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日期:2023年10月08日0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牌 1
第二章 编制依据、原则、目的 2
一、编辑依据 2
二、编制原则 2
1、安全第一的原则 2
2、合理布局的原则 2
三、编辑目的 3
四、合用范围 3
第三章 建立计划调度室 3
第四章 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5
一、安全教育及交底 5
二、贯彻轨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5
1、项目经理 5
2、项目技术负责人 6
3、安全主管 7
4、施工负责人 7
5、 防护员 8
第五章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9
一、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9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9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9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0
3、电气防火措施 10
4、使用与维护 11
三、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1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五、“三宝”及临边的投入 12
六、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3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13
八、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4
九、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15
十、施工队的防护设备 16
十一、紧急情况处置 17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7
第七章 轨行区安全薄弱环节的措施 18
一、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 19
二、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0
三、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20
四、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20
五、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21
第一章 工程概况牌
工程名称
青岛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一标段
施工单位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青岛市市政管理处
监理单位
上海建科工程征询有限公司
与青岛华鹏工程征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施工范围
嘉年华站、灵山卫站、井冈山路站
(站厅、站台、出入口)
开工日期
2023年9月10日
建筑面积
42198㎡
竣工日期
2023年6月30日
施工许可号
310102
工程简介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包含井冈山路站、嘉年华站、灵山卫站)。上述站点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含物业预留区)范围内的金属天花工程、地面石材工程、墙面工程、柱面工程、照明灯具工程、不锈钢(金属)制品工程等的采购与安装;车站(含轨行区)广告系统、导向标记(含500m范围)采购与安装;车站(含轨行区)广告系统、导向标记、照明灯具等配电工程采购与安装;根据现场需要对施工图进行再深化设计,以满足现场施工规定;以及配合调试阶段对装修进行调整,配合各级验收对装修进行部分调整、整改等。
第二章 编制依据、原则、目的
一、编辑依据
为编制安全防护措施提供理论依据,重要考虑与“三宝”“临边”防护有关的规范、标准。如: 《安全帽》GB2811-2023、《安全带》GB6095-2023、《安全网》GB5725-202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23、《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23、《密目式安全网》GB5725-20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3、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轨行区管理办法》等。 根据青岛市西海岸轨道公司的规定,遵照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结合轨行区实际情况,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编制了《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如下,规定项目部相关管理及施工人员在轨行区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施工。
二、编制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办、保证安全的原则拟定施工方案,在保证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文明施工。
2、合理布局的原则
根据本协议段工程的任务量和管理目的的规定以及现场环境的特性,在施工准备上,特别是对临时设施的设立,本着就近布置、优化设立的原则,规范布置,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三、编辑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保证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四、合用范围
根据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范围涉及:
A) 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沿1.5米以内范围(含上空);对于在站台板上作业,但施工人员、机具有也许侵入轨行区的,亦包含在轨行区管理范围内。
B) 区间轨行区:区间高架、区间隧道内所有空间。
C) 出入段线、停车场及车辆段轨行区:土建结构范围内。
注:a)所有的车站,由车站土建施工单位在该位置设立安全防护围挡,将站内的施工与轨行区的施工实行隔离,围挡应牢固持久,该围挡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因围挡跌落到轨行区或由围挡失效导致站台上物品跌落到轨行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该事故责任由车站土建施工(车站土建单位将场地提交给装修单位,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任何单位在站台摆放的所有物品不得侵入轨行区,因摆放不妥导致的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行为人单位及相应人承担。
b) 站台安全围栏设施,由车站土建施工单位(车站土建单位将场地移交给机电单位,由机电施工单位)在站台的两端及站台的范围共设立四处开口,设立进出口装置,提供轨行区作业人员出入。该大门车站土建施工单位(车站土建单位将场地移交给机电单位,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平常管理。
第三章 建立计划调度室
配备有经验人员参与轨行区调度管理,与各轨行区调度室保持联系,服从轨行区调度室统一指挥。
根据施工需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施工与运送计划,报轨行区调度室汇总。
传达、贯彻总调度室公布的轨行区施工与运送计划,并监督本单位执行。
按照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与运送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闯入轨行区作业。作业前到轨行区调度室登记、作业结束到轨行区调度室注销。
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制定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和轨道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贯彻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计划调度室是轨行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项目轨行区安全施工的事项及时做出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献汇编”和建设单位、监理所提出的具体规定。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实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轨行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由工程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组成。
配备高素质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建立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传输解决和反馈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严格执行项目制定的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轨行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轨行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轨行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轨行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办法、轨行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对工人入场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经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贯彻,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毕时间”。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好轨行区安全生产的“六关”,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检查关。
