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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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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刘戈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室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综合实践活动室岗位职责要求,特规定: 一、各综合实践活动室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全权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二、学生进综合实践活动室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 三、在开展实践活动时,必须有指导教师临场指导;不经老师同意不能独立操作。 四、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所用的设备、仪器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讲解。 五、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室教学过程的安全,并有权责令违章违纪者停止活动.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健全领取、发放、储存、登记等项造规章制度。 七、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八、综合实践活动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不准擅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九、综合实践活动室内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堆放与综合实践活动室工作无关的一切私人物品。要设有安全通道,综合实践活动室内严禁吸烟。 根据综合实践活动室岗位职责要求及管理章程,对教学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大刘戈庄小学 2017年9月 责任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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