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级建造师讲稿
理论结构
考试题型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2000 合同法
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单选题
共60题,每题1分.
2。多选题
共20题,每题2分。
错选、多选本题不得分;
少选,所选对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一部分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Z201011 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
1、 国务院建设部门———-—-——全国-—监督管理
省级建设厅、同级各专业部门--二级—-监督管理
▲2Z201012 掌握注册管理
1、建造师——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 印章——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活动
2、执业证书 + 印章—-本人保管、使用
3、有效期3年——变更注册的,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延续都要注册
4、注册类型——初始、延续、变更、增项
5、注册不当导致损失—-单位负责 + 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
1、二级建造师—-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名义执业
2、建造师应在执业活动文件(施工管理、质量合格文件)上——签字+盖章
有效标书--——————-—--—---——————-签字或盖章
无效标书—-——-—-—-————-——-—-————签字+盖章
3、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
4、建造师不得行为--合理的都选 + 1人1单位
▲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1、继续教育要求—-每1注册有效年度————-—120学时
注册类型
初始、延续、变更、增项
继教是必要条件
初始、延续、增项、重新
▲2Z201015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1、信用档案内容—-基本情况、业绩、良好及不良好行为—-向社会公示
▲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
1、县以上建设部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是建设部、省级建设部门)
2、国务院建设部门--将注册信息告诉——省级建设部门
省级建设部门—-—将注册信息告诉——县以上建设部门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体 系
具体表现
宪法
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
民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商法
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
经济法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刑法
刑法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Z201022 熟悉法律形式
形式
制定主体
表现
效力
宪法
全国人大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2、裁决:
①同一机关——新旧法不一——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的——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③部门规章之间、与地方规章之间不一——国务院裁决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
《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办法》《规定》
地方法规
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
《北京条例》
地方规章
省级、较大市—政府
《北京办法》《北京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
国际公约
国家间的协议
●2Z201030 宪法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7个基本权利——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休息权、劳动权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2Z201040 民法
▲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1、三要素—-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建设工程项目的客体是行为、设计图纸是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 + 义务
2、法人成立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含义-—合法行为
2、成立要件-- 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公共利益冲、不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形式合法
▲2Z201042 掌握代理
1、代理含义: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第三人 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A承担民事责任,对A生效-—合同当事人是AC
2、代理分类及含义: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3、责任承担: 一般代理——--A负责
无权代理-—--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A负责,不追认不负责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
B不履行职责-—B负责
转托他人代理——A事先同意、事后同意==================A负责
A不同意=============================代理人负责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A负责
4、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只要是2人都有过错,就是连带;2人共同进行一个行为,就是连带。
5、代理终止: 根据代理的分类,合理就选
▲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依据(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含义)
最普遍
2、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死亡(含义)
3、知识产权特征—- 财产和人身的双重性(署名权、获得稿费)、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4、著作权—— 保护对象——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 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5、专利权-— 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单位—-职务发明(执行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单位物质)-—但约定归发明人的,依约定
客体——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
侵权行为——沾专利边的都选
6、商标权-— 主体——商标注册人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其他 P19
▲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
1、法律后果—— 胜诉权丧失,实体权没有丧失
2、种类:
时效
1年
2年
4年
20年
范围
身体伤害、租金、质量、寄存、
海上运输赔偿、劳动
一般
涉外国际
最长
计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同左
同左
从侵害之日起计算
3、
类型
发生时间
发生原因
后果
中止
时效最后6个月内
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继续计算
中断
时效任何期间内
要求、同意、诉讼仲裁
重新计算
●2Z201050 物权法
1、物权分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Z201051 掌握抵押
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实现债权方式)——优先受偿
2、抵押物—— 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
企业现有或将有的浮动财产√——抵押财产的确定-—履行期限届满、破产或撤销、约定情形出现、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建设用地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抵押权人对新增物没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权对承租人的效力——先来先得原则-—先租后押的——抵押不破租赁
先押后租的——租赁不对抗抵押
4、多重担保==抵押权人放弃、变更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放弃的优先受偿范围内免责
▲2Z201052 掌握质权
1、质权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
转移占有
实践合同
动产、权利
抵押
不转移占有
诺成合同
动产、不动产
2、质权人的权利——放弃质权,同抵押
质权人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不得擅自转质
▲2Z201052 掌握留置权
1、含义——动产——不少于2个月的留置期
2、留置权人的权利--收取留置物孳息、优先受偿权
3、留置权优于--——抵押权、质权
▲2Z201054 掌握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
(1)一般物—-————-——交付
(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特殊交付——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变动前,权利人已依法占有该动产,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变动。
指示交付:指动产物权变动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则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将对该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新的权利人,以代替实际交付。
占有改定:指在动产物权变动时,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变动。
3、特殊变动—— (1)法律文书、政府征收决定——文书生效时--——-—-物权变动
(2)继承、遗赠-——-——-—继承或遗赠开始时-—-—物权变动
