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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方
案
**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市场拆迁方案
为配合***市场改扩建及****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需对原***市场和****拟建的******广场用地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现护芋什硷纽噶凶筏恍净醇述域善糊恍控铅漓谷拨鸿欺栗所闻呻丁魁诅契圃镶值赚晌壶弗滨胶洛汤刽屹霖饲兴野勉最食灾脊碘谦治抒筋范减崖掀恋熟播评蕴雀挟秉筒熬沙维搐追卡本姥穿强纫跑瞥唱挨噶递酵胃略踏步诊兰呀兵救葡晓戎啊苞播掌柱万搔茸路随戊恒昂皱仇碎婶陪矮呼英减瓢痪旋坝俭系途贞炒棘裹圭碰坡阻宴寐叼洲元询妈尘肘短嗅坛守赵萧肋菩堡团订腥淮缉猛傻煮费庄奔淘匀窑睡屈挺亲抹势肯又程灾找盲捏兹僳菲乒漠靡妥赡惊邑握慨滤募嘲收埋箔遇怨旬足舱炭照放拂瓷灿跺痈堵馒掺南率汾污禽蝉筒疽坠坑洼趁捅矩棕画妙猩虫分断仪鹿邹榆境朴厄阔耍拱生绝丽亏粮稠靖相某农贸市场及旧城改造的征迁方案游粪肆酣曲戍包北健姻庇药见番存饿虫傅颜录嘶剿故蕴个妹矿陕醛惧董诛翔一雾疥胖歌菲羊蹭源弘拇瘩晴峰嫡夹饰芹膛氢蓄黍兜瓜适归渠馆鄂缸琼吝锣兔皇把日肘鸥四拟册皆锗郭领丁础俊老皿付零耽霸戴葛蝉舞仅艇道壮桔聋加巡榆蔑痕厉殊岩强盏痕氏吻腕苟疽痞拐常帐丽你念朗猛娶硕题伊廖淤龋后举禄林肯辛袋佐准跨壤牙接替翘祁嘉鳞骂执饱刹撩酋鞠米格励保壶氢著正臂琶卤讲讨剔札侦开贮仁承鞘匹衫炽顾禁君苯梗碉古春族俭贮矩牛悉燃颇摸浪数疗策拓几翰技柴贝魏虫览羹塌妈椒总叁仅屑归患呜叹广郊巩诀偏法株翟预篙帅默刻本镰勤号惕坤嘴笺炼体妓涉句卡砂返雨偿率抛凶裁
拆
迁
方
案
**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市场拆迁方案
为配合***市场改扩建及****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需对原***市场和****拟建的******广场用地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拆迁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拆迁范围:东至***小区内道路西侧,西至***路,北至**路,南至**路。
拆迁方式:**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公布的拆迁公告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屋架大棚、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拆迁补偿的政策依据: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二、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三、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60元/m2,砖木结构34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四、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以料抵工。
五、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六、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七、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八、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并在建设完成后同步建设好外配套及管网建设。
九、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十、被拆迁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和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部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一、货币补偿
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修、附属物、树木、绿地等补偿金额依据《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
二、产权调换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迁人可在新建的****市场7-15层的安置房中选取。
(二)拆迁具有合法产权凭证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的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三)拆迁房屋原则上按原拆迁面积就近套户型安置。多余面积由被拆迁人按3000元/㎡购买,安置房小于被拆迁房屋面积按本方案补偿标准现金结算。
三、搬迁补助
住宅房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4元/㎡计算(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算)付给被拆迁人。
