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山区团结永靖中心学校
教师联系学生制度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落到实处,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学习观,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在综合素质上获得全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对象
全系所有教师都必须开展联系学生工作.每位教师必须联系所授课班级的10—15名学生,凡担任班主任的老师联系自己所带的班级学生。
二、工作内容
1、教师应对负责联系的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加强纪律教育、公德教育、自身安全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违纪及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3、联系教师要深入了解和掌握被联系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4、帮助被联系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形成踏实、勤奋、好学、创新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学习效率,攻克学习难关。
5、多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加强与他们沟通,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关心心理有障碍学生,通过心理咨询,引导其走出心理误区。
7、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8、指导被联系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加强身体素质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
三、联系工作方式
1、联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与被联系学生建立联系方式。
2、联系教师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3、学校党支部1—2月召集一次会议,听取联系教师的意见,改进教师联系学生的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1、加强对教师联系学生工作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
2、由校党支部负责,每学年对联系教师考核一次。
3、检查与考核内容以联系教师的职责为准.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
4、由联系教师写出个人总结,校党支部组织评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