如老年人年龄90 周岁,最低等级为中度级;如老年人属于双目失明或者患有明确诊断的认知障碍,最低等级为重度级;如老年人属于需要留置导管护理、大小便失禁、无能力自主进食、以卧位为主或高位截瘫情形之一的,为重度级。评估员确认完成 评 估 员姓名 确认 完成 首次分级评估 复核分级评估 持续分级评估 所 属 机构名称 评估员签名:_ 日期:_年_月_日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确认评估结论 签名:_ 日期:_年_月_日 结论备注 机构盖章 DB31/T 6842023 14 附录B (规范性)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流程 图B.1给出了照护服务分级评估的流程。图B.B.1 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评估流

27、程否是是否告知新分级评估结论 新分级评估结论是否与原分级评估结论一致 结束此次分级评估 下次开展持续分级评估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认可分级评估结论 完成分级评估结论 告知分级评估结论 双方签字确认分级评估结论 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不认可分级评估结论 复核分级评估 维持并告知原分级评估结论 养老机构受理个案 得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分级 分级评估前准备 开展评估项目评定 DB31/T 6842023 15 附录C (规范性)基础照护服务内容 表C.1给出了养老机构基础照护服务的内容。表C.1 养老机构基础照护服务内容 基础照护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日常照护 a.提供一日三餐,特殊饮食按需提供。b

28、.按需提供饮用水。c.提供洗浴或擦浴(春、秋、冬季不少于每周一次,夏季不少于每周2次)。d.提供物品分类放置。e.提供热源、电器、危险物品等安全管理。f.提供老年人和家属的安全宣教与指导。清洁卫生 a.定期提供公共场所、居室的环境、空气、地面等清洁消毒。b.定期提供设施、活动用品、日常用品等的清洁消毒。c.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衣裤并按规定消毒。d.提供终末消毒。预防保健 a.建立健康档案,按时查房,动态记录健康状况。b.定期体检,做好健康宣教。c.提供慢病管理,按需监测血压、血糖等。d.协助提供急重症就医服务。社交娱乐 定期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心理/精神支持 观察老年人情

29、绪、行为动态,对于认知障碍、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老年人采取不同方式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DB31/T 6842023 16 附录D (规范性)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 表D.1给出了养老机构不同等级照护服务的内容。表 D.1 养老机构不同等级照护服务内容 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 照护等级 日常照护服务 预防保健服务 正常 a.饮用水供应和用餐服务。24 小时供应饮用水。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检查家属自带食品质量,关注食品安全。b.睡眠照护服务。提供适宜的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c.洗漱、修饰和洗浴服务。提醒老年人按时洗漱;提醒老年人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提醒

30、老年人按时洗浴;关注洗浴过程的安全。d.二便管理。定期关心、询问老年人大小便情况。遵医嘱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e.日常巡视。日间巡视观察老年人不少于 2 次,夜间 1 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了解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f.物品整理。提醒老年人整理橱柜和物品分类放置。提醒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g.移动服务。开展老年人防跌倒、防坠床的宣教。关注老年人移动过程的安全。a.用药管理。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提醒老年人按时服药,督促检查药品有效期。镇静类药物可集中管理,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b.康复服务。指导老年

31、人进行增加体力、灵活性或平衡性的训练。轻度 a.饮用水供应和用餐服务。24 小时供应饮用水;2次/日协助泡开水并送到居室。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督促老年人进食前做好手卫生和进食过程安全宣教。食物微波炉加热;检查家属自带食品质量,关注食品安全。b.睡眠照护服务。提供适宜的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状况。c.洗漱、修饰和洗浴服务:督促老年人按时洗漱、定期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按时洗浴;关注洗浴过程的安全,必要时部分协助完成。a.用药管理。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督促并指导老年人按时服药和使用外用药,协助老年人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抑郁症、情绪异常

32、、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b.康复服务。指导老年人进行增加体力、灵活性或平衡性的训练,按需提供群体康复训练。DB31/T 6842023 17 d.穿脱衣服务。提醒老年人定时更换衣裤,保持着装整洁、适季。e.二便管理。定期关心、询问老年人大小便情况,遵医嘱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发现异常协助报告医生。f.压疮预防管理。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g.日常巡视。日间 2 小时 1 次,夜间 1 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及时关注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h.物品整理。督促或协助老年人整理橱柜和物品分类放置。提醒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

