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CCVK CB03-02
名称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版本
A/2
第9页 共14页
编制
邢桂清
更改
邢桂清
审 核
杨 涛
批准
王永超
生效期
2003年6月11 日
1.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春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 长春公司成本管理部按照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所编制下发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春公司的管理规定,并负责本办法的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长春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资料归附件一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协议》
附件二 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件三 现场签证通知单
附件四 变更签证预算书
附件五 变更签证预算审核意见汇总表
4.1.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4.1.2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4.1.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1.4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成本部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4.1.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以便及时确认变更签证变更、签证费用;
4.1.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依据原件,复印件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的。
4.1.7 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 法律约束签订协议原则: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金额较大的必必须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4.1.9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主体合同一定要签该协议。;
5.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 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5.1.1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代签。
5.1.2 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 由于设计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 由于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 由于销售部、客户服务部、业主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3 所有设计工程变更签证变更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5.1.4 同 设计院对接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应要求设计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另有附图,经办人员应另行按规定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作内部审批、结算用,设计院的文件只能作为附件。
5.1.5 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只有加盖变更签证公司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5.1.6 公司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5.1.7 成本管理部、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5.2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办理一般流程:
客户的变更要求
设计院的变更指令
结构专业
安装专业
因本变更导致相
关专业需要变更
安装专业
建筑专业
客服部填《客户变更要求审批表》并通过后
工程部自行提出
或按设计院要求
设计部自行提出
或按设计院要求
不产生费用
的技术核定
成本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
经办部门根据费用的大小报有相应审批权限人审批
2 ~5万元
≤2万元
>5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副总经理签字字
报总经理签字
成本管理部编号,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发,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施工
由监理、现场工程师确认完成情况;成本部、发单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确认后施工单位在5日内施工单位上报变更结算书(附一份变更原件)
成本部在5日内审完变更结算并核对,签字盖章并存档
5.2.1 设计部、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根据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需知会相关部门;如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知会营销部。
5.2.2 设计部、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发相关知会。(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
5.2.3 成本部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出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歧义。
5.2.4 一般来说,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5.2.5 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工程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帐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达成书面记录,加强对减帐部分的办理,如防止因漏报而并给公司造成损失。
5.2.6 工程管理部应严格按变更金额签发的权限报批,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6.现场签证的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 现场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
第十二条 每月10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签证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6.1.1 。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6.1.2 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 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2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 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6.1.3 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6.1.4 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6.1.5 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变更签证公司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6.1.6 成本管理部、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6.2 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
因设计变更需要拆除,或营销、现场施工的需要,经办工程师提出签证事项
经办工程师填写签证单,施工方提报签证估价,现场成本工程师审核签证估价
估价≤3千元
3千~2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副总经理签字
报总经理签字
成本部编号,工程经理审核签发,现场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实施
签证事项完成后5日内,监理、现场工程师实核定工作量,验收完成情况
签证事项验收后5日,施工方上报签证结算书一份(附一份签证单原件)
现场成本工程师在5日内审核完签证结算,并存档
成本部审核重大签证的费用,工程部内业人员按权限报批
2~5万元
>5万元
因设计变更需要拆除,或营销、现场施工的需要,经办工程师提出签证事项
施工方填写现场签证单,并进行估价。监理、现场工程师初步核实工作量
估价≤2万元
2~5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分管副总签字
报总经理签字
项目部内业人员编号,项目总经理签发,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实施
施工完成后,监理、现场工程师在5日内按实核定工作量;并各留一份存档
按现场工程师核定的工作量,施工单位在10日内报上报签证结算
现场工程师在10日内初审签证结算,成本部终审,签字盖章并存档
成本部审核重大签证的费用,项目部内业人员按权限报批
5~10万元
>10万元
6.2.1 现场工程师必须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6.2.2 现场工程师填写签证时应征求成本人员的意见,成本人员审核签证费用也应避免措词含糊、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6.2.3 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签证单都需工程部经理核准后,加盖发包方公章方为有效。
