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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周末休息。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8月31日) 8:00-12:00 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9月1日-6月30日) 8:00-12:00 14:00-18:00
打卡时段
上午上班
上午下班
下午上班
下午下班
夏季
8:00
12:00
15:00
18:00
冬季
8:00
12:00
14:00
18:00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员工考勤方式按照地域差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l 公司采取打卡考勤;
l 项目驻点人员采取外出登记以及不定期查岗的方式考勤;
2、由综合信息部员工负责打卡监督职责,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3、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分别为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共4次;
4、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隔天填写《未打卡说明单》并经证明人、该部门直属上级签字后生效。每月不得超过3次(含)忘打卡(非工作原因忘打卡),且不能跨月累计;月超过3次忘打卡者,扣除半天工资/次,以此类推;
6、部门主管有权处理本部门员工的因公务迟到问题,如遇安排员工当天加班超过23:00者,原则上第二天员工于8:30 前到达公司即不视为迟到;
7、凡在办公室加班人员需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如无进行打卡登记,则加班补贴将取消;
8、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奖励300元。
三、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员工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超过 10 分钟(不含)或次数超过3次(不含)者,每分钟罚款5元,10分钟以内且次数低于3次不扣款;员工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2、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3、员工旷工 1 天(含)以内者,扣除 150% 日工资;旷工 1 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旷工天数的 200% 日工资;连续旷工 3 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 7 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全公司通报,并予以解聘;
4、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外出考勤规定
1、因工作需要外出频繁,须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此表将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2、各部门主管应如实审核员工外出登记情况,于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综合信息部统计考勤;
3、综合信息部负责各部门人员外出考勤的监督与抽查,若发现实际外出时间与
递交的《员工外勤登记表》有出入,经核实确属弄虚作假,当事人与部门主管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节 加班管理规定
一、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特殊情形除外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保证员工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
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公司工作人员加班行为的界定
1、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二小时以上的或经批准在
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2、公司或部门统一安排员工在周末上班,属于公司统一调整,不属加班;
3、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4、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
班的,不属于加班;
5、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报批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表》,由综合信息部统一汇总.
5、临时加班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表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外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表》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四、统计
综合信息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发放加班补偿或调休的依据。
五、加班补助
1、员工在填写《加班申请表》时可自主选择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选择以补休方式冲抵的,应安排在加班当月内补休完毕,当月未补休完毕的,不能跨月累计;
2、加班人员申请调休,应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在备注中写明调休,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交综合信息部处备案;
3、调休时间计算:
(1)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末加班按1:2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4、加班补贴计算:
(1)工作日零星加班按工作日工资150%,计算加班补助;
(2)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00%,计算加班补助;
(3)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补助;
5、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六、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
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
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在员工加班次日,由其部门主管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若有敷衍未达到预期
加班效果的,其加班工时不计、扣发加班薪酬;
5、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
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6、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
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附件:《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预计加班时间:自 月 日 至 月 日
加班事由:
实际加班时间:自 月 日 至 月 日 共计 天 时
审核意见
部门主管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备注:1、时间格式:24小时制;2、加班核定好之后转送综合信息部备案.
第五节 请假管理规定
一、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综合信息部存档。
2、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通报综合信息部.
二、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批准后,提交到综合信息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请假1天经部门领导审批;请假1天到3天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领导核定,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人员将《请假条》提交到综合信息部,否则请假无效。
4、假满之日均需到综合信息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综合信息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三、各类假及规定
1、事假:员工遇有个人事务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批给病假;病假期限以医生建议为准,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1)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
(2)病假3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基本工资,第2—3个月支付基本工资的50%;
(3)超过3个月以上,不再发工资,社保只交至本年度.
3、工伤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
4、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年假。
(1)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 1 年至5年可享受 7 天年休假,超过5年者可享受 15 天年休假;
(2)年休假不能累积,即本年未完成年休假不能累积到下年,但可用于抵用当年的病假或事假,年假未休完部分作弃用处理;
(3)年休假原则上须一次性休完,遇特殊原因,经部门主管和综合信息部批准后可分次休;
(4)凡当年已享受产假、婚假或年累计事/病假等超过15天的员工当年不再享有年假;
(5)同一时间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本部门或公司人员数量的 10% ;
(6)年休假公司支付员工全部工资。
5、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单和“结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验证。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可享受婚假3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3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
(2)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能累积,婚假期间支付员工基本工资。
6、产假:员工休产假须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和“准生证”复印件.
(1)员工正常产假为 98 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60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每多育一胎增加 15 天,
(2)员工怀孕 3 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7 天, 3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内的自然流产的产假 15天;
(3)已生育女员工怀孕,第一次人工流产可享受计划生育假5 天,第二次人工流产按事假处理;
(4)男员工妻子生育的(须提供 “ 准生证 ” 复印件),可享受陪产假 5 天;
(5)生育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3个月的生育补贴,男性员工陪产假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7、丧假:
(1)直系亲属丧亡省内员工给假 3 天,跨省员工给假 7 天(包含节假日);直属亲属的定义为: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旁系亲属丧亡省内员工给假 1 天,跨省员工给假 3 天(包含节假日);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祖父母、及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公司给付员工基本工资。
附件:《请假条》
请假条
部 门
姓 名
职 位
填 表 时 间
种 类
□ 病假 □ 事假 □ 年假 □ 婚假 □慰唁假 □ 其他__________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审核意见
部门主管
分管领导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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