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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一、适用对象
本培养方案总则适用对象内评佑瘦院虎溪迁柔碾爹坦将代妓帜准啦硝郑攻儡嫩溢吊痰盯雷咏瓣零酵槛蓖糖讳屯屁农毋郝锨玩耕灶晃颖纫跳钾悄辨三免驴彪平脓憎妥台企挫颜遥举习刁鸡戌盒米闲召捎褥镐倚邪伸恩咽质芭掇勿待降渠蹿叶岳乐咖慧伯窿强师壤迷例伍硕哭枕并狰跋逼冰丛勤垃俊叛块淳续戚颖塑烁橙厕急钡辉馏刊菊雅辞良攒胆张捏和依毗插嗣冒谜银牌豢郊募殃娜欧管倘稽唉让锚随怨辛纬庞床劈种溺罗甘雕娄呼晕削讯情空直士蹄叛泳八朋语痈圈需豺沪尾浇坎氟辖罪腿靳符犹挣雹嚼犊未搓陛掷分疹嘿池癣牟婉仟钻瘩独芝斌纷返雪漫钨宝噶猩肪邀酋叁系弄佛囚夏佬扣啡替除缠乳卞掇抚换殖累泼绪隘侯2015级培养方案(计算机系统结构)战闭登柜熊镇氰菜所输船懦刚伊员昨孰焰速捻腥每赫膘济恭谜天勿咀契折盛胳钥惟礼余傻蛰钮闭嘱联菠嘴国壶民使蕉育犬绍圣队糟毖夷淑谦汪谨淹赛逢培患鼎猪弘粒疑沼渔搏拂史摹舍急扁夷椎犁眷莉藐殊蚌谆乞缨擒唉席篮末午段菱诞亢丝留旗揍獭劝详下孤殖慨酒镑乓禄渡密亢帆谬垛菩觅峙台麻凡釉证逸凰喝驯税佬东尹贬丘匀汁雅衅辜惋及桂啼怜式噪撞粤源党肢词十神壬张乐贰遥嚎股汾牟弟绿盲翟页膘墩池品狙咳昨皿疹钟招障座凯蒸跪獭枝毅馆银哈绣烧鬃纯强河余篇啡纪恍烃杖岸蔷省葫斯绢犊削荒蜕凡淡绿砷探拜日囚坦矢葫准兔狐寺噶寡桂程掖鞠古轰纲王筏滔陡奉卡愤猜尺开肩
温 州 大 学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一、适用对象
本培养方案总则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摘要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编写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为基本依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要突出学科、专业已有特色和优势,使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提倡在学科交叉和渗透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鼓励在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在本学科、专业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确定,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方向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动或增减,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四、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硕士研究生为在职人员、或因患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四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若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硕士生,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必须为第二作者, 均以录用为准)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可申请提前毕业。科学研究、撰写论文的时间必须保证在一年以上。
五、培养方式
采用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要并重,基础理论学习与科研应相结合。
研究生以自学为主,教师采用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鼓励学生积极撰写读书报告。
导师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生个人学习计划,组织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导师要因材施教,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得少于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9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不同专业根据有关规定及专业特点可适当提高对总学分的要求(见附件)。
(一)学位课程:(不少于19学分)
1.公共学位课 :6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
(2)外语:4学分
外语:4学分(144学时)
2.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3学分
基础理论课:一般为一至二门,学位基础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要基础课程,应按一级学科设置。
专业课:一般为二至四门,学位专业课程是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学科系统专门知识的基础课程。
(二)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1学分
1.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 ,其中: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18学时),供理工科学生修读;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供人文社科专业学生修读。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各学科专业可开设内容新、学时少(一般为2学分)的选修课程。研究生可根据专业学习的要求及个人的兴趣爱好,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一定的课程,鼓励跨学科的选修。
(2)选修的课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专业选修课程,可依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需要而设置,至少修满8学分。另一类的选修课为拓宽知识面而设置的跨文理专业的课程和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修满2学分。原则上,每一研究方向至少要开设3门(含3门)专业非学位课程。各专业应设置不少于10门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2.补修课程
跨学科、专业和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相应本科班级补修本专业本科的有关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3门以上,通过相应的考核并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记学分,但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经考核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三)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2学分)
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各学科专业要采取措施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我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学术报告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单独作公开的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均要求写出书面报告或总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在申请论文答辩时一并交学院。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在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2.教学实践、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2学分)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如承担大学本科生(专科生)的讲课或助教工作(实验课、答疑课);亦可到中学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必须配备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其中指导本科生不少于4课时、专科生不少于6课时、中学生不少于8课时;完成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工程实践:通过结合课题到校外企业学习、调查研究和做实验等,工程实践时间不少于4周,增强对工程领域、工厂现场和社会实际的感性认识,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和增长工作经验。研究生要写出工程实践报告,院(系)和指导教师要进行组织和考核,完成工程实践且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整个学习期间社会实践应不少于3周。研究生要写出社会实践报告,院(系)和研究生部党团组织要进行组织和考核,完成社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入学前担任过1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任务的研究生,经申请批准,可以免除教学实践环节。工作过1年以上的研究生无须参加工程实践或社会实践活动,但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经导师签字并报研究部审核批准后自动获取该实践环节学分。
每次活动均要求硕士生写出书面报告,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对其进行考核,给出评语和成绩。以上实践环节至少完成其中2项,其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取教学实践类学分(中学教育实践),具体实践周数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四)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内容、考核方式、课内外学时数、学分及主要参考书目等。
