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废弃物处理合同甲方:孙集镇刘郢学校食堂乙方: 电话:地址:甲方为了便于孙集镇刘郢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2015年9月1日,经过自愿报名,对比服务程序后,甲方确定乙方为孙集镇刘郢学校食堂废弃物处理人,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凡甲方食堂供餐时间,每天中餐的废弃物,乙方都要按时到现场负责管理、清理和外运,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的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不能用学校食堂的器具外运废弃物,保证安全通行。二、废弃物回收只限牲畜养殖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如果在使用“废弃物过程中出现牲畜病变,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保证所回收食堂“废弃物(废弃物中的废油、残渣、剩菜等)不能出售给不法食品加工单位和自行加工不法食品(如地沟油等)。一经查实,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回收废弃物时,如发现废弃物桶内有筷子、碗等餐具时应主动整理出来,并无条件交还甲方。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不按协议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协议有效期为一年(2015年2月28日2016年2月28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情况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