第四章 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使本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编制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内容重要是:安全教育及交底、贯彻轨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一、安全教育及交底
施工队进入轨行区施工安全教育就轨行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必须在对轨行区开工前对施工队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级轨行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予以记录。学习电气作业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对的使用知识。
二、贯彻轨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
对项目轨行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消防方针,保证本项目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目的,杜绝死亡和火灾事故,避免重伤,减少轻伤。
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轨行区施工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实行。
建立健全轨行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贯彻轨行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轨行区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保证轨行区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
负责轨行区开工前的全面安全交底工作,组织贯彻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并监督轨行区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安全设施验收制度的实行。
领导组织轨行区施工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期、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对在轨行区发生的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轨行区调度室,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贯彻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轨行区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任。
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轨行区管理办法》,主持项目轨行区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贯彻,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轨行区运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要组织上岗人员的专项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防止施工中也许导致的事故。
组织轨行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规定的防护设施投入使用。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对轨行区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参与轨行区因工伤亡及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3、安全主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及《轨行区管理办法》。
负责轨行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平常管理工作,掌握轨行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特别险情,命令所有施工人员撤出轨行区施工区段,并及时向计划调度室和轨行区调度室报告。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轨行区管理办法》,配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轨行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迅速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组织维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4、施工负责人
认真贯彻《轨行区管理办法》。
执行轨行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施工。
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按轨行区防护规定对的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自保能力。
认真贯彻轨行区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轨行区作业前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检查轨行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计划调度室。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轨行区安全技术交底、轨行区管理办法学习,不得进入轨行区施工,缺一不可。
5、 防护员
防护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与交底,持证上岗。
防护员在出发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保证防护备品性能良好。
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的施工对列车运营的轨道、线路导致影响,在不能拟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信号标志,停车后告知轨道车司机,共同做好记录,并再次确认是否具有放行条件。
防护员必须专职防护,必须坚守岗位。
施工人员和施工物品撒出机车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撤除防护前,必须与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拟定防护区段设备安全。
如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的,必须在每个施工点设立防护员防护,跨区间施工的无论施工点间距多少,都必须设防护员防护。
施工人员不得超过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书中申报的施工里程施工,否则防护员的防护就视为违规的防护,将取消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
防护工作要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则,防护一旦设立,其别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防护装置。
防护员手持防护信号标志防护,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能随旨在线路中走动,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显示防护信号。
第五章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一、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轨行区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级轨行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在操作中,要严守工作岗位。
特殊工种,必须通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对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轨行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的要有防护网隔绝或其他隔离措施,距地面 2 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平网,防止坠物伤人。
轨行区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时,须经现场轨行区调度室批准。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轨行区临时用电必须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3的有关规定。
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TN-S 系统。
严禁使用已损坏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配电线路必须架空敷设,用电设备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 米。
施工临时电用系统和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所有接地、接零必须安全可靠,专用 PE 线必须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区分。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均应配置漏电开关,保证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开关箱内所设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值不超过 30MA/0.1S,漏电开关必须灵敏有效。
