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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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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1.1 项目概述 1 1.2 编制依据 2 第二章 工作原则 4 第三章 水体概况 5 3.1 基本情况 5 3.2 污染源调查 6 3.3 治理前水质监测结果 7 第四章 整治实施方案 7 4.1 整治方案 7 4.1.1 垃圾清理 7 4.1.2 底泥改善 7 4.1.3 水质净化(EHBR技术) 7 4.1.4 曝气增氧 8 4.1.5 微生物原位净化 8 4.1.6 设置生态浮岛 8 4.1.7 生态护岸 9 4.2 整治工作进度核查 9 4.3整治工作图片记录 9 第五章 监测结果 12 5.1 监测方案 12 5.1.1现场调查方案 12 5.1.2监测点位布设和监测频次 13 5.1.3监测因子及测定方法 13 5.2 水质监测结果 14 第六章 公众评议 18 第七章 长效机制 24 第八章 验收结论 25 8.1监测结论 25 8.2公众评议结论 25 8.3 验收总结论 25 8.4 建议 26 第一章 总则 1.1 项目概述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连续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行动计划突出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思绪,坚持系统治理、改革创新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2023年04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23〕17号)提出“到2023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告知》(国发〔2023〕17 号)规定,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告知》(国发〔2023〕17 号) 文献精神,为加快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委托****有限公司制定了***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技术方案,并按技术方案进行黑臭水体治理。 ***位于河北省中部,县境东与雄县、任丘相连,南与高阳接壤,西与清苑、徐水交界,北与容城毗邻,总面积738.6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整治范围涉及开元盛景社区区域黑臭水坑(环城西路与北大街之间)、老教育局区域黑臭水坑(环城西路与北大街之间)、旧鱼塘区域黑臭水坑(环城西路与北大街之间)、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具体见下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1-1: 图1.1-1 工程位置示意图 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公司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行验收,本次验收对象为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在分析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整治后的水质监测报告、公众评议结果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基础上,编制了《***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验收报告》。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公布并施行,2023 年 4月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23年6月27日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行细则》(2023.3.20,国务院令 284号) (5)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23)17号) (7)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住建部发) (8) 《河北省黑臭水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9) 《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 (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23) (11) 《河北省黑臭水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3) (13) 住建厅、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告知》(建办城函(2023)249号) (14) 《***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技术方案》(****有限公司) (15) 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结合***区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性、人文社会环境条件,针对整治工作开展和整治效果调查,提出本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验收工作的指导性原则。 1、明确目的,合理规划。