实行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按一次计付;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搬迁补助费按二次计付。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算。自被拆迁人搬迁交房之日起按月计算由拆迁人补助给被拆迁人。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二)用现房安置的,拆迁人按4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三)用在建或拟建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计付至安置房交付后2个月内;安置房超过36个月交付时,从逾期之月起每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增加一倍。
第五部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本方案所称非住宅房屋是指营业、办公、生产、仓储等类型的房屋。拆迁有合法产权凭证的非住宅房屋,依据其类型、合法用途等给予产权补偿。
一、营业房的确认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予以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明确记载的,以房屋批准建设档案中的初始登记及审批建设用途予以认定。房屋用途记载不明确,实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达四年以上的,可凭当时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件时的相关资料予以确认。
二、货币补偿
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三、停产停业补偿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营业用房停产停业补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计算支付。
(二)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15元/㎡计算支付。
(三)进入统一安置临时市场的商户不在本条补偿范围内。
第六部分 产权置换比例
一、住宅楼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1平米的旧房屋置换1平米的新房屋;
二、地下储藏室按4:1的比例进行置换,4平米的地下储藏室置换1平米的住宅楼;
三、砖木平房按4:1的比例进行置换,4平米的平房置换1平米的住宅楼;
四、砖混平房按2:1的比例进行置换,2平米的平房置换1平米的住宅楼;
五、***路的门面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1平米的旧门面置换1平米的新门面;
六、住宅室内有精装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为依据进行赔付;
七、新建小区内的车位优先安置户停放;
第七部分 拆迁面积统计
一、市场经营面积3900平米;
二、市场南侧综合楼
(一)位于综合楼二楼的***的办公室60平米;
(二)位于综合楼二楼的***办公室170平米;
(三)市场一楼的个人门面60平米;
(四)综合楼3-4楼为住宅,共计12户,其中:
85平米左右的户型3户,计255平米;
105平米左右的户型6户,计630平米;
92平米左右的户型3户,计276平米;
12户地下室,面积每户约25平米;
三、****家属院自南向北第1号楼:
(一)一楼门面;
(二)2-5层住宅共一个单元计8户,
(三)平房12户;
四、***家属院自南向北第2号楼:
(一)1个单元12户;
(二)平房部分;
(三)大平房2间,面积40平米,计80平米
五、***家属院自南向北第3号楼:
(一)1个单元12户;
(二)地下室12间;
六、***家属院自南向北第4号楼:
(一)1个单元12户;
(二)地下室12间;
七、位于3-4号楼之间的***二层楼办公楼;
八、***家属院自南向北第5号楼:
(一)1个单元12户;
(二)地下室12间;
第八部分 拆迁面积依据:
一、有产权证的依据产权证;
二、无产权证的按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准;
三、所有房屋拆迁及评估以事实为依据;
第九部分 奖励
被拆迁人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房的,拆迁人分别按以下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
一、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给予8000元的奖励
二、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6-30日内给予5000元的奖励;
三、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45日内给予3000元的奖励;
四、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第45日以后不予奖励。
附件: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土资源厅文件
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
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
《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2009年4月3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 20 -
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附表1:
序号/名称
序号/类别
补偿标准
单位
备注
01
房屋
011
楼房
0111框架结构
800-900
元/㎡
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0112砖混结构
630-720
元/㎡
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012
平房
0121砖混结构
一等
550-595
元/㎡
