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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100 CCS C50 DB3207 连云港市地方标准 DB3207/T 2006.2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Work Regulation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2nd Part:For Import High Risk Non-cold Chain Container Goods 2022-05-25 发布 2022-06-01 实施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前 言 DB3207/T 200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进口冷链食品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总则;

2、第2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第3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第4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 工作人员防控要求。本文件为DB3207/T 2006的第2部分。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文件由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与物流防控组、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晓盼、陈群、高娟、冯浩、李琦、顾绍珏、常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第 2 部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 集装箱货物 1 范围 本文件

3、规定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新冠病毒检测、预防性消毒和应急处置。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范围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Non cold chain container cargo 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水路运输仅适用于来自寒冷国家或地区且全程运输温度低的航线进口集装箱货物。4 基本要求 4.1 应严格落实从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做

4、好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属地装卸等环节实施预防性消毒;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预防性消毒。4.2 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应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对于已消毒的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检测。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 2 年。5 工作流程 5.1 口岸环节 5.1.1 进口企业应如实申报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5.1.2 海关部门应负责口岸环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工作。

5、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照风险等级规定处置。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在口岸环节被抽中掏箱查验的,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5.1.3 企业申请在口岸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手续的,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应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5.1.4 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应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5.1.5 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规定放行后,在后续环节卸货时应予以消毒。5.2 运输环节 5.2.1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应组织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

6、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5.2.2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应开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督促指导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5.2.3 民航管理部门应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在机场货运仓库内开箱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工作。5.3 属地环节 5.3.1 各级政府(功能区)应组织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5.3.2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责行业内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检测工作。5.3.3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应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在当地疾

7、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6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6.1 货物外包装检测 6.1.1 检测范围。对进入连云港辖区范围内每批次进口货物外包装进行物表核酸采祥检测,应做到“逢进必检”。6.1.2 采样样本量。货物外包装采样:当每批次产品超过 1000 件时,应抽样检测 6 件货物外包装;当每批次产品少于等于 1000 件时,抽样检测应不少于 3 件货物外包装。6.1.3 采样方法。货物外包装采样:同一批次的 3 件货物外包装为一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应准备 1 个采样管和 3 个采样棉签,3 根棉签应分别涂抹 3 件货物表面,每根棉签涂抹面积应不少于 50cm2

8、,涂抹完成后将 3 根棉签放入 1 根采样管作为一个样本。6.2 人员检测 6.2.1 应及时完善各部门人员的防护规范,加强重点人群在口岸点、作业点、居住点的闭环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相关从业人员纳入应检尽检的范围,应至少每周开展 1 次咽拭子核酸检测。6.2.2 在防护用品污染或者破损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更换;需要在具备相应消毒设施,并保证流程合理的条件下更换防护用品,防止更换或者污染的防护用品导致的感染,加强手卫生。6.3 环境监测 6.3.1 集装箱内壁。抽检货物外包装所涉及的集装箱,应全部采样。1 个集装箱作为一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应准备 1 个采样管和 3 个采样棉签,每个

9、棉签应涂抹集装箱内壁的两个面,3 个采样棉签应涂抹集装箱内壁的 6 个面,每个面涂抹面积应不少于 50c,涂抹完成后将 3 根棉签放入 1 根采样管作为一个样本。6.3.2 集装箱门把手。一个集装箱的门把手应作为一个样本,采样棉签应涂抹所有门把手的整个表面,涂抹完成后将棉签放入 1 根采样管。6.3.3 其他环境。应对存放进口货物的航空集装器、仓库、大棚,以及其他流通环节的环境进行环境采样。应对地面、内外门把手、窗台(如有)、通风机表面(如有)进行物体的表面采样。地面应每100 采一个样品,门把手、窗台(如有)、通风机表面(如有)应全部采样。采样频率应为每周 1 次,每次采样场所应不少于 10

10、 个,检测环境样本应不少于 100 份。如有因进口货物存储产生的污水,也应进行采样检测。如港口、机场等出现人员核酸阳性病例,需对港口、机场下水道污水进行采样检测,频次应为每周 1 次。7 预防性消毒 7.1 应加强进口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和绳索等的消毒,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源头防控。原则上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7.2 集装箱的预防性消毒 集装箱内壁宜选用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有效的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消毒时应确保集装箱内壁均有消毒剂覆盖,消毒剂用量以表面湿润不流淌为宜,消毒作用时间 3

11、0min 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7.3 货物外包装表面的预防性消毒 宜选用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0.1%0.2%的过氧乙酸或其他有效的可用于物体表面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消毒货物外包装表面时应确保外包装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喷洒消毒的消毒剂用量约 200mL/m2300mL/m2,以表面湿润不流淌为宜(擦拭消毒以表面湿润为宜),消毒作用时间 30min后,方可进行搬运、装卸等操作。7.4 门把手表面的预防性消毒 宜选用 75%的酒精擦拭消毒;或用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 30min 后用清水擦拭。8 应急处置 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作业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当地要求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应急处置,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按规定采取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有效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参考文献 1 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7 号)2 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苏涉外防控20202号)3 关于印发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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