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药库的村委会证明。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