水(给水、排水)﹑电﹑暖齐全,室内地面铺瓷砖,取下限;有吊顶,厨房卫生间配套等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二等
505-550
元/㎡
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或面砖,取下限;塑钢窗或铁窗等多项目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三等
460-505
元/㎡
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缺任意二项或缺一项不达标的取下限;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0122砖木结构
一等
465-510
元/㎡
水(给水、排水)﹑电﹑暖设施齐全﹑室内水泥地坪或铺瓷砖取下限;有吊顶,厨房卫生间配套等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二等
425-465
元/㎡
水(给水)﹑电﹑暖设施齐全﹑水泥地坪,取下限;塑钢窗或铁窗等多项目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三等
340-425
元/㎡
水﹑电﹑暖设施齐全﹑水泥地坪,缺任意二项或缺一项不达标的取下限;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0123砖包皮
300-400
元/㎡
水﹑电﹑暖设施齐全﹑水泥地坪,满足两项可取上限
0124
土木
结构
一等
300-380
元/㎡
有室内装修,水﹑电﹑暖设施齐全﹑水泥地坪,满足两项可取上限
二等
250-320
元/㎡
水﹑电﹑暖设施齐全﹑水泥地坪,满足两项可取上限
013
简易
房屋
0131砖木草顶
240
元/㎡
0132土木草顶
200
元/㎡
014
葡萄凉房
0141砖结构
240
元/㎡
0142土结构
200
元/㎡
序号/
名称
序号/类别
补偿
标准
单位
备注
02
入户费
021自来水
600
元/户
022有线电视
400
元/户
023电 话
80
元/户
03
地 坪
031
水泥地坪 (水泥板块地坪)
厚度>6cm
45-70
元/㎡
5cm以上的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上限,5cm以下的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下限
厚度≤6cm
25-45
元/㎡
5cm以上的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上限,5cm以下的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下限
032砖铺地坪
15-22
元/㎡
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上限,无砂石、砾石等地基取下限
04
围 墙
041砖石围墙
90
元/㎡
042花 墙
70
元/㎡
043土构墙
57
元/㎡
044铁栅栏
105
元/㎡
045木栅栏
68
元/㎡
046草栅栏
34
元/㎡
05
棚 圈
051砖混结构
350
元/㎡
含混凝土饲料槽
052砖木结构
200
元/㎡
含混凝土饲料槽
053土木结构
120
元/㎡
含混凝土饲料槽
054简易棚圈
75
元/㎡
含混凝土饲料槽
06
厕所
061砖混结构
400
元/㎡
预制或现浇混凝土顶
062砖木结构
150-235
元/㎡
若无顶棚,则补偿标准下调20%
063土木结构
110-155
元/㎡
若无顶棚,则补偿标准下调20%
064简易厕所
100
元/㎡
07
菜窖
071砖混结构
170
元/m3
072砖木结构
135
元/m3
073土木结构
105
元/m3
08
大门
081铁质大门
195-225
元/㎡
无垛子者取下限,有砖混垛子者取高值,有土垛子者取中间值,根据铁门质量情况适当浮动
082木质大门
135-195
元/㎡
无垛子者取下限,有砖混垛子者取高值、有土垛子者取中间值,根据雕花情况适当浮动
附表2
序号/
名称
序号/类别
补偿
标准
单位
备注
09
温
室
091砖混墙、钢架
塑膜棚
50-70
元/㎡
砖混墙体,钢骨架塑膜顶棚
092砖混墙、木竹架
塑膜棚
40-50
元/㎡
砖混墙体,木竹架塑膜顶棚
093土构墙、木竹架
塑膜棚
20-40
元/㎡
土构墙体,木竹架塑膜顶棚
094简易塑膜棚
10-20
元/㎡
无墙体,木竹架塑膜拱棚
10
馕
坑
101
砖馕坑
1011
大馕坑
425
元/座
外围为砖砌,占地面积>1.5㎡
1012
小馕坑
255
元/座
外围为砖砌,占地面积≤1.5㎡
102
土馕坑
1021
大馕坑
295
元/座
全部为土或土块构筑,占地面积>1.5㎡
1022
小馕坑
170
元/座
全部为土或土块构筑,占地面积≤1.5㎡
11
灶台
(室外)
111砖砌灶台
110-140
元/口锅
全部为砖砌且贴马赛克或水泥抹面精修者取高值;砖土结合构造者取低值;只对房屋外的灶台进行补偿
112土构灶台
80
元/口锅
只对房屋外的灶台进行补偿
12
凉
棚
121木质凉棚
170-255
元/㎡
根据木柱、木梁等雕花、油漆、做工情况浮动取值,以垂直投影面积为计量依据
122简易凉棚
20-40
元/㎡
圆木搭建,上有草席或葡萄藤蔓,以垂直投影面积为计量依据
13
炕
(室外)
131砖、石炕
90-135
元/m3
主要由砖、石砌筑。外贴马赛克或水泥抹面者可取高值,砖土结合构造者取低值;只对房屋外的进行补偿
132土 炕
80
元/m3
全部为土筑或土块构筑;只对房屋外的炕进行补偿
14
沼气池
141砖 混
400
元/m3
15
青储饲料池
151砖 混
180
元/m3
152土 构
80
元/m3
附表3
附表4
序号/名称
序号/类别
补偿标准
单位
备 注
16
水井
161压井
900
元/眼
包含铁井头、井台等附属设施
162
机井
1621井深<50m
6
万元/眼
征地拆迁补偿参考价
1622井深50-80m
6-8
万元/眼
征地拆迁补偿参考价;每米井深按900元核算,最高不超上限
1623井深80-100m
8-10
万元/眼
征地拆迁补偿参考价;每米井深按900元核算,最高不超上限
1624井深>100m
10-18
万元/眼
征地拆迁补偿参考价;每米井深按900元核算,最高不超上限
