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医务主治医师科学发展观个人剖析材料 医务主治医师科学发展观个人剖析材料通过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剖析检查阶段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学习提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剖析检查阶段的任务要求,我自觉剖析紧密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查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主客观原因,认真撰写个人自查剖析材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自己不断进步。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六查六看”的总体要求,对照“六查六看”:一查本单位确定的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看发展思路、规划和举措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查为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
2、人民的要求;三查我院的发展情况,看是否符合协调发展的要求;四查和谐医院创建情况,看是否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五查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情况,看医生之间、患者之间、医患之间是否均衡协调发展;六查政绩和作风建设,看干部能不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心系群众的服务思想、惠及子孙的科学政绩为发展服务、为人民造福。 结合本人的思想状况、工作实际、具体职责进行深刻反思,深刻剖析、自省自警。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按照学区”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的安排,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系统全面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共写心得体会3篇,读书笔记5000多字。深刻的认识到这次在全党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3、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大规模、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党的肌体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创新过程。自己经过学习、反思,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对照党政机关事业先进性标准和党组织的希望和要求,对照党的先模人物,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确有脸红心热的感觉,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对照六查六看内容,我本人已经认识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只注重与
4、本身业务有关的内容,跟业务无关的涉猎较少,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导致自己虽然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思想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2、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或主抓业务出发,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比如我主抓放射工作,我就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只看着自己这一块,忽视了对”整体的”这一全局”第一要务”的认识,没有从全局观念出发考虑问题。3、创新意识不足,有自我满足情绪。有时想着自己参加工作近二十年,拼也拼过,干也干过,立过功也受过
5、奖,曾经获得几次先进工作者,职称上已经是主治医师,从而一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少了以前那种敢拼敢干、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朝气,工作上放不开手脚。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上热情不够。表现在工作作风上有时有散漫、松懈现象;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4、在无私奉献上做得还不够好,有时在思想深处还掺杂着私心杂念,有一些患得患失的情绪等等。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开展这次科学发展观六查六看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来说意义重大,是关系执政兴国的头等大事,对个人来讲,也是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是让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增加荣誉感、自
6、豪感,提高发挥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保持先进性的持续性的一次重要机遇。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全面系统学理论,把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深学透,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与时俱进谋发展,开拓创新展形象。2、振奋精神,再立新功。首先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尽自己全力奉献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3、从自身做起切实落实工作效果。注意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时时处处把自己的表现与六查六看标准进
7、行对照,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照好镜子,把好尺子,找准差距;工作上牢固树立争一流的思想,对个人要求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干好本职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上级领导放心。4、在工作方面要以大局为重,在完成上级对自己传达的任务的同时,也要去帮助同事及时的完成任务,并及时的去自觉的接受上级未传达出去的新任务,使单位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摆到第一位,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去完成每项为人民利益着想的任务,强化宗旨意识,诚心诚意的为人民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机构编制工作深化体制改革新变化2月20日,全州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在吉首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工作、表彰了先进,研究部署了2
8、0xx年的机构编制工作。听取了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的讲话以及州编办主任*作的题为深化体制改革 推进管理创新 努力开创全州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后,与会同志明显感到,今年全州机构编制工作局面有了三个新变化。变化一:领导更加从深层次关注和重视机构编制工作从*同志的讲话中,我们感觉到领导已成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一方面在讲话中所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从单位的履职、人员和领导职数的配备等事项面面俱到,概念准确不讲外行话;另一方面领导心怀大格,思考问题层次深、涉入层面精细。这可从讲话中切入的点看到:要围绕科学发展观、富民强州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对机构编制进行科学配置和资源整合提高行政效能、减少
9、行政成本,科学应对我州人少编少、管理范围广结构复杂的综合情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单位要履行职责,编制分类必须明确不含糊。事业单位取消收费项目后的出路,人员安排等值得研究城镇退伍士兵安置与消化超编工作的矛盾关系值得研究,一要做好,二要探索方法。变化二:统筹更加精细,工作安排更具操作性今年全州机构编制部门工作重点就是*主任在讨论会上说的“搞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健全三项机制”,即:认真做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做好超编人员消化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宏观和动态管理机制、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通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谋划,瞄准富民强州战略目标搞服务,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
10、作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变化三:创新再不是一句“口头禅”思路就是出路,思维的转变是创新的首要条件。杨主任报告中提出“要结合我州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研究政府职能转变、运行机制及机构配置、编制管理等问题并提出建议,就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运行成本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这里我们明显感到,现在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思路,已从先前固有的“慢慢拖”到现在的“积极主动”,看似简单,实则已实现了创新的大步跨越。杨主任在讨论会上多次明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长袖善舞,巧借东风”,要善于从“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管理模式中跳出来,加强协调,
11、争取有关职权部门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例如甲从乙处借得8000元现金并向乙出具了欠条,一段时间后甲产生赖帐念头,遂一天在路上对乙大打出手,逼其交出欠条,使其失去请求偿还8000元现金的依据。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甲构成抢劫罪。因为,第一,行为人欠债应当归还,故意使用上述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
12、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 欠条(借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货币为标准的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欠条不是财物,抢劫欠条不等于抢劫财物,笔者认为不应构成抢劫罪。 首先,要明确抢劫欠条从财产性质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何种权利?在本案中,甲乙二人达成合意,甲向乙借8000元钱,并立有字据(欠条),乙向甲交付8000元钱后,乙对这8000元即不再拥有所有权。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权利。乙之所以能够有权向甲出借8000元,正是其行使收益(预期)、处分权利的表现。交付8000元后,甲取得了8000元钱
13、的所有权,他可以对这8000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不受乙的干涉。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否则对借款人就毫无意义。但在借贷关系中,乙并不是白白丧失了财产所有权,他是以所有权为代价,取得了向甲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应类属于债权。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是一种支配的权利,是物权完全、充分的惟一形式,是最典型的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物的所有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物权法律行为,也就是基于债权契约的合法有效存在而发生。债权则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它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事实(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设定,是一种流动的财产关系。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在甲抢乙欠条时,乙对那8000元钱已不享有
14、所有权,又何谈得上侵犯乙的财产所有权呢?甲把欠条抢走,给乙行使债权制造障碍,侵害的是欠条所记载表现的债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所以抢欠条并不符合抢劫罪的客体特征。 其次,欠条只是记载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欠条的灭失并不完全意味着债权人必定丧失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甚至可以通过甲的行为所派生的证据向法庭请求实现债权。抢劫罪中,抢劫行为实施时财物处于被害人占有状态之下,通过抢劫行为当场使财物占有发生移转,而抢欠条时,财物(8000元钱)的占有早已发生移转,并不是通过抢欠条的行为实现的,所以,抢欠条与劫取财物存在重大差异,行为人并不能当场取得财物,这与抢劫罪的客观方面特征不符合。再次,如果抢走欠条即是抢走财物,构成抢劫罪,那么行为人没有把欠条抢走,而是当场把欠条损毁,是否要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呢?显然不能。 因此,抢劫欠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赖帐不还的行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应通过民事法律去调整。如果刑法涉及这一领域,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对债权人造成伤害,或者有故意杀人情节的,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7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