(3)合法建造、拆除房屋————建造、拆除事实成就时—-物权变动
▲2Z201055 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
1、设立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让、划拨
2、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书面合同——约定期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
3、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4、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设定
▲2Z201056 了解物权的保护
1、保护方式——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恢复、损害赔偿
●2Z201060 建筑法
▲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施工许可证—- 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
6类不办理———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 或 建筑面积300㎡以下
文物保护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
临时性工程
军用
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
2、申领八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县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
3、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施工许可证
3个月内开工
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停工满1年,重新核验
开工报告
6个月内开工
不予延期
停工满6个月,重办
▲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1、建设相关企业——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资质管理机关-—国务院建设部 +铁路交通等部门配合相关行业资质管理
3、资质序列:
建筑企业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监理企业
总承包
综合
甲级
综合
甲级
综合
不分等级
专业分包
专业
甲级
乙级
丙级-部分可分
行业
甲级
乙级
丙级-个别可设
专业
甲级
乙级(承揽二级以下工程监理)
丙级—房屋、水利、公路、市政公用可(承揽三级)
劳务分包
劳务
不分等级
专业
甲级
乙级
丙级—个别可设
丁级—建筑工程专业可
事务所
不分等级(承揽三级)
专项
甲级
乙级
4、建筑企业发承包方式——整体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总承包单位实施
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自己实施
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劳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实施
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实施
▲2Z201062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1、所有单位、人员都应有资质或资格—-在其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2、建筑业专业人员
种类
共同点
注册建筑师
1、考试
2、注册
3、执业范围内执业
4、接受继续教育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等
▲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1、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
2、发包行为—- 提倡总承包
禁止肢解发包
禁止违法采购:小规模采购-—按照合同约定
大规模采购—-必须招标
▲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1、禁止--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
借用他人资质
非法扣押、没收资质
超越资质范围
2、6个无效合同——无资质
超越资质——但,在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合同有效
借用资质
必须招标但未招标、中标无效
转包、肢解后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
3、无效合同的处理: 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
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不支付工程款×
4、联合承包—-—大型、复杂工程可以-—有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责任——连带责任(含义:找谁都行)
联合体资质—-就低原则
5、法律责任——出借、转让资质,造成质量问题——出借人与借用人—-连带责任
▲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1、分包类型——专业工程分包
劳务作业分包
2、分包的要求——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协议中约定了分包商 √
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商×
3、违法分包—— 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认可(总包合同未约定),实施专业分包的 × 劳务分包√
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实施分包的×
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
4、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 ≠ 违法分包
5、责任—-合法分包-———-总包负总责(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负分责(对总包负责)
总、分连带责任—-对分包工程
分服从总,不服从的,分负主要责任
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双方-—连带责任
▲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1、监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代理关系
2、五个强制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
大中型公用——投资额3000万↑
成片开发成片开发—— 建面5万↑,必须监理
建面5万↓,可以监理
外国贷款
其他——总投资额3000万以上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煤炭等能源、交通运输、通讯、水资源保护等、污水垃圾等、环境保护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
3、监理四依据——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实施,推荐性标准可以实施)
设计文件
承包合同
4、监理内容——三控制(进度、质量、成本)、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沟通)
5、监理权限—-认为施工有问题的——直接要求施工单位责令改正
认为设计有问题的-—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6、禁 止——超越资质×
转让监理-—包括:转包、分包×
7、独立监理—-回避====监理不得与 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有利害或隶属关系
●2Z201070 招标投标法
▲2Z201071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
1、招投标原则——公平、公开、公正、诚信 (含义)
2、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 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
3、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施工—-单项-—200万↑
重要采购——单项——100万↑
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
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
4、可不招标的施工项目:5类: 国家、抢险救灾,不宜招标的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自建自用的,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 、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的
不需要审批,但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前款规定之一的,可以不招标
5、可不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专利
特殊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
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2)没收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撤回投标文件
放弃中标(包括:放弃、拒交履约保证金)
(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不可以×
▲2Z201073 掌握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2人共同投标-—1个身份--连带责任
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就低原则
3、联合体各方责任—-对内,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对外,连带责任
不重复投标(单独投标、组成新联合体×)
不随意改变联合体构成
必须有牵头人—-以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全体成员有约束
▲2Z201074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 (含义)
▲2Z201075 掌握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检查密封情况——投标人或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密封情况
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存档备查
▲2Z201076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 专家 —-5人以上的单数
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
选取-—政府专家名册 或 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技术复杂、要求高的—---———-——可招标人指定
保密——中标结果确定前
