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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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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讲稿 理论结构 考试题型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2000 合同法 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单选题  共60题,每题1分. 2。多选题 共20题,每题2分。 错选、多选本题不得分; 少选,所选对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一部分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Z201011 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 1、 国务院建设部门———-—-——全国-—监督管理 省级建设厅、同级各专业部门--二级—-监督管理 ▲2Z201012 掌握注册管理 1、建造师——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 + 印章——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活动 2、执业证书 + 印章—-本人保管、使用 3、有效期3年——变更注册的,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延续都要注册 4、注册类型——初始、延续、变更、增项 5、注册不当导致损失—-单位负责 + 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 1、二级建造师—-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名义执业 2、建造师应在执业活动文件(施工管理、质量合格文件)上——签字+盖章 有效标书--——————-—--—---——————-签字或盖章 无效标书—-——-—-—-————-——-—-————签字+盖章 3、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 4、建造师不得行为--合理的都选 + 1人1单位 ▲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1、继续教育要求—-每1注册有效年度————-—120学时 注册类型 初始、延续、变更、增项 继教是必要条件 初始、延续、增项、重新 ▲2Z201015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1、信用档案内容—-基本情况、业绩、良好及不良好行为—-向社会公示 ▲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 1、县以上建设部门—-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是建设部、省级建设部门) 2、国务院建设部门--将注册信息告诉——省级建设部门 省级建设部门—-—将注册信息告诉——县以上建设部门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体 系 具体表现 宪法 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 民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商法 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 经济法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刑法 刑法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Z201022 熟悉法律形式 形式 制定主体 表现 效力 宪法 全国人大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2、裁决: ①同一机关——新旧法不一——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的——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全国人大常委裁决 ③部门规章之间、与地方规章之间不一——国务院裁决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 《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办法》《规定》 地方法规 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 《北京条例》 地方规章 省级、较大市—政府 《北京办法》《北京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 国际公约 国家间的协议 ●2Z201030 宪法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7个基本权利——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休息权、劳动权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2Z201040 民法 ▲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1、三要素—-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建设工程项目的客体是行为、设计图纸是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 + 义务 2、法人成立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为含义-—合法行为 2、成立要件-- 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公共利益冲、不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形式合法 ▲2Z201042 掌握代理 1、代理含义: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第三人 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A承担民事责任,对A生效-—合同当事人是AC 2、代理分类及含义: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3、责任承担: 一般代理——--A负责 无权代理-—--没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A负责,不追认不负责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 B不履行职责-—B负责 转托他人代理——A事先同意、事后同意==================A负责 A不同意=============================代理人负责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A负责 4、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只要是2人都有过错,就是连带;2人共同进行一个行为,就是连带。 5、代理终止: 根据代理的分类,合理就选 ▲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依据(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含义) 最普遍 2、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死亡(含义) 3、知识产权特征—- 财产和人身的双重性(署名权、获得稿费)、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4、著作权—— 保护对象——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 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5、专利权-— 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单位—-职务发明(执行单位任务、主要利用单位物质)-—但约定归发明人的,依约定 客体——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 侵权行为——沾专利边的都选 6、商标权-— 主体——商标注册人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其他 P19 ▲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 1、法律后果—— 胜诉权丧失,实体权没有丧失 2、种类: 时效 1年 2年 4年 20年 范围 身体伤害、租金、质量、寄存、 海上运输赔偿、劳动 一般 涉外国际 最长 计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同左 同左 从侵害之日起计算 3、 类型 发生时间 发生原因 后果 中止 时效最后6个月内 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继续计算 中断 时效任何期间内 要求、同意、诉讼仲裁 重新计算 ●2Z201050 物权法 1、物权分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Z201051 掌握抵押 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实现债权方式)——优先受偿 2、抵押物—— 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 企业现有或将有的浮动财产√——抵押财产的确定-—履行期限届满、破产或撤销、约定情形出现、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建设用地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抵押权人对新增物没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权对承租人的效力——先来先得原则-—先租后押的——抵押不破租赁 先押后租的——租赁不对抗抵押 4、多重担保==抵押权人放弃、变更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放弃的优先受偿范围内免责 ▲2Z201052 掌握质权 1、质权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 转移占有 实践合同 动产、权利 抵押 不转移占有 诺成合同 动产、不动产 2、质权人的权利——放弃质权,同抵押 质权人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不得擅自转质 ▲2Z201052 掌握留置权 1、含义——动产——不少于2个月的留置期 2、留置权人的权利--收取留置物孳息、优先受偿权 3、留置权优于--——抵押权、质权 ▲2Z201054 掌握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 (1)一般物—-————-——交付 (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特殊交付——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变动前,权利人已依法占有该动产,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变动。 指示交付:指动产物权变动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则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将对该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新的权利人,以代替实际交付。 占有改定:指在动产物权变动时,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变动。 