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程 洽 商 记 录编 号工 程 名 称呼市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名称 结 构提出单位名称呼市绿化公司日 期 年 月 日内 容 摘 要根据勘察、设计验槽要求,部分地基需深挖处理回填级配砂石序号图 号洽 商 内 容1结施1、结施2 根据勘察、设计验槽要求,本工程主楼地基北侧基槽在原设计标高-7.350m基础上下挖600mm,宽度为2。2m,挖后回填级配砂石并人工夯实,相应工程量为:人工下挖土方:85。8m3;人工倒运级配砂石:85.8m3,人工回填实级配砂石:85.8m3。 详细处理情况见地基处理示意图。签字栏建 设 单 位监 理 单 位设 计 单 位施 工 单 位1.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
2、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2. 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3. 不可将不同专业的工程洽商办理在同一份洽商上.4. “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工 程 洽 商 记 录【相关规定及要求】1. 洽商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涉及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对设计图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办理的工程洽商记录文件。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2. 工程洽商可由技术人员办理,专业的洽商由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办理。工程
3、分包方的有关洽商记录,应经工程总承包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3. 工程洽商内容若涉及其他专业、部门及分包方,应征得有关专业、部门、分包方同意后,方可办理。4. 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5. 设计图纸交底后,应办理一次性工程洽商记录.6. 施工过程中增发、续发、更换施工图时,应同时签办洽商记录,确定新发图纸的起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如有已按原图施工的情况,要说明处置意见。7. 各责任人在收到工程洽商记录后,应及时在施工图纸上对应的部位标注洽商记录日期、编号、更改内容。8. 工程洽商记录需进行更改时,应在洽商记录中写清原洽商记录日期、编号、更改内容,并在原洽商被修正的条款上注明“作废”标记.9. 同一地区内相同的工程,如需同一个洽商(同一设计单位,工程的类型、变更洽商的内容和部位相同),可采用复印件或抄件,但应注明原件存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