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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文档
文档类型: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北人股份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SG—01-2010-005
制度版本
A
业务类别
生产管理类
制度层级
01级
起草部门
生产管理部
会签部门
审核部门
生产管理部
批 准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解释权归属
生产管理部
修订/废止说明
签发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执行日期
2011年1月1日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 总则
2.1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考核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2 工伤事故的认定
2.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2。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⑷职工符合⑴、⑵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⑶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2。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⑴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⑵醉酒导致伤亡的;
⑶自残或者自杀的。
2.3 工伤事故的分类
2。3。1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3。2 指受伤职工损失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⑴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⑵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⑶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⑷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⑸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⑹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
⑺肢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和残废可能的;
⑻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2。3。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2.3.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2。3.5 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2。3.6 未遂事故:指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出现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工伤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和轻伤事故的统计、上报.
3。2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和轻伤事故的上报
3。3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工伤职工的待遇工作
3。4 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必须及时上报事故、积极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4 事故的紧急处理和上报
4。1 紧急处理
4。1.1 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医疗机构急救电话或者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处置,急救过程中应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配合组织抢救。
4。1。2 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做出标志和详细记录,并绘出事故现场图。同时采取措施,稳定职工的情绪。
4.2 报告
4。2。1 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1小时内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领导及公司部,并于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4。2.2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单位领导及公司生产管理部要在1小时内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立即(1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上报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会、京城控股公司。
4。3 各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事故的调查处理
5。1 事故的调查程序
5。1。1 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于1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天内报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5。1.2 轻伤事故由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于1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3天内填写事故报表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5。1.3 一次三人以上轻伤事故(含三人)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公司生产管理部、工会、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5。1.4 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助配合调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5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5。2事故原因分析要点
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2。1 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5.2.1。1 不安全行为包括: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⑽分散注意力。
⑾未用个人防护用品.
⑿对易燃、易爆物处理不当。
5。2。1.2 不安全状态包括: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⑵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5。2。2 间接原因
⑴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⑵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⑶劳动组织不合理。
⑷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性错误.
⑸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
⑹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⑺其他。
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3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5。3。1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5.3.2 事故经过.
5。3。3 事故原因。
5。3。4 事故的责任分析.
5。3。5 事故性质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3.6 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5。4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期间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拒绝。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6 事故管理
6.1 事故经调查后,由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和《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6.2 分公司安全主管人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准备工伤认定资料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司部生产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认定
6.3 公司部生产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将工伤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内各单位。
6.4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由伤者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6.5 实习生、外单位职工、参加学习人员等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调查、统计、报告,并在《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中作表外统计说明。
6.6 各分公司按规定定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年报表》。
7 考核
7。1 对于重视安全生产,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7。2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7。3 对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一经查出,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一 伤亡事故登记表
附件二 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附件三 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
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按国基01表
附件一 伤亡事故登记表
伤亡事故登记表
填报单位:
发生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发生事故地点: 分公司 车间 班组
事故类别: 事故责任性分类:
事故严重程度: 事故起因物: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龄
工种
本工种工龄
歇工天数
用工性质
安全教育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事故单位意见:
负责人/日期
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日期
安全负责人: 编制:
附件二 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
分公司 车间 班组
发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姓名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
伤亡事故处理反馈意见表
一 发生事故单位:
二 发生事故地点:
三 发生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四 事故原因:
五 受伤者姓名: 所在单位:
六 责任处理情况
序号
责任程度
姓名
处罚情况
七 事故主要责任者对工伤事故处理的反馈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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