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安全防范系统
1.1. 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1.1.1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规定》(GA/367-20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变速球型摄像机》(GA/T 645-20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矩阵切换设备通用技术规定》(GA/T 646-202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设备控制协议V1.0》(GA/T 647-2023)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2023)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技术规定》(YD/T 1666-2023)
《基于IP的远程视频监控设备技术规定》(YD/T 1806-202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23)(6月1号实行,现行1994)
1.1.2 一卡通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23)
《出入口控制控制系统技术规定》(GA-T394-2023)
《信息安全技术 智能卡嵌入式软件安全技术规定(EAL4增强级)》(GB/T 20276-2023)
《智能卡安全应用规定》(YD/T 1625-2023)
《辨认卡—非接触式IC卡—邻近式卡》ISO/IEC 15693
《辨认卡—非接触式IC卡—接近式卡》ISO/IEC 14443
《通信局(站)门禁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定》(YD/T 1622-20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电动门锁的特殊规定》(GB 14536.13-2023)
《辨认卡 集成电路卡 第15部分:密码信息应用》(GB/T 16649-2023)
《安防生物特性辨认应用术语》(GA/T 893-2023)
《信息技术 生物特性辨认数据互换格式 第1部分:框架》(GB/T 26237.1-2023)
《安防指纹辨认应用系统 第2部分:指纹图像记录格式》(GA/T 894.2-2023)
《安防指纹辨认应用系统 第3部分:指纹图像质量》(GA/T 894.3-2023)
《安防指纹辨认应用系统 第6部分:指纹辨认算法评测方法》(GA/T 894.6-2023)
《指纹自动辨认系统数据互换工程规范 第2部分:指纹信息互换的数据格式》(GA/T 162.2-1999)
1.1.3 防盗报警系统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202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23)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23)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规定》(GA / T 368—2023 )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GA 701-2023)
《报警系统环境实验》(GB/T15211-1994)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行规则 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 10C-20237-2023)
《固定危险源安全检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1321.3-2023)
《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规定》(GB 10408.1-2023)
《入侵探测器 第2部分: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2-2023)
《入侵探测器 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3-2023)
《入侵探测器 第4部分:积极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4-2023)
《入侵探测器 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GB 10408.5-2023)
《入侵探测器 第9部分: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GB 10408.9-2023)
1.1.4 周界防范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23)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安装》(06SX503)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规定》(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23)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T 74-2023)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规定》(GB/T 15408-2023)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规定和实验方法》(GB 16796-2023)
《住宅社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规定》(GB/T 21741-2023)
《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GA 247-2023)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GB 25287-2023)
1.1.5 停车场管理系统
《公共停车场工程建筑规范》(DB11/T 595-2023)