3、特殊变动—— (1)法律文书、政府征收决定——文书生效时--——-—-物权变动 (2)继承、遗赠-——-——-—继承或遗赠开始时-—-—物权变动 (3)合法建造、拆除房屋————建造、拆除事实成就时—-物权变动 ▲2Z201055 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 1、设立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让、划拨 2、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书面合同——约定期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 3、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4、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设定 ▲2Z201056 了解物权的保护 1、保护方式——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恢复、损害赔偿 ●2Z201060 建筑法 ▲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施工许可证—- 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 6类不办理———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 或 建筑面积300㎡以下 文物保护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 临时性工程 军用 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 2、申领八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县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 3、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施工许可证 3个月内开工 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停工满1年,重新核验 开工报告 6个月内开工 不予延期 停工满6个月,重办 ▲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1、建设相关企业——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资质管理机关-—国务院建设部 +铁路交通等部门配合相关行业资质管理 3、资质序列: 建筑企业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监理企业 总承包 综合 甲级 综合 甲级 综合 不分等级 专业分包 专业 甲级 乙级 丙级-部分可分 行业 甲级 乙级 丙级-个别可设 专业 甲级 乙级(承揽二级以下工程监理) 丙级—房屋、水利、公路、市政公用可(承揽三级) 劳务分包 劳务 不分等级 专业 甲级 乙级 丙级—个别可设 丁级—建筑工程专业可 事务所 不分等级(承揽三级) 专项 甲级 乙级 4、建筑企业发承包方式——整体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总承包单位实施 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自己实施 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劳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实施 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实施 ▲2Z201062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1、所有单位、人员都应有资质或资格—-在其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2、建筑业专业人员 种类 共同点 注册建筑师 1、考试 2、注册 3、执业范围内执业 4、接受继续教育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等 ▲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1、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招标发包 2、发包行为—- 提倡总承包 禁止肢解发包 禁止违法采购:小规模采购-—按照合同约定 大规模采购—-必须招标 ▲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1、禁止--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 借用他人资质 非法扣押、没收资质 超越资质范围 2、6个无效合同——无资质 超越资质——但,在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合同有效 借用资质 必须招标但未招标、中标无效 转包、肢解后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 3、无效合同的处理: 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 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不支付工程款× 4、联合承包—-—大型、复杂工程可以-—有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责任——连带责任(含义:找谁都行) 联合体资质—-就低原则 5、法律责任——出借、转让资质,造成质量问题——出借人与借用人—-连带责任 ▲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1、分包类型——专业工程分包 劳务作业分包 2、分包的要求——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协议中约定了分包商 √ 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商× 3、违法分包—— 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认可(总包合同未约定),实施专业分包的 × 劳务分包√ 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实施分包的× 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 4、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 ≠ 违法分包 5、责任—-合法分包-———-总包负总责(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负分责(对总包负责) 总、分连带责任—-对分包工程 分服从总,不服从的,分负主要责任 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双方-—连带责任 ▲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1、监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代理关系 2、五个强制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 大中型公用——投资额3000万↑ 成片开发成片开发—— 建面5万↑,必须监理 建面5万↓,可以监理 外国贷款 其他——总投资额3000万以上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煤炭等能源、交通运输、通讯、水资源保护等、污水垃圾等、环境保护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 3、监理四依据——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实施,推荐性标准可以实施) 设计文件 承包合同 4、监理内容——三控制(进度、质量、成本)、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沟通) 5、监理权限—-认为施工有问题的——直接要求施工单位责令改正 认为设计有问题的-—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6、禁 止——超越资质× 转让监理-—包括:转包、分包× 7、独立监理—-回避====监理不得与 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有利害或隶属关系 ●2Z201070 招标投标法 ▲2Z201071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 1、招投标原则——公平、公开、公正、诚信 (含义) 2、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 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 3、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施工—-单项-—200万↑ 重要采购——单项——100万↑ 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 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 4、可不招标的施工项目:5类: 国家、抢险救灾,不宜招标的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自建自用的,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 、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的 不需要审批,但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前款规定之一的,可以不招标 5、可不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专利 特殊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 1、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 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2)没收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撤回投标文件 放弃中标(包括:放弃、拒交履约保证金) (3)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不可以× ▲2Z201073 掌握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2人共同投标-—1个身份--连带责任 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就低原则 3、联合体各方责任—-对内,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对外,连带责任 不重复投标(单独投标、组成新联合体×) 不随意改变联合体构成 必须有牵头人—-以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全体成员有约束 ▲2Z201074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 (含义) ▲2Z201075 掌握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检查密封情况——投标人或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密封情况 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存档备查 ▲2Z201076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 专家 —-5人以上的单数 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 选取-—政府专家名册 或 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技术复杂、要求高的—---———-——可招标人指定 