明确黑臭水体整治调核对象,涉及区域河流、湖塘、沟渠等水系,合理制定整治效果调查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2、公众参与、部门联动。加强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中的作用。采用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效果调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公众反映。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充足了解本地水体整治情况及投诉情况。 3、严格监测,准确判断。制定严格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及黑臭水体污染限度分级标准,对排核对象进行整治效果鉴定。 第三章 水体概况 3.1 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老城区西北,护城河治理区段长约1.5km,河面平均宽度约20m,平均水深约2.0m。总水量约为6万m3。河道坡度大约在45°~60°之间,未做护坡。护城河富营养化严重,水面有大量浮萍、水草生长,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河内及河岸杂草疯长,由于河内氮磷等营养物质丰富,且无专人维护河道两岸,致使杂草长满两岸。河周边存积了大量垃圾,整体河道未做护坡,很多区域土壤裸露,易受雨水冲刷流失。附近居民将自家集装箱或简易仓棚临水而建,在雨天易发生滑坡事故,并且将岸边垃圾和土壤中的氮、磷元素带入水体,进一步导致水体污染。整个河生态系统结构失调,生物种类和分布不均,营养结构不合理,食物链非常短,结构单一,整个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基础不稳定,处在低档营养结构水平。治理前护城河周边环境见下图3.1-1。 图3.1-1 治理前护城河周边环境 3.2 污染源调查 护城河水质污染较为严重,总体表现为轻度黑臭,富营养化严重,重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截污不彻底,雨污混排入护城河。表现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和各种悬浮物质进入水体,水体有机污染严重。 (2) 附近居民将自家集装箱或简易仓棚临水而建,在雨天易发生滑坡事故,并且将岸边垃圾和土壤中的氮、磷元素带入水体,进一步导致水体污染。 (3) 河内生态系统结构失调,生态系统功能衰退。因河长时间处在缺氧状态,使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生物难以生长和存活,表现为河水体中大型水生动物和后生动物基本绝迹,水生动植物种类单一,并大量生长耐污染型的浮游藻类,蓝藻和绿藻数量达成总数量的90%以上,藻类种类单一,群落生物多样性低,均匀度小,个别耐污种类密度极大。 3.3 治理前水质监测结果 表3.3-1 水质监测结果表 指标名称 数值 pH值 8.3 化学需氧量(COD) 213 mg/L 氨氮(NH3-N) 14.53 mg/L 总磷 1.28 mg/L 总氮 21.04 mg/L 注:监测数据来源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章 整治实行方案 根据对护城河周边环境及污染源的调查,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总体技术方案,黑臭水体整治采用“垃圾清理+底泥改善技术+微泡曝气膜技术+高效水质净化微生物菌剂技术+生态浮岛技术自然型+生态护坡技术”的综合方案。 4.1 整治方案 4.1.1 垃圾清理 本项目区域水面及岸边覆盖有很厚一层生活垃圾,通过机械配合人工清理。雇佣一支垃圾清理队,并配备船只、挖掘机和垃圾车。采用人工+机械的方式,将塘中垃圾收集至岸边,然后将岸边及岸上的垃圾,用挖掘机配合人工方式装车,运送至桑德垃圾解决场。 4.1.2 底泥改善 垃圾清理工作完毕后进行底泥活化治理工作。采用片状药剂进行底泥修复,由施工人员直接抛洒至水中。片状药剂直接沉至水底,与底泥反映,释放活性氧,改善底泥性质。同时,向水中投加水体改善粉状药剂,选用直接抛洒至水体的方式进行混合。塘体中心部分,运用船只携带枪头进行均匀喷洒。 4.1.3 水质净化(EHBR技术) 根据河道的实际考察情况,河水基本不流动,本工程采用强化耦合微泡曝气膜技术对水质进行净化。EHBR膜组件的安装形式采用水草式和固定式相结合的方式,安装在河底。用圆钢连接焊接支架连接EHBR膜。在岸边组装完毕后,用船只慢慢放入水下。通过曝气干管充氧曝气,通过控制进气管道阀门进行曝气控制。 4.1.4 曝气增氧 通过控制进气管道阀门进行曝气控制,曝气风机由自控限度进行自动控制。浮水喷泉曝气机设备根据水利机械的搅拌提高原理,将水直接提上水面后抛出与空气接触,令水层产生上下循环。曝气机配置高速旋转的螺旋桨,在提高水同时充足搅拌水体。在护城河岸边,安装浮水式喷泉曝气机;用船只固定于护城河内,用砼块连接绳索固定于池底。 4.1.5 微生物原位净化 一方面将高效水质净化微生物菌剂在发酵罐中进行激活、扩配,期间采用搅拌棒进行手动搅拌,并辅以加热棒保持发酵罐内培养温度维持在25摄氏度;将培养后的高效水质净化微生物菌剂,通过喷雾机,均匀喷洒到塘体中,喷洒时间选取上午。根据水质情况,向水中先投撒抑藻剂,避免藻类过多对微生物的生长导致影响。 4.1.6 设立生态浮岛 1)单元组拼接。将两浮岛单元模块的立面整齐相对,相邻两个顶角用螺丝固定,保持浮岛的稳定性和整体性。 2)摆放水生植物。将组装好的浮岛载体设立于便于操作的水体岸边,并用绳索暂时固定,再按照浮岛植物设计图案规定,将各种植物依次摆放到浮岛载体预先设立的种植穴中,摆放出绚丽多彩的各种文字或图案。 3)将定植好植物的浮岛按照景观整体布局规定牵引到预定位置加以固定,本工程采用重力沉水式固定,将预先浇注好的压重砼块抛至于水底,然后用尼龙绳索与浮岛连接固定。重力沉水式固定可以使牵引绳索沉于水面之下,不影响欣赏效果。 4.1.7 生态护岸 注重发挥水生动植物的天然净化作用。在河中种植芦苇、香蒲、水草等适宜本地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同时注意保护天然形成的植被。对原土进行分层压实后,覆种植土。沿岸边种植草皮。浇水养护。 