《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DB11/T 596-2023)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8-202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立标准(附条文说明)》(DGJ 08-7-2023)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DGJ 08-1998-2023)
《机械式停车库(场)设计规程》(DGJ 08-60-2023)
《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JG 5106-1998)
《机械式停机库设计规定》(DBJ N08-1960-1997)
《停车场电子收费计时器》(JJG(京)40-2023)
《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检定规程》(JJG 1010-2023)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规定》(GA/T 761-2023)
1.1.6 可视对讲门铃系统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 296-2023)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规定》(GA/T 678-2023)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2-2023)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查规程 第8部分:对讲机》(SN/T 1429.8-2023)
1.1.7 电子巡更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规定》(GA/T 644-2023)
1.2.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安装
1.2.1 视频监控系统
1.2.1.1 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架在砖或混凝土墙上安装时,固定支架底座宜用膨胀螺栓;
支架在复合型壁板、彩钢板墙、立柱上安装时,应做加固解决;
吊架不应直接固定在吊顶轻钢龙骨上。
1.2.1.2 云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固定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电缆应留有余量,保证转动时电缆不受损伤;
1.2.1.3 解码器(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安装在云台附近,距离不宜大于1.0m;
吊顶内安装时,应预留检修孔。
1.2.1.4 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装前应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调整;
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期,室内固定摄像机安装高度宜为2.5~3.0m,云台摄像机安装高度宜为2.5~5.0m;室外固定摄像机安装高度宜为3.0~5.0m,室外云台摄像机安装高度宜为4.0m以上;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光轴与电梯轿厢的两个面壁宜为45°俯角;
摄像机外露电缆部分应采用软管保护,且不得影响云台转动;
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及逆光安装;
高温多尘场合应加装风冷防尘保护设施。
1.2.1.5 终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视器安装在电视墙上,规定安全、稳定,并应有散热措施。
矩阵切换器、硬盘录像机等安装在控制台或电视墙的下部,规定固定牢固、安全。
1.2.2 入侵报警系统
1.2.2.1 对射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支架在墙上、桩柱上安装,发射器与接受器的中心线应严格对准,收发器之间应无遮挡物;
在周界围墙上安装时,高度应使光束中心距墙顶0.3m。
1.2.2.2 被动红外探测器、双鉴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壁式探测器宜在墙上或墙角稍向下俯视安装、俯视角度宜为15~45°,距地高度宜为2.0~2.5m;
安装不应将探头对准任何温度快速改变的物体。
1.2.2.3 开关式报警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窗)磁开关宜在门框或窗框的活页处安装;
手动报警按钮应在墙上安装,距地宜为0.8~1.5m。
1.2.2.4 玻璃破碎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探测器工作原理选择不同的安装位置;
不应装在通风口或换气扇的前面,应远离噪声。
1.2.2.5 振动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垂直于墙体或顶棚安装;埋在地下时应将传感器周边的泥土压实。
距振动源距离应大于1m;
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进行灵敏度调整。
1.2.2.6 探测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脉冲电子围栏、张力式电子线缆、静电感应电缆、振动感应电缆在围墙或围栏上明敷设,固定间距宜为2.0~3.0m,高度距地宜为0.5~1.5m。
埋地压敏电缆、埋地泄漏电缆埋深宜为0.2m。
1.2.3 出入口控制系统
1.2.3.1 读卡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应靠近高频或强磁场;
不宜直接安装在金属(不受金属干扰的除外)表面;
多个读卡器并列安装时,其间距应大于0.3m;
读卡器边沿距门边框水平距离宜为0.15m,距地宜为1.3~1.5m。
1.2.3.2 开门按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度应与室内其它开关面板平齐;
宜贴墙面暗装。
1.2.3.3 电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插锁应横着安装在门框上边顶部,固定应稳定牢固,门上开的锁孔必须与锁芯对准;
在玻璃门上安装电插锁时,应采用专用的U型支架或AB架配件辅助安装;
磁力锁应保证锁体紧密吸合;
电控锁的锁舌与锁孔应对准。
1.2.3.4 闭门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与门框成90°;
