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滨河路市政工程(一)标段扬尘防控治理措施专项方案编制人:审批人: 批准人: 宝鸡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治理施专项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况滨河路工程是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东片区内一条自东向西新建城市主干道路,道路西起规划的创意路,自东向西依次与规划的天王路、劳动路、阳乙西路、阳乙西辅道、阳乙东辅道、阳乙东路平交、东止于东环路。本工程所施工的范围是一标段,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620,道路全长162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基准
2、期为15年。路面设计荷载为城-A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地震设防烈度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交通、雨水及桥涵等工程.要求工期控制为360个日历天.二、 施工现场防控扬尘措施1. 本项目市政道路对施工现场运输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无坑洼、无任何杂物,道边流水畅通,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使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2. 总平面范围及工地周边场地及运渣道路设置专人每天23次巡视、清扫,保持清洁.3. 松散颗粒材料砌筑砖墙围档堆放,表面用防尘网遮盖防止刮风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4.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厢应封闭,以免
3、洒落。出入口设专人清理出入车辆及周围道路,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5. 加强与地方镇政府及村委会的工作联系6.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不扰民、不闹事,共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7. 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的有关条例,确保施工车辆进出,执行当地交警部门、环保部门、市容监察部门有关规定。8. 根据天气预报,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施工作业.9. 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区必要时淋水降尘。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采用遮挡、封闭、洒水等措施。10. 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垃圾存放场所,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严禁抛撒垃圾,严禁进出车辆污染道路。11. 施工现场禁止
4、焚烧垃圾、沥青等有毒有害物质。12. 土方铲运、卸等环节由专人撒水降尘,装载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车厢上缘,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13.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吹除车辆、设备和物料粉尘。三、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及要求1. 扬尘防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控扬尘、共创蓝天”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环保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环保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防
5、控扬尘、共创蓝天”的方针是搞好环保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施工环境保证体系。确保施工环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度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环保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影响环保
6、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2. 环保生产管理目标:(1) 重视环保,严控扬尘,为空港新城蓝天计划作出应有的贡献。(2) 杜绝出现轻度、重度型扬尘污染.(3) 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4) 工地达到空港新城文明工地。3. 控制扬尘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经理是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环保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环保生产的责任.(3) 建立各级人员环保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环保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环保责任落实情况。(4)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在环保生产上对公司
7、经理负责。(5)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环保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保管理活动。(6) 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环保生产的要求负责。(7) 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环保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4. 环保(防治扬尘)管理制度(1) 公司总工程师、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环保负技术责任。(2) 编制的防治扬尘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3) 经过批准的防治扬尘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4) 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防治扬尘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5) 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防治扬尘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6) 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防治扬尘交底。(7) 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5. 环保(防治扬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防治扬尘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2) 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