6.2.4 工程管理部对签证单上直接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6.2.5 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部工程师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6.2.6 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成本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7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办理时间的规定
7.1 正常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否则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7.2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 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发包单位工程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后的5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签证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5日内核定工程量、确定造价。
7.3 合同中应规定“承包方违反变更签证结算上报时间的违约条款”。如处罚:
如属施工单位的原因,每拖延一天,则扣减上报结算总价(增帐部分)的510%,扣完为止。
7.4 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对违反工程变更签证时间规定的处罚:
对于增账部分,超过了报送时间,甲方将不再承认。
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6 成本管理部每月应将变更签证变更、签证发生的情况分析汇总,报送公司领导、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
8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结算书的格式要求
8.1 变更签证的结算书应包括:变更或签证单原件以及与变更签证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结算书、(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等。
8.2 成本管理部内部审核不得少于两级审核。
8.3 变更签证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单位高估冒算的约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约定:变更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 %,将把最终审定价降低一定比例。
8.4 双方核定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造价后,应在变更签证单上注明核定费用,并由双方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本管理办法
5.表格
长春公司设计变更单
长春公司现场签证单
6.支持文件
8.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设 计 变 更 单
合同编号: 变更编号:(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
提出时间:
提出方
□设计院 □设计部 □工程部 □销售部□客服部 □购房客户 □承包单位 □其它
变更
原因
施
工 前
变 更
内 容
(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
注:1、变更单审批通过后,由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分合同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
2、不盖甲方公章无效;
3、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予以结算;
4、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超时扣款;(每月5日前上月汇总呈报)
5、技术核定以甲方最后认可为准,重要的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认。
重大变更签证会签章
工程部经理
成本部经理
设计部经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变更提出人:(工程师、设计师汇签)
估
价
□增加 □减少 □零费用
□≤2万 □2~5万□>5万
预算员:
建设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签字即表示同意按本变更施工)
(盖章)
施 工 后
完成情况
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
监理工程师: 甲方工程师: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的结算书)
乙方预算员:
最终审定价
双方签认:
注:本单由设计部(建筑)或工程部(结构安装)填写。提出部门、成本部各一份,施工方两份。无甲方公章不作为结算依据。
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
(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
提出时间:
提出方
□承包单位 □工程部 □其它(请注明)
签证
原因
施
工 前
变 更
内 容
(如附有图纸请注明)
注:1、签证单审批通过后,由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分合同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
2、不盖甲方公章无效;
3、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予以结算;
4、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超时扣款;(每月5日前上月汇总呈报)
5、技术核定以甲方最后认可为准,重要的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认。
6、超过3千元的现场签证请在本单空白处加盖如下会签章:
重大变更签证会签章
工程部经理
成本部经理
设计部经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现场工程师:
价
格
(确定造价或确认结算办法)
甲方预算: 乙方预算:
建设单位
3千元以下工程经理同意即可;超过3千元需报公司会签;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施 工 后
完成情况
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
监理工程师: 甲方工程师: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的结算书)
乙方预算:
最终审定价
双方签认:
注:本单由工程部经办工程师填写。工程部、成本部各存档一份,发施工方两份。无甲方公章不作为结算依据。
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VKCW03-08-001
名称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附附件之——协议
版本
A/1
第2页 共2页
编制
邢桂清
更改
邢桂清
审核
批准
生效期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支付乙方变更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 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一)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执行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的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当没有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的市场合理低价协商确定。
(二)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的价款时,乙方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结算书。
(三)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 10 %,将把最终审定价降低 10 %;结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结算总费用;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③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④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⑤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⑥定额以外项目的工料机分析;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
(四)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计算变更费用,最迟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5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费用计算;每迟报一天,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 2 %。
(五)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 5 天内谈定价款;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商谈的价格一致。
(六)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七)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
(八)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九)双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的价格后,应在结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每月5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的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甲方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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