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一、 参保内容: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 参保范围1. 公司所有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实习及临时聘用人员)2. 新员工报到入职,进入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即参保,当月20日后入职的新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从次月开始参保.三、 参保1. 员工转入的社保和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交清,公司方可续保。2.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3. 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
2、身不愿意将保险关系转入公司,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四、 停保1. 员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者公司对员工辞退,经审批同意办理完交接手续,人事行政部门自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2. 员工如24日以后办完离职手续,而社保中心25号至月底停止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来不及办停社保,下月社保费用(公司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3. 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交保费,公司和个人部分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承担。五、 缴纳比例1. 社保缴费比例按南京市保险政策标准执行2. 公积金缴纳比例按基数8%核算。六、 缴费基数1. 公司初创期,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南京市最低基数标准.2. 待薪酬体系制度建立完善,每个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岗位等级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