配电箱及开关箱中的电气装置必须完好,装设端正、牢固,中心部应距地面800mm,各接头应接触良好。
电气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职工安全用电教育,做好运营记录、维修记录。
非专业电气人员严禁在系统内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等一切有关工作。
3、电气防火措施
合理配置、整改、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下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物品,杜绝火源。
在用电设备及电气设备较集中的场合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并严禁烟火,挂警示牌。
保证电气设备、线路、相间、相与地的绝缘,防止闪烁,及因接触电阻过大,而产生的高温、高热现象。
4、使用与维护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
所有配电箱、开关节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开关箱→设备。
停电操作顺序:设备→开关箱→分派电箱→总配电箱。
轨行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配电箱、开关箱断电上锁。
所有线路的接线、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私自用电。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护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天天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并做好记录。
三、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在轨行区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实行“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贯彻,保证在本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成立现场消防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安全员、施工员、保管员及班组长为成员。
对进场轨行区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从思想上使每个员工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增长防火意识;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
轨行区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天天专人检查。
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在良好的待命状态;对长期不用已失效的消防器材应即时清理、补充。
消防设备、器材必须合格,禁用劣质或代用品。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许超过安全负荷。要经常检查,发现超过负荷、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容易导致火灾的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检修。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衣着灵便,严禁穿拖鞋、带钉易滑鞋。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主线目的抛掷。
梯子应使用产品钢制或型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横挡间距以 30 厘米为宜,使用时下端要采用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 50~70 度为宜;严禁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五、“三宝”及临边的投入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是有资格证书的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好扣带。高处作业(基准面 2 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
站台边沿用预制护栏搭临时防护护栏,设180mm挡板。
六、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先召开班前会议,对全体人员进行轨行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严格遵守轨行区的安全生产制度。
进入轨行区佩戴好安全帽。
每个电工必须穿绝缘鞋并持证才干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按期进行年审。
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应接受安全教育,并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然后才干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项目部应检查其实际操作的纯熟限度;操作生疏者,由项目部施工员指导和监督其工作,一周后仍不纯熟者,应更换工种或退场。
项目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将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保存备案。
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停止高处作业。
八、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本单位在轨行区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派人在工程区域的起点、终点以外100米处各设立红色闪光灯作为停车防护信号,该标志应设立于线路两钢轨之间。轨行区施工负责人确认防护员已设好停车防护后,才干发出施工命令;如发现工程车通过后,由防护员拦车,并组织作业人员、设备应及时避车(撤离到安全地点),在确认工程车能安全通过前提下,再撤除停车防护信号。
所有在轨道附近工作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醒目的衣服或荧光衣。
在未得到总调度室的允许下,不得在轨行区安装使用脚手架、升降台或其他也许影响轨道车安全通过的设施。
有工程车行车作业时,如有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用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外,须及时向轨行区调度室及总调度室报告。
在各轨行区上空进行施工时,必须在轨行区施工区域上部限界外安装防护网及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在轨行区使用的平扳小车和梯车必须有性能良好的制动装置,并设立专人防护。
天天轨行区作业完毕后,进入轨行区均应对各自施工的区域进行清道,检查轨道区域机具、村料、垃圾等清理情况,并予以记录,对于需要将轨道区域移交其它轨行区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需办理交接手续,留有照片。
九、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防护所需的工具
红旗和黄旗:重要用于昼间高架线上的施工防护。
红闪灯:用于地下线的施工防护和高架线的施工防护(通用)。
对讲机:至少三部以上对讲机,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与调度员之间进行联络。
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
具有夜光效果的防护服:用于保护防护员和所有施工人员,在隧道内或夜间施工时使司机和车长可以看见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
防护员记录本,计时工具、防护员胸卡等。
防护的具体方法
地下线防护时,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使用红闪灯设立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时,必须对邻线也应设立防护。
高架线防护,昼间: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两端100米处使用红闪灯或者使用信号旗。夜间: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使用红闪灯设立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时,必须对邻线也应设立防护。
防护过程:防护员接到防护任务后,携带必备工具和物品,和施工人员一起到达指定的施工地点。防护员按照规定选好防护地点,一律使用红闪灯。防护员必须在面对来车方向设好防护后,施工人员才可以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本细则规定:
假如施工的区段不允许列车通过,则防护员必须设立红色信号标志.规定所有工程列车接近防护区段前必须一度停车,待施工完毕并清理施工现场后,由领车员检查确认防护区段满足安全行车条件时,再指挥列车慢速通过。
如施工对列车影响较小且允许通过,则防护员设立黄色信号标志。为减少施工干扰,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可通过对讲机和口笛提前告知前方施工人员有列车接近,提醒施工人员及时撒离到机车车辆限界以外。
防护员在施工人员和施工所带的物品没有撒出机车车辆限界前,不能撤除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当防护员拟定施工人员和物品撒出机车车辆限界后并经现场施工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防护员方可撤除红色防护信号标志,示意列车慢速通过。如防护员拟定线路上的施工己不影响列车正常运营,则可重新设立好防护,施工人员才可以继续施工。
十、施工队的防护设备
所有进出轨道作业区范围及临时铺轨基地内工作的施工队均须备好以下安全保护设备:充足的临时照明、信号灯、指示牌、灭火器,施工队妥善保存好所用防护设备,并保证该设备时刻保持在良好状态。