保密——中标结果确定前 评标依据-—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 2、几种情形: 废标================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投标保证金 不符合——没签和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 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与预审)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和条件作出响应 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替代、撤回 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 必须招标的,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修正-—原则——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以总价)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依招标文件 ▲2Z201077 掌握中标的要求 1、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确定—-在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报告后15天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天内确定) (2)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也可由招标人自行从候选人中确定 (3)招标人应接受中标候选人 (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的项目—- 排名第1为中标人—---———— 第一人:放弃中标、不交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2人为中标人 或 重新招标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未中标人发通知 不得附条件: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 3、签订合同-— (1)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价) 黑白合同,以备案的中标合同未依据 (2)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垫资—— 禁止强制要求垫资 事实垫资后的处理--约定了垫资和利息的——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利息) 未约定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 未约定利息——————无息 ▲2Z201078 熟悉招标程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含义) 2、应公开但邀请的——向3人↑邀请—--—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自然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费用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标的 3、资格审查——预审、后审-—2选1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少于5日 要求———-沾边就选P53 不得指定供应商,不得有排斥潜在投标者的内容 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招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同意——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投标失效,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2Z201079 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1、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甲级、乙级(总投资1亿元↓)、暂定级(总投资6000万↓) 3、招标代理机构的事宜——沾边就选 P55 4、招标代理机构条件——3有--有资金、有专业力量、有专家库 ●2Z201080 安全生产法 ▲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各自含义区别 (1)组织保障措施-— a。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企业—-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品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员工300↑—-—-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员工30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或 兼职安全人员 或 委托人员 b。明确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经性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报告负责人 (2)管理保障措施-— a.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任职 一般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至少1次/年培训 新岗位等—-培训 或 考核合格后上岗 新技术等——培训后上岗 特种人员-—--培训 + 取得特种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b.物力资源管理:危险设施警示标识义务、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淘汰制度等,合理就选 (3)经济保障措施——保证生产资金、设施资金、劳动用品资金、培训资金、工伤保险资金(缴纳工伤保险) (4)技术保障措施—- 新工艺等-—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 对人员教育培训考核 矿山、危险品的建设——要进行安全论证和评价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制定应急预案 危险品生产车间、仓库等--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 危险作业-—安排专职人员现场安全管理 告知从业人员——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 2个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施工-—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P59 ▲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合理就选 含义 1、作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 拒绝违章、强令冒险权 紧急避险权————-—有权停止作业 或 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请求赔偿权——单位必须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 防护用品获得权 获得安全教育培训权 2、作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法 自觉学习安全知识 危险报告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1、安全事故的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30↑死亡、 100↑重伤、 1亿↑损失 重大事故————10-30死亡、50-100重伤、 5000万-1亿损失 较大事故--——3-10死亡、 10—50重伤、 1000—5000万损失 一般事故———-3↓死亡、 10↓重伤、 1000万↓损失 向右看齐 2、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隐患——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事故———-从业人员————---向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 情况紧急时,直接立即向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总包)——-于收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立即如实报告 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证据 有总承包单位的,总包单位上报 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向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政府安全部门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安全事故逐级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逐级报至国务院安全部门 较大---—-——省级安全部门 每级上报不超过2小时 一般————--—设区的市级安全部门 4、事故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组织调查 重大事故————省级政府组织调查 较大事故--——设区的市级政府组织调查 一般事故——县级政府组织调查 事故发生地的政府调查 无伤亡的一般事故——县政府可委托单位自行调查 上级可调查下级负责调查的事故 5、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起60日内提交——延长不超过60日 ▲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全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部——全国——安全监督管理 铁路等部门—-—专业——安全监督管理 ●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核心,最基本 群防群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六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履行合同 提供安全生产费用 不推销伪劣材料设备 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对拆除工程备案——拆除工程15日前,报送县以上建设部门 报送资料——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拟拆除建筑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Z20109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监理单位三责任——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约定高于强制标准的) 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承担监理责任 ▲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不限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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