评标依据-—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
2、几种情形: 废标================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没签和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
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与预审)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和条件作出响应
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替代、撤回
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
必须招标的,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修正-—原则——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以总价)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依招标文件
▲2Z201077 掌握中标的要求
1、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确定—-在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后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天内确定)
(2)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也可由招标人自行从候选人中确定
(3)招标人应接受中标候选人
(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的项目—-
排名第1为中标人—---————
第一人:放弃中标、不交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2人为中标人 或 重新招标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未中标人发通知
不得附条件: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
3、签订合同-— (1)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价)
黑白合同,以备案的中标合同未依据
(2)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垫资—— 禁止强制要求垫资
事实垫资后的处理--约定了垫资和利息的——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利息)
未约定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
未约定利息——————无息
▲2Z201078 熟悉招标程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含义)
2、应公开但邀请的——向3人↑邀请—--—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自然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费用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标的
3、资格审查——预审、后审-—2选1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少于5日
要求———-沾边就选P53
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有排斥潜在投标者的内容
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招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同意——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投标失效,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2Z201079 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1、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甲级、乙级(总投资1亿元↓)、暂定级(总投资6000万↓)
3、招标代理机构的事宜——沾边就选 P55
4、招标代理机构条件——3有--有资金、有专业力量、有专家库
●2Z201080 安全生产法
▲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各自含义区别
(1)组织保障措施-— a。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企业—-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品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员工300↑—-—-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员工30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或 兼职安全人员 或 委托人员
b。明确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经性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报告负责人
(2)管理保障措施-— a.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任职
一般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至少1次/年培训
新岗位等—-培训 或 考核合格后上岗
新技术等——培训后上岗
特种人员-—--培训 + 取得特种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b.物力资源管理:危险设施警示标识义务、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淘汰制度等,合理就选
(3)经济保障措施——保证生产资金、设施资金、劳动用品资金、培训资金、工伤保险资金(缴纳工伤保险)
(4)技术保障措施—- 新工艺等-—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 对人员教育培训考核
矿山、危险品的建设——要进行安全论证和评价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制定应急预案
危险品生产车间、仓库等--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
危险作业-—安排专职人员现场安全管理
告知从业人员——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
2个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施工-—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P59
▲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合理就选 含义
1、作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
拒绝违章、强令冒险权
紧急避险权————-—有权停止作业 或 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请求赔偿权——单位必须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
防护用品获得权
获得安全教育培训权
2、作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法
自觉学习安全知识
危险报告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1、安全事故的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30↑死亡、 100↑重伤、 1亿↑损失
重大事故————10-30死亡、50-100重伤、 5000万-1亿损失
较大事故--——3-10死亡、 10—50重伤、 1000—5000万损失
一般事故———-3↓死亡、 10↓重伤、 1000万↓损失 向右看齐
2、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隐患——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事故———-从业人员————---向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
情况紧急时,直接立即向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总包)——-于收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立即如实报告
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证据
有总承包单位的,总包单位上报
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政府安全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安全事故逐级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逐级报至国务院安全部门
较大---—-——省级安全部门 每级上报不超过2小时
一般————--—设区的市级安全部门
4、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组织调查
重大事故————省级政府组织调查
较大事故--——设区的市级政府组织调查
一般事故——县级政府组织调查 事故发生地的政府调查
无伤亡的一般事故——县政府可委托单位自行调查
上级可调查下级负责调查的事故
5、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起60日内提交——延长不超过60日
▲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全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部——全国——安全监督管理
铁路等部门—-—专业——安全监督管理
●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核心,最基本
群防群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六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履行合同
提供安全生产费用
不推销伪劣材料设备
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对拆除工程备案——拆除工程15日前,报送县以上建设部门
报送资料——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拟拆除建筑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Z20109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监理单位三责任——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约定高于强制标准的)
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承担监理责任
▲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不限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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