33、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i.移动服务。做好老年人防跌倒、防坠床的宣教,指导老年人正确使用手杖。关注老年人移动过程的安全。中度 级 a.饮用水供应和用餐服务:24小时供应饮用水;帮助泡开水至少2次/日并送到居室;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按需帮助老年人做好进食前后的手、口腔清洁工作;按需做好食物微波炉加热。关注进食体位、温度、量、速度、咀嚼、吞咽等安全状况;接收登记家属自带食品,检查质量、保管并合理分配食用,关注食品安全。b.睡眠照护服务: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规律及变化,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34、。c.洗漱、修饰和洗浴服务:协助晨晚间护理;协助老年人洗漱、口腔清洁、义齿清洁;协助老年人定期修剪指趾甲(灰指甲由专业人员提供),剃须,按需理发;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协助老年人定期洗浴或擦浴;确保洗浴过程的安全;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d.穿脱衣服务:协助老年人穿脱衣裤;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保持着装整洁、适季。e.二便管理:按需协助行动不便老年人如厕、使用便器、清洁皮肤;遵医嘱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观察二便性质、量、颜色;发现大小便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妥善处理。f.压疮预防管理: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定期检查老年人皮肤状况;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破损;关注营养状况。a.用药管理: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

35、并保管和排药;按医嘱排、发放口服药,指导或协助使用外用药,发药到老年人床边;抑郁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应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b.康复服务:按需为肢体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DB31/T 6842023 18 g.日常巡视:至少每1.5小时巡视观察老年人1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及时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并帮助解决;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h.物品整理:协助老年人定期整理橱柜;保持物品分类放置。协助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i.移动服务:关注老年人步态行走状况;指导行走不

36、便的老年人正确使用各类助步器具、轮椅;必要时提供部分帮助。中度级 a.包含中度级护理服务内容。b.按需帮助将食物剔骨(刺)、切碎等加工,送餐饮到床边。c.特殊情况可按需提供喂食服务。d.协助老年人上下床及协助老年人使用助行器(包括上下轮椅)。e.搀扶老年人如厕。f.睡眠时拉好床护栏。包含中度级预防保健内容。重度级 a.饮用水供应和用餐服务:24小时供应饮用水;帮助泡开水至少2次/日并送到居室;帮助老年人饮水或喂水。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帮助老年人做好进食前后的手、口腔清洁工作;帮助将食物剔骨(刺)、切碎、粉碎等加工,做好食物微波炉加热。按需提供喂食饮食;关注进食体位

37、、温度、量、速度、咀嚼、吞咽等安全状况;接收登记家属自带食品,检查质量、保管并合理分配食用,关注食品安全。提供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料服务,在看护下进食或协助进食,防止进食异物。b.睡眠照护服务: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规律及变化,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遵医嘱提供改善睡眠的药物,观察用药效果。c.洗漱、修饰和洗浴服务:帮助晨晚间护理;帮助老年人完成各种形式(棉球、棉棒等)口腔清洁、义齿清洁;帮助定期修剪指趾甲(灰指甲由专业人员提供),剃须,按需理发。帮助老年人定期洗浴或擦浴;确保洗浴过程的安全。d.穿脱衣服务:帮助老年人穿脱衣裤;保持着装整洁、适季。e.二便管理

38、:按需帮助老年人如厕、使用便器、a.用药管理:按需接受登记自带药并保管;按医嘱排、发药到老年人床边,必要时喂服;认知症、抑郁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应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接收登记自带药并保管、排药和发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b.康复服务:按需为肢体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为认知症老年人提供益智类康复训练。DB31/T 6842023 19 更换尿布、清洁皮肤;遵医嘱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观察大小便性质、量、颜色;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妥善处理。f.压疮预防管理: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为长期卧床老年人提供压疮预防护理;对无自主翻身能力的老年人

39、建立翻身卡,至少每2小时帮助更换体位1次;对受压处予以减压措施;保持床单位、皮肤的清洁干燥;保证营养摄入。g.日常巡视:每小时巡视观察老年人1次,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巡视次数;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h.物品整理:帮助老年人定期整理橱柜;保持物品分类放置。帮助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i.移动服务:按需帮助卧床老年人变换体位或床上移动;按需帮助老年人安全站立;按需搀扶老年人行走;按需帮助老年人使用轮椅/平车进行转运;确保移动过程的安全。提供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料服务,安排在视野内活动,防无目的走动碰撞跌倒、走失

40、等。重度级 a.包含重度级护理服务内容。b.按需定时提供喂食、鼻饲服务。c.按需帮助老年人床上沐浴。a.包含重度级预防保健服务内容。b.导管护理:如有内设医疗机构,由医护人员按需提供鼻饲管、导尿管、吸氧管、造瘘管等管路护理。按需遵医嘱提供吸痰护理。c.常用医疗护理:如有内设医疗机构,由医护人员按医嘱可提供创面换药、膀胱冲洗等。DB31/T 6842023 20 参考文献 1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2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3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4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沪养老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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