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机承包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原则,结合桩基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出以下承包责任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依据.一、承包单价:压桩数量(深度)以工地现场签证实际结算米数结算,每米3.8元为人工工资。甲方每年保底不低于45000米计算,不足45000米按45000米结算给乙方;每台桩机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按300元补贴(不低于4人),煮饭工资补贴500元,合计每月补贴1700元;搬机每台次补贴1000元。二、付款方式1、甲方于每月8日给予乙方发放生活费补贴1700元.2、甲方每施工一个工地竣工后,与发
2、包方确认结算工程量作为乙方施工完成工程量,待发包方拨付进度款时,甲方应拨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工资款,余款20工资款待工程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三、乙方应在承包期间第一个工地结算80%进度款时预留10000元做为承包桩机保证金,此保证金待承包期满,工程验收合格及桩机未出现人为破坏后,甲方给予一次性返还。四、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管理,如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作出辞退该班组。2、乙方如不在甲方处工作,必须提早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所产生的损失。3、桩机施工日期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年底应施工资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得以其他理由提早放假,不配合施工。甲方应及时给予乙方结账.4、甲方必须给乙方施工人员买保险(4个工人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中途乙方人员更换,必须告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及另产生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施工中,应该认真遵守施工安全,如发生人为操作机械和桩基施工,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