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远洋嘉业制度文件
编号:YYJY-YG-CH-12
版本:2009年4月1日执行
页码:第8页 共 8 页
策划工作日常管理类:
营销中心开盘活动现场组织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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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营销中心开盘活动的组织,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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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引言
为规范营销中心开盘活动的组织,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营销代理委托合同》的项目营销中心。
第三条 开盘类型
项目开盘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类:
1、 项目首次开盘
2、 在售项目分期开盘
3、 在售项目推出新楼座、新单元
4、 车位、商业等新资源开放
第二章 开盘前准备工作
第四条 开盘活动方案的制定
1、 首次开盘的项目,开盘活动方案应在一个月之前完成;在售项目分期开盘,开盘活动方案应在半个月之前完成;其余两种类型的开盘应在一周前完成。
2、 开盘活动方案应涵盖以下内容:
(1) 活动基本要素: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合作单位、预算、预计客户数量。
(2) 选房方式:如排队、办卡、抽号等。
(3) 活动流程时间表和人员分工表。
(4) 针对开盘当天可能发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天气变化、客户量过大或过少、老业主闹事、两组客户争抢同一套房源、没有选上合适房源的客户闹事、开盘房源滞销等。
3、 营销总监为开盘活动责任人。
4、 开盘活动方案应在一周前报备运营管理部。
5、 开盘活动方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应及时报备运营管理部。
第五条 客户积累
1. 根据开盘类型的不同,客户积累期相应不同。首次开盘的项目客户积累期应在半年以上,其余三种类型开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营销中心应根据客户积累量合理安排开放资源,客户积累量应为开放资源的2倍以上。
3. 在价格区间确定后,营销中心可通过电话告知、信息发布等形式,对拟购买客户进行价格测试,了解客户承受的价格水平。
4. 为准确了解客户积累量,营销中心应对拟购买客户进行首次排查和二次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调整活动方案,如果客户量过大,可考虑加推房源、调整价格、改变开盘方式;如客户量过少,可考虑做假销控、邀请假客户到场等。
5. 客户积累情况应及时报备运营管理部。
第六条 人员培训
营销中心应在开盘前完成以下培训工作:
1. 销售说辞的培训
2. 人员分工及工作岗位的培训
3. 工作纪律的培训
4. 活动流程、按揭流程、签约流程的培训
5. 其他特别事项的培训
第七条 销售工具
销售工具应在开盘前全部制作完毕,包括以下内容:
1. 印刷品
如楼书、户型图、海报、宣传册、手提袋等。
2. 销售资料
销售手册、销售价格表等。
3. 展示工具
宣传片/3D动画、模型、效果图等。
4. 项目网站:资料全部更新完毕。
5. 合同部分
意向书(认购单)、合同及附件等。
6. 客户礼品
第八条 销售现场
现场包装、公示文件、物业配合应在开盘前全部到位。
1. 现场包装
含工地围挡展示、导示系统设计、立柱挂旗、条幅、项目沙盘、售楼处内各展板、售楼处家具配饰、样板间户型牌、各房间功能牌、玻璃防撞纸贴、样板间家具配饰等。
2. 公示文件
按政府要求齐备。
3. 物业配合
保安、保洁到位。
第九条 运营管理部将在开盘前根据,对营销中心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可以为:对照开盘方案及开盘准备工作清单(详见附件一)对硬件设施及环境进行检查;要求组织进行开盘、签约流程的预演彩排;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抽查等;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运营管理部将提出整改意见,由营销中心负责落实。
第三章 开盘当天现场组织工作
第十条 开盘当天,所有工作人员应提前一小时到岗,由营销总监组织,根据《活动分工表》(详见附件二)进行自查。
第十一条 营销总监负责全场活动的统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进行人员调配和流程调整。
第十二条 如果发生应急预案内的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执行;如果发生应急预案之外的事件,参照《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开盘总结
第十三条 开盘结束后,营销中心应及时将《开盘活动总结》提交给运营管理部,首次开盘项目应在开盘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三类开盘应在开盘后15天内完成.
第十四条 《开盘活动总结》应结合开盘效果、开盘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开盘当天活动组织、开盘后持续销售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数据分析、客户反馈、活动经验和不足等。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远洋嘉业xx项目xx期开盘准备工作清单》
附件二:《活动分工表》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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