4.2 整治工作进度核查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护城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行进度如下: (1) 2023年4月3日~4月5日组织设备采购 (2) 2023年4月6日~4月12日完毕工程测量 (3) 2023年4月13日~4月15日完毕场地施工及准备 (4) 2023年4月16日~4月21日水面垃圾清理 (5) 2023年4月22日~5月12日完毕岸边垃圾清理及护坡 (6) 2023年5月13日~5月25日进行底泥修复 (7) 2023年5月26日~8月28日水体治理 (8) 2023年7月1日~8月28日生态修复 4.3整治工作图片记录 (以下图片由施工单位提供) 垃圾清理 投加底泥修复剂 安装膜组件 安装曝气增氧 喷洒微生物菌剂 生态浮床 生态护岸 第五章 监测结果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采用 “垃圾清理+底泥改善技术+微泡曝气膜技术+高效水质净化微生物菌剂技术+生态浮岛技术自然型+生态护坡技术”的综合方案对水体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后,区域内垃圾已清理干净,边坡已修整平整,绿化、生态护坡已形成,水体景观效果见下图5-1。于2023年10月24日~10月25日对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进行了水质监测。 图5-1 整治后景观效果图 5.1 监测方案 5.1.1现场调查方案 根据现场观测及调查了解,现阶段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水体现状描述如下: 1、 水体颜色呈淡黄色、无异味,水体表面有少量的漂浮物,岸边无垃圾堆放。 2、 护城河通过治理后仍有明显的周边居民家用污水管道的污水流入,从长远考虑,将影响水体的治理效果,导致二次污染。 图5-2 现场调查照片 5.1.2监测点位布设和监测频次 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规定,每条河流、沟渠按每 200 ~ 600m(基本设定为 400m)间距设立检测点,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 3 个,取样点设立于水面下0.5 m 处,水深局限性 0.5m 时,设立在水深的 1/2 处。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整治监测点位记录如下图5.1.2-1: 图5-3 监测布点图 5.1.3监测因子及测定方法 城市黑臭水体测定方法参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表 3 进行,方法见下表 5.1.3-1。 表5.1.3-1 水质指标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1 透明度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5.2塞氏盘法 2 溶解氧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23 3 氧化还原电位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3.1.10氧化还原电位 4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23 5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 6 COD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23 7 BOD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23 8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5.2 水质监测结果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监测结果见下表5.2-1、5.2-2。 表5.2-1 黑臭水体分级评价指标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及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频次及结果 1 2 3 4 平均值 1#中间河段(2023.10.24) 氨氮 mg/L 1.29 1.09 1.60 1.77 1.44 透明度 cm 110 110 110 110 110 溶解氧 mg/L 8.51 8.34 7.09 8.12 8.02 氧化还原电位 mV 113 103 125 130 118 2#西河段(2023.10.24) 氨氮 mg/L 1.88 1.18 1.53 1.45 1.51 透明度 cm 150 150 150 150 150 溶解氧 mg/L 7.23 7.35 6.74 6.79 7.03 氧化还原电位 mV 233 240 210 224 227 3#南河段(2023.10.24) 氨氮 mg/L 1.53 1.55 1.55 1.59 1.56 透明度 cm 160 160 160 160 160 溶解氧 mg/L 5.02 6.42 7.65 7.41 6.62 氧化还原电位 mV 265 281 297 287 282 1#中间河段(2023.10.25) 氨氮 mg/L 1.28 1.68 1.12 1.27 1.34 透明度 cm 150 150 150 150 150 溶解氧 mg/L 8.92 9.54 9.51 9.29 9.32 氧化还原电位 mV 176 289 181 183 207 2#西河段(2023.10.25) 氨氮 mg/L 1.84 1.43 1.95 1.95 1.79 透明度 cm 120 120 120 120 120 溶解氧 mg/L 9.36 8.75 7.63 8.52 8.56 氧化还原电位 mV 120 188 190 208 176 3#南河段(2023.10.25) 氨氮 mg/L 1.77 1.96 1.74 1.49 1.74 透明度 cm 180 180 180 180 180 溶解氧 mg/L 8.88 7.62 7.83 8.27 8.15 氧化还原电位 mV 190 194 289 202 219 注:以上监测数据来源于《检测报告》(***有限公司TD-HJ-1810-143),详见附件1。 