门启动至最大开门位置时,闭门器的连接臂、铰接转臂不应与门或门框相碰或摩擦。
1.2.3.5 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器应安装在专用控制箱内;
楼层多台控制器宜集中安装在弱电井内;
安装在吊顶内,应预留检修孔。
1.2.4 电子巡更系统
1.2.4.1 巡更信息钮安装应牢固、端正;
1.2.4.2 安装高度距地宜为1.5m。
1.2.5 停车库管理系统
1.2.5.1 读卡机、道闸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基础上;
在室外安装时,应有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
读卡机与道闸机的中心距离宜为2.5~2.8m。
1.2.5.2 感应线圈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埋设在车道居中位置,与读卡机、道闸机的中心距离为0.9m;
埋设深度宜为0.2m,长度不小于1.6m,宽度不小于0.9m。
1.2.5.3 信号显示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车位状况信息显示装置应安装在车道入口的明显位置;
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底部距地宜为2.0~2.5m,显示器的规格尺寸不宜小于长1m、宽0.3m;
在室外安装时,应有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
1.2.6 访客对讲系统
1.2.6.1 围墙机、单元门口主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视主机的摄像机中心距地高度宜为1.5m;
可视主机内置摄像机的镜头不应直对强光(如太阳光),并宜具有逆光补偿功能。
可视主机安装时应有夜间补光措施。
1.2.6.2 室内分机应安装在户内靠近门框边侧面墙上,距门框距离宜为0.3m,显示屏中心距地宜为1.3~1.5m;
1.2.6.3 住户报警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天然气泄漏探测器宜在厨房内吸顶或墙上安装;
其它报警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5.7.2的规定。
1.2.6.4 单元主机控制器、信号转换器、多路保护器、隔离器、视频放大器、分派器、电源箱等宜设在弱电井内、距地宜为1.5m,若无竖井时宜采用保护箱在墙内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8m。
1.2.7 线路连接
1.2.7.1 线缆选择应符合设计规定。
1.2.7.2 线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轴视频电缆与设备应采用BNC、Q9接头进行连接,视频线与接头的连接应焊接。
网络双绞线与设备应采用RJ45端口与RJ45插头进行连接。
光缆的连接应采用熔接方式。
多芯电缆与设备(门禁系统读卡器及控制器、访客对讲的室内分机)采用排插线连接时,线路与排插线的连接应焊接,并在接头处套上热缩管或采用其它绝缘解决措施。
其它线路宜采用端子压接或焊接进行连接,应保证线缆与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二、 信息设施系统
2.1. 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2.1.1 综合布线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商业大楼电信布线标准》 ANSI/TIA/ EIA-568B
《电信通道和空间的商业大楼标准》EIA/ TIA-569
《信息技术--用户通用布线系统》(第二版) ISO/IEC1180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2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2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1998)
《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CSMA/CD接口方法》IEEE802.3
《通信光缆系列第3部分 综合布线室内光缆》(GB/T13993.3-202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与施工》(08X101-3)
《城市住宅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CECS 119-2023)
《综合布线产品及系统验收规范》(DB31/T 219-2023)
《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YD/T 1013-1999)
《住宅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 1384-2023)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实际施工图集》(YD 5082-1999)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及验收规范》CECS72:9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4-2023)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第1部分:总规范》(YD/T 926.1-2023)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第2部分:电缆、光缆技术规定》(YD/T 926.2-2023)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第3部分:连接硬件和插件线技术规定》(YD/T 926.3-2023)
2.1.2 计算机网络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入侵报警通信互换规定》(GA/T 699-2023)
《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网络入侵分级规定》(GA/T 700-2023)
《网络代理服务器的安全技术规定》(GB/T 17900-1999)
ISO开放系统互联标准(OSI)
IEEE局域网标准(IEEE 802.x)
Internet工业标准传输控制/网络互联协议栈(TCP/IP)