严禁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喝酒,同时严禁酒后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严禁在道心行走,严禁扒乘车辆以车代步。
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过或递送工具。
列车开动时严禁抓车、扒车,跳车。
如发现任何其它员工或承包商不遵守安全指示,立即向各自监理和项目部报告。
十一、紧急情况处置
紧急情况是指工程车行车过程中,发生了物体、人员的碰撞,危及有关人员安全及导致长时间工程运送停顿或阻塞的情况。
解决事故的优先顺序为:
A) 保护生命,
B) 减少财产损失,
C)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
D) 恢复正常运作。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联系有关工点负责人将伤者就近急救,并报告轨行区调度室、总调度室。在采用抢救行动前,应先保证自身及其别人员安全不受到威胁,并不失时机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需要将伤者送医院急救的,各施工单位均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提供车辆,以争取在量短时间内救护伤者。各施工单位均应在工地办公宝配备急救药箱,可以进行送医院前的简朴包扎解决。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单位在轨行区施工期间,项目在现场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其工作任务,涉及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防止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为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项目部每周由安全员组织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周检记录》。
项目部安全员在有轨行区作业时进一步施工区域,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班组天天应对各施工点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应作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填写《施工安全整改告知单》。
安全检查内容;安全措施及其执行情况;“三宝”的使用、及临边的防护;安全技术交底;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临时用电及设施;火灾隐患及消防设备;现场用火申报及防护;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安全检查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给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涉及安全帽、水鞋、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
第七章 轨行区安全薄弱环节的措施
根据轨行去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薄弱环节、重大危险点、危险源,制定防伤亡、防火灾、防职业危害以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预控安全措施。“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服从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接受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和业主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将“定人、定期、定措施”贯彻整改。
按照青岛市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轨行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轨行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综合评分达成90分以上,文明施工评分应达成95分以上;检查中的不合格项目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毕。
应按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结合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手册。
强化“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使用和检查贯彻情况。
一方面应对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认,通过安全评价,分解危险因素等级,区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根据辨认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分析本工程安全薄弱环节及拟采用的措施如下:
一、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素:作业人员身处第一线,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伤亡事故发生的源头。
安全措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贯彻以公司、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体系,并进行轨行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学习《轨行区管理办法》,车站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以加强轨行区安全工作管理力量。轨行区施工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执行施工中的安全事项和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部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并保存证件复印件。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时间、地点,由专人作记录并存档以备核查。 轨行区的重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有其姓名、职务、本人像片的证卡,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涉及安全帽、水鞋、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有效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遵循安全的路线行走,不得取近从危险地区通过和停留,要注意与运转工程车运营情况。
二、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素:现场安装方与铺轨方、作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安全隐患。
安全措施: 交叉作业,由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在轨行区施工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拟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交叉作业区域各方应在作业前进行充足的沟通,达成安全互保协议,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域。专职安全员天天对交叉作业区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轨行区施工安全以及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的协调解决。
三、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素:动火作业中,电焊的违规使用、安全装置不完备易导致火灾事故。
安全措施:动火前须办好有关动火申报手续,动火时须有专人监火,并配备灭火器材,动火后要彻底清理残灰,保证安全用火。使用氧气、乙炔要保持安全距离,加装回火控制装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立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设立消火箱及灭火器材箱。
四、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因素:墙面及吊顶工程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高处作业,施工预留孔洞、风亭井口较易发生高处坠落等不安全因素。
安全措施: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作业部位和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履行交底程序,保存书面交底记录。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对的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无可靠保护措施时进行高处作业。作业时严禁抛掷物料和工具,零星材料或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用隔离措施、设立安全警示标记、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
五、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素:项目轨行区施工场地空气湿度较大、线路复杂,极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措施:设立配电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电动工机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所有进入现场的电工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照明灯具采用防水防潮品种,特别场合采用 36V低压行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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