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905127 上传时间:2024-07-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6.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昆山市润拓职业培训学校 监考教师岗位职责 1、 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任课教师不负责监考自己所教的课程,但在考试期间无论是否有监考工作,都必须在学校。 3、 考试中一旦发现问题,主监考老师要及时报送教务处、巡考老师及授课老师予以解决. 4、 主监考老师应提前25分钟到教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签字,核对考试科目和试卷份数及答题纸,并于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查验学生学生证,没有携带以上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老师须随机安排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座,如果发现考生擅自互换座位,立即按考试违纪处理. 5、 监考老师要求学生把书包、书、笔记、电子词典、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在教室指定位置。(特别提醒:如学生将手机等电子用具带入考场,监考老师需提醒学生必须关机并放到指定地点,在考试期间学生一旦接触手机或者听到手机铃响,则一律视为违纪。) 6、 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向全体学生宣读考场守则的重点事项,尤其强调严禁作弊。 7、 副监考人员服从主监考人员的安排,主监考人员服从巡考人员的安排。 8、 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是否遗漏或印刷不清晰,完整填写学生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在黑板上按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并准时宣布考试开始.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9、 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10、 监考老师必须认真负责,监考时间内不看书报、杂志,不闲谈,不批改试卷,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能将手机等带入考场。主、副监在考场必须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时不得离开考场(因紧急事务必须离开考场,应先告诉同在监考的老师后方可离开,离开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11、 迟到30分钟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学生不得提前交卷,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12、 妥善处理学生作弊事件,发现学生有作弊动机或迹象应及时制止,可先提出口头警告,认定作弊证据要确凿,在《考场记录表》中写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监考老师签字,并当场要求学生在《考试违纪作弊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后马上离开考场。 13、 监考老师应严格掌控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前向学生报时一次,并检查学生姓名、学号是否写清。 14、 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收齐试卷、清点试卷无误后才能让学生离开考场, 并认真详尽填写《考场记录表》,如出现任何问题由监考老师负全责。 15、 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试卷、《考场记录表》交至教务办公室,并签字确认. 16、 监考老师要按教导处所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预先请假。 17、 此职责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昆山市润拓职业培训学校 教务处 2 / 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人员管理/培训管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