《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设计规范》(YD/T 5120-2023)
2.1.3 公共广播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526-2023)
《广播与扩声》(03X301-1)
《广播音频数据文献格式规范-广播波形格式(BWF)》(GY/T 168-2023)
《调频同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54-2023)
《音频和视听设备数字音响部分音频特性基本测量方法》(SJ/T 11180-1998)
《有线广播系统(网络)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GY 5210-1995)
2.1.4 有线电视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
《有线电视网中光链路系统技术规定和测量方法》(GY/T 131-1997)
《有线电视系统用分支器和分派器(5~1000MHz)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GY/T 137-1999)
《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派系统》(GB/T 6510-1996)
《卫星数字电视接受机技术规定》(GY/T148-2023)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T15859-1995)
《有线电视系统》(03X401-2)
《有线电视频率配置》(GB/T 17786-1999)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 106-1999)
《有线电视系统测试方法》(GY/T 121-1995)
《有线电视系统调制器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GY/T122-1995)
2.1.5 多媒体会议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33-2023)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 T 5032- 2023)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2023)
《厅堂扩声系统特性指标》(GYJ25-86)
《声系统设备互联优选配接值》(GB/T14197-93)
《声系统设备互联用连接器的应用》(GB/T14947-94)
《音频脉冲编码调制特性》(GB/T 7610-1987)
《扩声译音系统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Y 5055-1995)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 5055-2023)
《扩声译音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 5201-1994)
《会议与展览服务规范》(CB37/T 1116-2023)
《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规定》(GB/T 15381-1994)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5-2023)
《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GB/T15644-95)
2.1.6 电话语音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电话自动互换网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GB3377-82)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1997)
《电话自动互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GB3371.2-83)
《电话自动互换网用户信号方式》(GB3378-82)
《自动用户互换机进网规定》(YD344-90)
《程控电话互换设备安装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J20-1988)
《数字程控自动电话互换机技术规定》(GB/T 15542-1995)
《邮电部电话互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附附录)》(YDN 065-1997)
《电力系统自动互换电话网技术规范》(DL/T 598-2023)
《数控数字用户电话互换机通用技术条件》(GB/T 14381-1993)
《数控模拟用户自动电话互换机 通用技术条件》(GB/T14716-1993)
《数字程控自动电话互换机技术规定》(GB/T 15542-1995)
2.1.7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显像管、显示管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DB12/046.85-2023)
《模拟屏数字显示器通用技术条件》(DL/T 632-1997)
《信息解决 信息互换用维吾尔文编码图形字符集》(GB 12050-1989)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464-2023)
《字幕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SJ/T 10522-1994)
设备用图形符号表达规则 第4部分:屏幕和显示器用图形符号(图标)的设计指南》(GB/T 16902.4-2023)
2.1.8 机房工程
1、国家相应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2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23)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23)
《计算站场地安全规定》(GB 9361-1988 )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 10796-2023)
《防静电贴面板通用规范》(SJ/T 11236-2023)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 754-199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23)