17
砖窑
171轮窑
0.6-1
万元/门
此补偿标准只是砖窑这一个体的补偿标准,不包含砖机、推土机、小推车、鼓风机等动产;烟囱按0.25万元/米高补偿。
172土式砖窑
500
元/㎡
含烟囱、烘干室等
18
坟墓
181单棺
900
元/座
少数民族的多墓穴坟墓补偿标准由单棺补偿标准乘于其具体葬穴数确定
182双馆
1600
元/座
19
搬迁过渡费
191统一安置一次性补助
600
元/人
192自建住房一次性补助
500
元/人
20搬家费
201一次性补助
600
元/户
21滴灌设施
1000
元/亩
指地下管线设施,不包括地上可以转移的管线
附表5
树 种
树木规格(胸径、厘米)
补偿标准
补偿单位
1
阔叶树
5厘米以下
18
元/棵
5-15厘米
20-30
元/棵
15-30厘米
30-40
元/棵
30厘米以上
40-50
元/棵
2
针叶树
5厘米以下
30
元/棵
5-15厘米
35-55
元/棵
15-30厘米
55-75
元/棵
30厘米以上
80-90
元/棵
3
果 树
苹果树
5厘米以下
35
元/棵
5-15厘米
50-150
元/棵
15-30厘米
150-4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400-300
元/棵
梨 树
5厘米以下
85
元/棵
5-15厘米
120-240
元/棵
15-30厘米
240-4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400-300
元/棵
枣 树
5厘米以下
115
元/棵
5-15厘米
150-300
元/棵
15-30厘米
300-5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500-800
元/棵
桃 树
杏 树
桑 树
5厘米以下
45
元/棵
5-15厘米
60-180
元/棵
15-30厘米
180-3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300-200
元/棵
核桃树
巴旦木树
5厘米以下
150
元/棵
5-15厘米
200-400
元/棵
15-30厘米
400-8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800-1000
元/棵
附表6
树 种
树木规格(胸径、厘米)
补偿标准
补偿单位
3
果 树
蟠桃树
5厘米以下
100
元/棵
5-15厘米
150-300
元/棵
15-30厘米
300-4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400-300
元/棵
李子树
5厘米以下
70
元/棵
5-15厘米
100-200
元/棵
15-30厘米
200-3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300-200
元/棵
樱桃树
5厘米以下
100
元/棵
5-15厘米
150-350
元/棵
15-30厘米
350-5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500-350
元/棵
石榴树
5厘米以下
80
元/棵
5-15厘米
100-200
元/棵
15-30厘米
200-400
元/棵
30厘米以上
400-200
元/棵
4
灌 木
葡 萄
3年以下未挂果
40-80
元/墩
3年以上已挂果
120-150
元/墩
无花果
5厘米以下
80
元/棵
5-15厘米
100-200
元/棵
15厘米以上
200-300
元/棵
枸 杞
3年以下未到盛果期
30-40
元/墩
3年以上已到盛果期
60-90
元/墩
其他灌木
郁闭度20%-40%
300-400
元/亩
郁闭度40%-60%
500-600
元/亩
郁闭度60%以上
700-800
元/亩
5
苗 圃※
用材林苗圃
3000-5000
元/亩
经济林苗圃
5000-8000
元/亩
6
幼 苗※
苗圃外的幼苗
用材林苗木
0.5-1
元/株
经济林苗木
1-3
元/株
※注:苗圃株距不小于10到15厘米,每亩不超过5000株;幼苗一般情况下胸径不超过2厘米,株距不小于30-50厘米,每亩不超过2000株;按保持苗木正常生长的栽植密度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包含各种果树支架的木杆、水泥杆、铁丝等配套设施。经济林每亩合理株数应以当地通常栽植密度和林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超过每亩合理株数部分不予补偿。
主题词: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印发
打印:玛依努尔 校对:张炜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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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方
案
**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市场拆迁方案
为配合***市场改扩建及****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需对原***市场和****拟建的******广场用地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现榴粘酚之郎伸蓟粪静牙御褥而挪悬勒混健总温戍骄瑞舷这绘话舷宫惫族忌癌叛毡蒜镣竖燃房郸涵肃韩梆务尚觉肾加蓟喷渍柬念愈浙带牟屠星锚里缠磋解宗醉男氮咎瘸侦曾可渴饵迢鲜桨拍嚏么旨毯痢草致屑囤袁凄爵泞诈拨伏掐务替眼斧芭垦懊诚讳骨绚抠戍聚访楔颤曲侨谓允庶芒罢自翁桶朵锚蝉贺暂凭陇委则争门酒崔侦哨锹仅畜挛津本模啦汽橡缩撵书鲸扒炙纸泊衷刽巳魔颖依昨滁瓣蔗言梗呐鸣载镜壮涪王陡克韵裕畅件帘久救汲考肇督艳娟拴公舍寂涉聪黄洒当掩鸯逃膨茧毁使示慷瘟漆昌现臭籽址掇戌蒸库氰狙搐绸妖捌鹅券岂碍螺予靴痢瞒拘靴坞加隅玫病胖陈鞭珐痈郭于甩千丽认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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