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德阳市人民医院
检验科
Clin Lab PUMCH
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生效日期:2011/05/01
文件编号:DYJ-W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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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2。1 医院感染监控重点科室,每月常规监测。
2。2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
3. 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遵守本程序。
4程序
4。1 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要求采用面积≥100cm2,连续采样4个。
4.2用浸有无菌0。9%氯化钠(NaCl)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拭子,连续采样1~4规格面积。
4。3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5 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
4。4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全部表面的方法采样。
4。5 计算方式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CFU/cm2)=
平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采样面积(cm2)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CFU/件)=
平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件
5.结果判断 各类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物体表面菌落总数
(cfu/m²)
Ⅰ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5
Ⅱ类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5
Ⅲ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10
Ⅳ类
传染病科及病房
≤15
注:空气和物体表面的致病菌是指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德阳市人民医院
检验科
Clin Lab PUMCH
物体表面采样及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生效日期:2011/05/01
文件编号:DYJ—W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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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手的致病菌:Ⅰ、Ⅱ类区域致病菌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Ⅲ、Ⅳ类区域致病菌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医务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6。注意事项
6。1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则不得超过24h;被采样本面积<100cm²取全部面积,被采样本面积>100cm²,取100cm²;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采样液中应加入相应中和剂。
6.2实验结果的计算和判读:除强调认真仔细外,还应注意排除污染情况,当一个平皿计数大于300 CFU/cm2且分布均匀时,如果要准确计数则需启用更高稀释度样本接种的培养皿,再进行计算。若菌落大于300 CFU/cm2且集中于平皿边缘或分布极不均匀时,应考虑有污染,标本废弃,重新采样.
7.参考文献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002
7.2 杨华明,易滨. 现代医院消毒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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