《电气设计规范》(ZBBZH/GJ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23 )
《电气专业常用建筑工程设计现行标准规范目录》(2023年版)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 4943-2023)
2.2. 信息设施系统施工安装
2.2.1 综合布线系统
2.2.1.1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光缆的规格、程式及布放路由和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2) 布放应平直,不得扭绞、打圈,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 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标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楚、端正、对的;
4) 线缆与电源线不得同槽、共管敷设;
5) 线缆与其它弱电线缆宜分槽敷设;
6) 线缆中间不得有接头;
7) 线缆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的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设计规定预留长度。
8) 电缆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非屏蔽4对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 屏蔽双绞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10倍;
--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9) 布放电缆时,拉线速度应慢速平稳,线缆最大允许拉力为:
-- 1根4对双绞线拉力为100N(10kg);
-- 2根4对双绞线拉力为150N(15kg);
-- 3根4对双绞线拉力为200N(20kg);
-- n根4对双绞线拉力为nx50+50(N)。
无论电缆根数多少,最大拉力不应超过40kg,速度不应超过15m/min。
10)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电线、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及设计规范的规定。
2.2.1.2 垂直干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托盘式电缆桥架敷设;
2) 宜采用由建筑物的高层向低层下垂敷设,敷设时宜装设滑车轮和保护装置,牵引缆线的拉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
3) 槽道中敷设,应平齐顺直、排列有序,不应重叠或交叉;线缆在槽道内的绑扎固定间距为1.0~1.5m;
4) 管路中敷设时,一根保护管宜穿一根电缆,在管路顶端电缆引出保护管时电缆应牢固固定。
5) 电缆桥架、线槽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40%,保护管的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2.2.1.3 水平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线缆宜采用槽式电缆桥架、线槽、管路及其组合的方式进行敷设;
2) 敷设多根4对双绞线时,应组成缆束,采用拉绳人工牵引敷设;
3) 在槽道中敷设应平齐顺直、排列有序,不重叠或交叉;线缆在槽道内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3.0~5.0m应绑扎固定;
4) 电缆桥架、线槽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布放4对对绞线缆时,管道的截面运用率应为25%~30%。
2.2.1.4 线缆连接
配线接续设备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在机柜内敷设途径应合理,布置应整齐、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捆扎松紧适宜,不应使线缆产生应力而损坏护套;
2) 在终端连接时,应按线缆统一色标、线对组合和排列顺序施工连接;
3) 各种线缆(涉及跳线)和接插件间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对的、标志清楚;跳线选用类型和品种均应符合系统设计规定;
4) 双绞线与信息插座进行端接时,应符合色标的规定,应保持线对对绞状态;
5) 双绞线连接可采用T568A或T568B方式,在同一个布线工程中两种端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2.2.1.5 光缆敷设
建筑物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干光缆宜采用向下垂放方式;
2) 交接间、设备间等机房内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0~5.0m,有特殊规定期应符合设计规定;
3) 水平管道中敷设光缆应防止发生扭转或过渡弯曲而损伤光缆。
2.2.1.6 光缆连接
光缆连接宜采用熔接或端接方式进行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永久性连接宜采用光缆熔接机进行熔接;
2) 配线架的跳线及应用设备、插座连接的各种插头与光缆连接应采用ST、SC、LC头方式进行端接。
2.2.2 计算机网络系统
2.2.2.1 网络互换机及路由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互换机宜安装在机柜内,水平放置。
2) 楼层互换机宜与综合布线配线架配合安装。
3) 互换机安装应预留足够的维护空间。
2.2.2.2 服务器及网管工作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件安装
2) 内部部件安装应齐全。
3) 服务器宜在机柜内安装,应便于固定和线路布设整齐。
4) 网管工作站宜安装在控制操作台。
2.2.2.3 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及网管软件安装
1) 软件安装应对的。
2) 应对的设立或调整其初始参数。
2.2.2.4 电缆连接
1) 布线系统配线架与互换机、服务器、路由器宜通过跳线进行连接。
2) 采用光纤跳线连接时应选用ST、SC、LC等光缆连接器。
3) 采用6类非屏蔽双绞线跳线连接时应采用原厂跳线。