表5.2-2 地表水其他重要参数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及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频次及结果 执行标准及限值 GB 3838-2023表1中V类标准限值 结论 1 2 3 4 平均值/范围 1#中间河段(2023.10.24) 总磷 mg/L 0.34 0.29 0.31 0.33 0.32 ≤0.4 符合 COD mg/L 20 19 15 11 16 ≤40 符合 BOD5 mg/L 2.4 1.9 1.9 1.6 2.0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45 8.31 8.40 8.54 8.31~8.54 6~9 符合 2#西河段(2023.10.24) 总磷 mg/L 0.36 0.32 0.34 0.30 0.33 ≤0.4 符合 COD mg/L 21 16 13 11 15 ≤40 符合 BOD5 mg/L 1.9 1.5 1.6 1.2 1.6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33 8.42 8.36 8.30 8.30~8.42 6~9 符合 3#南河段(2023.10.24) 总磷 mg/L 0.29 0.25 0.29 0.30 0.28 ≤0.4 符合 COD mg/L 8 8 14 12 10 ≤40 符合 BOD5 mg/L 1.4 1.3 1.7 1.6 1.5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12 7.98 7.87 7.94 7.87~8.12 6~9 符合 1#中间河段(2023.10.25) 总磷 mg/L 0.38 0.35 0.28 0.35 0.34 ≤0.4 符合 COD mg/L 15 18 13 18 16 ≤40 符合 BOD5 mg/L 2.4 1.9 1.7 1.6 1.9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68 8.50 8.32 8.43 8.32~8.68 6~9 符合 2#西河段(2023.10.25) 总磷 mg/L 0.38 0.38 0.22 0.31 0.32 ≤0.4 符合 COD mg/L 12 19 14 15 15 ≤40 符合 BOD5 mg/L 2.5 2.3 1.8 1.6 2.0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65 8.32 8.21 8.35 8.21~8.65 6~9 符合 3#南河段(2023.10.25) 总磷 mg/L 0.38 0.34 0.33 0.33 0.34 ≤0.4 符合 COD mg/L 17 15 15 17 16 ≤40 符合 BOD5 mg/L 1.0 0.9 1.3 1.3 1.1 ≤10 符合 pH 无量纲 8.68 8.32 8.39 8.41 8.32~8.68 6~9 符合 注:以上监测数据来源于《检测报告》(***有限公司TD-HJ-1810-165),详见附件2。 由上表5.2-1、5.2-2可知,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通过整治后,水体质量得到大大改善,通过数据分析,该区域地表水重要指标总磷:0.28~0.34mg/L、COD:10~16mg/L、BOD5:1.1~2.0mg/L、pH:7.87~8.68均满足GB3838-20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标准,受检区域水体水质中透明度110~180cm、溶解氧: 6.62~9.32mg/L、氧化还原电位:118~282mV、氨氮:1.34~1.79mg/L,其污染限度等级已优于轻度黑臭规定,水体整体可以鉴定为无黑臭。 第六章 公众评议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整治施工完毕后,工作组对周边1000m以内的居民、商户以及通过人员等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参见附件3),调查问卷记录结果见下表6-1。 表6-1 护城河社区区域黑臭水体公众评议一览表 性别 男 68 女 32 年龄 25岁以下 8 25~40岁 32 41~55岁 35 55岁以上 25 工作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3 社区基层工作人员 0 国家企事业单位 5 外企或私营公司 28 自由职业者 47 其他 17 您是否在这坑塘附近生活或工作满2年? 是 100 否 0 您是否经常通过这坑塘并对这坑塘的治理情况有了解? 了解 100 否 0 您能否描述下这坑塘治理前的状况? 颜色异常 100 有难闻气味 100 河面上有大量漂浮物 100 沿河有污水流入 100 岸边有垃圾堆放 100 — — 您是否知晓政府对这坑塘开展的治理工作? 知道 100 不知道 0 依您的个人感受,您认为这坑塘是否基本消除了黑臭? 是 98 否 2 据您观测,治理后岸边是否尚有垃圾堆放? 没有 96 偶尔有 4 经常有 0 — — 据您观测,治理后坑塘面上尚有大量漂浮物吗? 没有 97 偶尔有 3 经常有 0 — — 您对这坑塘治理效果是否满意? 满意 98 基本满意 2 不满意 0 根据公众评议表记录,本工程各类调查内容占比如下图所示: 图 6-1 调查参与者性别占比 图 6-2 调查参与者年龄占比 图 6-3 调查参与者工作性质占比 图 6-4 调查参与者在坑塘附近生活年限占比 由图 6-1至图 6-4可知,本次参与调查的对象男性占68%,女性占32%;参与调查者25岁以下占8%,32%位于25~40岁年龄段,35%位于41~55岁年龄段,55岁以上占25%;47%的被调核对象为自由职业者,无社会基层工作人员,28%为外企或私营公司人员,3%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5%为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17%为其他工作性质人员;100%的被调核对象在护城河附近生活满2年。根据记录,受调核对象涵盖各年龄阶层和各类型人群,距离以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1000 米范围内人员为主,调核对象选取较为合理,调查结果较为可信。 