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化管理制度为落实我市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目标,搞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整洁,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我单位制定本“物业化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拟建的“XXXXXXXXXX”位于XXXXX交汇处.该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97000.00m2,主要由住宅和商业组成。四组团0.00=510.00m,对应的地下室抗浮板垫层底标高为500.80m,基坑开挖深度约9.3m9.6m。二、物业化管理重点、难点1、交通组织.本工程区域特殊,附近居民生活区繁多,通行车流、人流量较大,我单位采用采用标准化、工具化彩钢板搭设施工封闭围栏,围挡两侧
2、设大门、侧门,门洞处设临时出入口方便工人及周转材料通行,同时为保证施工现场人员、材料安全,我单位实现物业化管理,特引进成都市一支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的队伍。 物业化管理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部物业化管理机构图:项目物业化管理机构图 2、桩基施工,泥浆的排放和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桩基采用机械(旋挖)成孔方式进行施工;针对桩基施工泥浆的排放和处理难的问题,我部设置了循环泥浆池,既解决了场地清洁问题又解决了泥浆排放问题. 3、施工现场施工范围狭小,无法大面积堆放土方,土石方堆放高度要求必须在施工围栏以下,我单位配备专业的保洁队伍,对施工现场裸土进行清理,无法理解清理的用
3、密目网进行覆盖,每日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温、降尘,每日定时清扫不少于2次并有用洒水车冲洗。尽量将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化。 三、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固定办公地点,设立巡查制度,物业管理人员挂牌上岗,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夜晚值班,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安全、文明施工。(2)、及时进行安全教育,项目部对新进场的物业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确保每个物业工人能明确本工程概况、国家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各自岗位的职责分工,做到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施工。(3)、加大投入,防范于未然.项目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实行物业
4、化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围栏上方及支架上方各处悬挂标识、标语及警戒标志。在个出入口设“七牌一图”.临电方面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消防方面,配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各种水管.并对物业公司驻守人员进行触电、消防等培训、演练,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四、文明施工制度1、我项目部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施行人性化管理,在施工围栏内设置了男女活动式厕所各一座。大门入口不远处设置了作业工人休息亭,休息亭内配置桌椅板凳和饮水设备.为作业工人提供方便,每天定时对工人休息亭、厕所进行不少于2次的保洁.1、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我单位在大门内侧设置了门卫室,由物业公司保卫队把守每个进出口
5、,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切实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场内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推行物业化管理,大门出口与城市道路之间有1.8m宽绿化地,大门出口设置减速带,减速带外侧铺设了橡胶地毯,对围挡周边环境卫生由项目部保洁人员进行保洁,摆花池绿化、美化。2、围档的设置情况(1)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本标段现场采用标准化、工具化彩钢板搭设施工封闭围栏,围档下部设置黄黑相间的护脚石,顶部设置安全红色警示灯及喷淋系统,湿法作业.同时在围档两端设置工程级闪光灯、锥行反光警示桶、反光防撞桶和减速导向牌,在围挡起点和止点顺车流方向各设置了安全警告标牌,项目部保洁人员对施工现场围板每日进行保洁。五、扬尘治理制度为推行物业化管理,
6、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公司环保手册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了2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负责24小时对场内外进行保洁及撒水降尘等工作.(1)挖土、清理等易产生扬尘的活动,避开大风天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撒水,保持地面湿润.(2)对不能立刻清运的土方采用集中堆放,堆土采用黑色遮网覆盖.(3)本工程混凝土均采用华西商品混凝土,水泥的用量不多,主要是预应力压浆施工需用到。对于水泥等粉细状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转运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4)加强了商品混凝土运输车遗撒的管理,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均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需处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5)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通道也进行洒
7、水降尘,本工程施工现场内安排10人专门洒水降尘和清扫道路。六、噪声控制制度 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我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控制。(1) 夜间施工时尽量不使用大噪音的机械。(2)为避免噪声污染,我方将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动棒,木工工具在封闭的木工房内使用。(3)钢模板吊运及清理产生较大噪音,我方尽量安排在早上6点以后开始,晚上10点之前结束,并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敲打.六、遗洒的控制制度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我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遗洒的控制。(1)现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池,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车轮;(2)选用封闭式自卸车进行现场的土方外运及垃圾清运;(3)按地方规定和指定的地点弃运废弃物;七、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8、制度为推行物业化管理,我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和控制措施,并对库房管理人员、现场物管公司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1)氧气瓶、乙炔瓶等封闭单独存放,提供适宜的贮存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2)严格领用审批手续,做好发放记录;(3)易燃、易爆品使用前,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执行.(4)备好防护用品,做好应急准备。八、光污染的控制制度为推行物业化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我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光污染的控制.(1)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采用定向式灯罩,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2)夜间尽量避免焊接等产生强光源的施工活动。九消防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
9、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
10、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
11、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第三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
12、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
13、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
14、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