4) 跳线连接不得用电缆插头承载跳线重量。
2.2.3 公共广播系统
2.2.3.1 机房机柜及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机柜与控制台安装应符合9.4.1的规定。
2) 声频解决设备、前置放大器、功率放大器宜安装在机柜内;音源设备宜安装在控制台上。
2.2.3.2 扬声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扬声器的路杆、桁架、墙体、棚顶和紧固件必须具有足够承载能力。
2) 根据声场设计及现场情况拟定扬声器水平指向和垂直指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扬声器的声辐射应指向广播服务区;周边有高大障碍物时,应避免回声。
2.2.3.3 扬声器安装方式
1) 在轻软质材料吊顶时,应在其背面加硬质衬板;
2) 扬声器箱采用支架或吊杆明装时,水平角、俯角应能灵活调整,满足声场指向和覆盖范围规定;
3) 扬声器采用悬吊安装时,应采用钢丝绳或镀锌铁链做吊挂材料;
4) 扬声器在钢质空心灯杆上安装时,应预留固定螺孔和缆线孔,缆线由灯杆内上下引入;
5) 草坪音箱宜采用混凝土基座安装。
2.2.3.4 电缆连接
1) 音源、调音台及放大器等零分贝以下的低电平连线应采用铜芯屏蔽线。
2) 无源终端公共广播系统,功率放大器至扬声器的线路宜采用铜芯塑料双绞线;有源终端或无源与有源终端相结合的广播系统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广播信号。
3) 当传输距离在3km以内时,可用普通线缆传送广播功率;当传输距离大于3km,且终端功率在千瓦级以上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广播信号。
2.2.4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受系统
2.2.4.1 接受天线
1) 组合式接受天线应按设计规定组装,天线竖杆基座应按设计规定安装。
2) 抛物面天线方位角可调范围应覆盖±90º ,仰角可调范围应覆盖0º~70º。
3) 接受天线应通过现场监视器接受信号观看、调整天线方位使图像质量达成最佳的位置时进行固定。
4) 天线与竖杆、竖杆与基座、抛物面天线支座螺栓表面应用黄油做防锈蚀解决。
5) 不得将拉线固定在屋面透气管、水管等构件上,各根拉线受力应均匀。
6) 水平极化面相对地平面应能微调±45º 。
7) 天线极化方向与卫星发射的电磁波极化方向应匹配。
2.2.4.2 前端(机房)
1) 机房室内单元与馈源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30m,信号衰减不应超过12dB。
2) 机房内机柜与控制台的安装,应符合9.4.2的规定。
3) 前端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宜在机柜内集中安装,并预留足够的维修空间;
l 跳线应连接可靠,走向清楚明确。
4) 机房内电气安装应符合本规范9.2.1的规定。
5) 机房室内电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引入机柜、机架线路的地槽和桥架应区分电源通道与信号通道部分,且应有隔离措施。
l 电缆敷设应留有余量,并标示永久性标记。
l 光端机上的光缆应留10m余量,且应盘圈放置。
l 进出建筑物的电缆应加防水罩,向上引出入口处应做滴水弯,其弯度不得小于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
2.2.4.3 用户分派网络
1) 用户分派网络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放大器、分支分派器宜在电缆竖井内安装,底边距地1.8m。
l 集线器宜集中在机柜(箱)内安装。
2) 终端电视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安装在地面的插座应牢固地安装地面插座盒内,其面上应有盖板。
l 终端电视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无缝隙。
2.2.4.4 电缆连接
1) 光缆的接续应符合6.7.3的规定。
2) 同轴电缆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同轴电缆与设备的连接采用F型电缆连接器时,编织线的缺损不得超过10%。
l 采用F型电缆连接器时,电缆芯线露出长度应符合安装规定。 F型连接器采用插针过度时,插针与电缆芯线须采用焊接方式。
l 电缆连接器完毕应有标记,并做防雨保护。
2.2.5 会议系统
2.2.5.1 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设备主机宜在19”标准机柜内安装。
2) 主席单元、代表单元在会议桌上嵌入式固定安装时,连接电缆应在桌面下暗敷设,活动安装时应将连接电缆用饰物隐蔽。
3) 投影机安装位置应位于垂直于屏幕的中线。
4) 中控无线触摸屏的接受器与发射器间应无障碍。
2.2.5.2 电缆连接
会议发言、表决数字会议子系统线路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布线时应将延长电缆的公头放在主机一端,母头用于连接第一台会议单元。
2) 线路连接宜使用原装延长电缆。
2.2.6 电话语音互换系统
2.2.6.1 机台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台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
2) 台列安装整齐,机台边沿应成直线,相邻机台紧密靠拢,衔接处无明显高低不平现象。
3) 设备应配备完整,标志齐全、对的。
2.2.6.2 配线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配线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2) 跳线环安装应平直整齐。
3) 总配线架滑梯安装应牢固可靠,滑动平稳,滑梯轨道拼接平正,手闸灵敏;
4) 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含数字配线架、中间配线架等)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误差应不大于3 mm,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大于2 mm;
5) 配线架接线板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
2.2.6.3 电话互换系统电缆连接
1) 互换机与配线架之间的信号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对于绕接电缆芯线,绕接应紧密,不得叠绕;