受访对象对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整治后水体表征情况意见记录如下: 图 6-5 调查参与者对水体治理情况了解占比 图 6-6 调查参与者人员对水体治理前状况描述占比 图 6-7 调查参与者人员对开展治理工作了解情况占比 图 6-8 治理后是否有臭味调查占比 图 6-9 治理后岸边是否有垃圾调查占比 图 6-10 治理后是否有漂浮物调查占比 图 6-11 对整治效果满意限度调查占比 由图 6-5 至图 6-11 可以直观了解到: (1) 被调查者经常通过护城河,且100%的了解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的治理情况; (2) 100%的被调查者表达护城河整治前颜色异常、有难闻气味、河面有大量漂浮物、沿河有污水流入、岸边有垃圾堆放; (3) 100%的被调核对象表达知晓政府对护城河的治理情况; (4) 整治后,100%的被调核对象表达已基本消除黑臭; (5) 96%的被调核对象表达通过整治后护城河岸边无垃圾堆放,4%的被调核对象表达偶尔会有垃圾堆放; (6) 97%的被调核对象表达通过整治后现在护城河河面上已经没有漂浮物,3%的被调核对象表达通过整治后现在护城河河面上偶尔会有漂浮物; (7) 98%的被调核对象表达对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的整治效果非常满意,2%的被调核对象表达基本满意。 综上所述,本次公众评议调核对象选取合理,调核对象反映的意见真实可信, 根据被调核对象的反映,大部分受访者表达了对整治工程的认可,认为整治后护城河无恶臭气味,无垃圾堆放,满意及非常满意的群众占总调查人数的100%,满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规定的 90%的满意率,可以认为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达成整治目的。 第七章 长效机制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养护经费来源、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应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在长效保持方面的作用,将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任务涉及: (一) 尽快贯彻控源截污工作。在验收监测取样期间发现沿岸尚有污水进入,存在超标风险源。建议尽快贯彻控源截污工作,避免治理后水体被二次污染。 (二) 建立责任体系 按照“一河一长”的规定,由本地党委、政府同志负责担任“河长”,应贯彻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及黑臭水体整治维护单位,保证任务包干到人、责任贯彻到人、绩效考核到人。 (三) 健全组织体系 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黑臭水体整治的目的、指标清楚明确。对于政府委托运营的,应具有明确的委托协议和奖惩机制,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四) 贯彻资金保障 由社会资本参与治理的,运营服务费已纳入财政滚动预算管理,对于政府主导投入的,治理费用已纳入财政预算或有明确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的。 第八章 验收结论 8.1监测结论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通过整治后,水体质量得到大大改善,通过数据分析,该区域水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污染限度等级已优于轻度黑臭规定,水体整体可以鉴定为无黑臭,同时地表水重要指标总磷、COD、BOD5、pH满足GB3838-20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标准,水体达成整治目的。 8.2公众评议结论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整治施工完毕后,工作组对周边1000m以内的居民、商户以及通过人员等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本次公众评议调核对象选取合理,调核对象反映的意见真实可信, 根据被调核对象的反映,大部分受访者表达了对整治工程的认可,认为整治后护城河无恶臭气味,无垃圾堆放,满意及非常满意的群众占总调查人数的100%,满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规定的 90%的满意率,可以认为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达成整治目的。 8.3 验收总结论 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通过整治后,水体质量得到大大改善,通过数据分析,该区域水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污染限度等级已优于轻度黑臭规定,同时地表水重要指标总磷、COD、BOD5、pH满足GB3838-20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标准,水体达成整治目的。根据被调核对象的反映,大部分受访者表达了对整治工程的认可,认为整治后护城河无恶臭气味,无垃圾堆放,满意及非常满意的群众占总调查人数的100%。根据监测数据、公众评议结果,护城河(县城老城区西北,治理区段长约1.5km)黑臭水体整治达成整治目的。 8.4 建议 做好护城河控源截污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事件反复发生,以实现护城河水体“长制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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