l 对于卡接电缆芯线,卡线位置、长度应一致,不允许扭绞;
l 电缆芯焊接可靠,严禁虚焊、漏焊;
l 电缆连接应有清楚明确的标记。
2) 电源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l 机房直流电源线的安装路由、回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l 互换系统交流电源线必须安装接地保护线;
l 直流电源线接连宜采用卡接、压接,连接牢固、接触良好,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应符合设计规定;
l 直流电源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绝缘层颜色应统一,正线采用红色、负线采用蓝色标志。采用电缆时正负线两端应有统一红蓝标志。
2.2.7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2.2.7.1 多媒体终端控制器
1) 宜在显示终端设备上方吊顶内或附近的弱电竖井内安装。
2) 在显示终端设备上方吊顶内安装时,吊顶应预留检修孔。
3) 在显示终端设备附近的弱电竖井墙上安装时,底边距地宜为1.8m。
2.2.7.2 显示设备
1) 触摸屏宜在服务大厅或征询台处落地安装,具体位置应满足设计规定;软件安装后应对显示器进行校准。
2) LCD显示屏宜在墙上安装,背板应紧扣墙面。
3) 单台液晶显示器在墙上安装时,应采用膨胀螺栓及厂家配套的挂墙支架安装,液晶显示器安装应端正,使显示屏背板紧扣墙面。
4) LED显示屏
l 室外立柱支架安装
-- 室外立柱安装应垂直,垂直度每米不大于1 mm;
-- 室外立柱的位置、类型、基础及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l 显示屏体支撑结构安装
-- 应采用显示屏厂家配套精确支架;
-- 显示屏的精确支架必须按顺序组装,彼此互相连接;
-- 在每个连接节点处应使用两套固定卡件将精确支架和连接板相连,通过连接板将支架固定到支撑结构上;
-- 显示屏的精确支架安装连接后应使用垫片进行水平和垂直调整;
l 显示屏安装
-- 显示屏模块安装应将背部的螺栓对准精确支架的相应定位孔,将显示模块放入精确支架中;应采用4个锁紧螺母从显示屏组的后部将显示模块固定牢固。
-- 显示屏安装应由下至上逐行安装,每排安装应先安装中间的屏,由中间开始逐个向两边扩展。
-- 每个显示屏安装应横平竖直,显示屏之间的缝隙不应大于1 mm;
l 显示屏安装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模组安装平整度:
-- 竖向构件正面中心线的垂直编差<±1mm;
-- 竖向构件正面线距离<±1mm;
-- 竖向构件正面螺栓孔中心线的垂直偏差<±1mm;
-- 竖向构件正面螺栓孔中心线的水平偏差<±1mm;
-- 竖向构件侧向边沿线出平面外垂直偏差<±1mm;
-- 各层检修平台边沿槽钢竖向中心距<±1mm。
l 控制尺寸公差:
-- 屏体竖向平整度<1mm;
-- 模块平整度<0.5mm;
-- 像素间距<0.5mm;
-- 模组拼缝<1mm;
-- 构件平整度<0.5mm;
-- 屏体竖向边沿垂直度<2mm。
5) 拼接大屏
拼接大屏涉及DLP大屏幕拼接、大屏幕投影拼接墙、投影机正投大屏、投影背投拼接屏、CRT电视墙、等离子拼接屏、液晶显示器拼墙 、PDP无缝拼接屏、电视机拼墙等。
l 拼接大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拼接大屏后的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当建筑物墙面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处通道宽度可减少至0.8m;
-- 拼接大屏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在重要通道不小于1.0m,次要通道不小于0.8m;
-- 拼接大屏的宽度大于4m时,大屏两端应设立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 大屏的屏幕前面3m内宜为暗区,不宜安装日光灯管,灯光不应直接照射到大屏屏幕上;
-- 大屏的维修通道内应安装空调(或有出风口)、距投影墙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屏幕前面(吊顶上)的空调出风口距屏幕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
l 大屏框架及支撑结构的安装
-- 大屏的框架宜采用钢结构焊接及组装形式;
-- 大屏的框架底座(柜)应直接固定在防静电地板下的地面上,安装应垂直坚固;
-- 大屏的框架必须按顺序组装,彼此互相连接。从大屏左下角的第一个精确支架开始,从左到右、从下行到上进行;
-- 大屏的框架包边应为可拆卸式包边;
-- 大屏的外框架内沿距拼墙外边(上下左右四个边)的距离宜为25mm。
l 屏体的安装
-- 将显示屏放入框架支架上;应将背部的螺栓对准框架支架的相应定位孔,采用4个锁紧螺母从显示屏组的后部将显示屏固定牢固。
-- 显示屏的安装应由下至上逐行安装,每排安装应先安装中间的屏,由中间开始逐个向两边扩展。
-- 每个显示屏安装应横平竖直,显示屏之间的缝隙不应大于1 mm。
l 显示屏的安装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单个显示屏的物理拼缝规定均匀、平整,十字拼缝处应无错位、无凹凸感、无倾斜度,控制尺寸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 屏体竖向平整度<1mm;
-- 显示屏的物理拼缝<0.5mm;
-- 构件平整度<0.5mm;
-- 屏体竖向边沿垂直度<2mm。
2.2.7.3 线路连接应符合设备技术规定。
2.2.8 机房工程施工安装
2.2.8.1 电视墙与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视墙后维护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m,当建筑物墙面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处通道宽度可减少至0.8m。
2) 电视墙与控制台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0m。
3) 控制台侧墙净距不小于0.8m。
4) 当电视墙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立通道。
5) 电视墙宜落地安装,安装应垂直平稳。
6) 电视墙与控制台内应设立敷线槽。
7) 电视墙后维护通道应设立检修照明。
2.2.8.2 机柜及机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