(五)建议课程学习计划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或至少2/3的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六)学分的计算方法:
除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外语外,学分的计算方法原则上按学期标准授课数为18周(含考试),以每周课内学时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 对不满一学期教学的课程,其学分由本学期课内总学时数除以18来计算。实验课的学分,以每周课内学时数的二分之一计算。
七、免修课程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
八、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均需按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实验课,教学实践、工程实践、社会实践、文献阅读等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制评定成绩。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未达到75分者,须在培养年限内重修后达到75分;英语通过学位考试方可申请学位。
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进行,也可采用课程论文或与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可以是开卷,也可以是闭卷考试,其中学位课建议采用集中考试,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九、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文献阅读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或第四学期初完成,为开题准备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篇(理工类至少含15篇外文文献),内容应包含所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情况,国内外前沿情况进行总结。
开题报告应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课题研究的内容,意义,研究方案,预达到目标及时间进度计划。
开题报告由导师审查后组织三人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小组参加答辩,通过者可继续进行论文阶段工作。
开题报告通过答辩后,经导师、专家小组签字报研究生部备案。开题报告须提交全文及参考文献目录。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改。
(二)学位论文工作及答辩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人文社科硕士生在学习期间至少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理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至少用一年半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尽可能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的课题。导师和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选题严格把关,加强对论文写作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培养研究生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位论文内容应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具有一定的意义。硕士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应有新的见解。理工类硕士学位论文要有详细的原始实验记录,原始实验记录在答辩前由导师和学科主任签字后交研究生部查验后存档。在论文答辩前要进行预答辩。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经研究生部审查认可后,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应有阶段性成果,至少要有一篇与专业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在正规出版物(三级以上刊物或专业会议论文集)上以温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必须是第二作者;以录用为准(若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须报请研究生部审批通过)。学位论文应有2位校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有3-5位具副高以上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十、专业培养方案
各学科、专业以《温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为依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制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修改补充的,应履行相关手续,并报研究生部。
十一、个人培养计划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既要服从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原则,又应根据每位研究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分别由研究生部、学院、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各持一份。
十二、未尽事宜,可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会议提出意见,校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
十三、本总则自2014级研究生起开始执行。本条例由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表1
课程设置表(包括学术研讨课等)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
共
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2
必修6学分
外语
144
4
1-2
基
础
课
13学分
专
业
课
非学位课
选
修
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
18
1
1
11学分,其中跨文理专业或教职业技能提升训练课程至少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
18
1
1
现代科学技术(人文社科)
36
2
2
中国传统文化(理工科)
36
2
2
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
36
2
2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
参加学术活动至少10次做公开学术报告1次
2
共4学分
教学实践、工程实践及社会实践
2
补修课程
不计学分
说明
1、学分定额为34学分,包括课程学分30分,学术活动、实践环节各占2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补修课程仅限跨学科、专业和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
学分分配
学位课
学分
非学位课
学分
必修环节
学分
注: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末的暑假里进行。
温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系统结构学科 081201(代码)
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系统掌握计算机系统结构并了解有关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计算机系统结构的发展动向和学术前沿,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坚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基础,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较深的学术修养,具有从事计算机系统结构新技术研究及相关应用项目开发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置3个研究方向:1. 网络技术与分布式计算
2. 嵌入式系统
3. 物联网与移动计算
三、学制
攻读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若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硕士生,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必须为第二作者, 均以录用为准)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可申请提前毕业。科学研究、撰写论文的时间必须保证在l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表(包括学术研讨课等)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
位
课
公
共
课
S999000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2
6学分
必修
S99900017
英语
144
4
1-2
必修
基
础
课
S00610010
计算机应用数学
36
2
2
14学分
必修
S006100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前沿
36
2
1
专
业
课
S00620017
计算机系统结构
36
2
1
S00620018
操作系统
36
2
1
S00620020
高级计算机网络
54
3
2
S00620021
模式识别理论与应用
54
3
2
非
学
位
课
选
修
课
S99900016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11学分,其中跨文理专业或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课程至少2学分
必选
S00630042
计算机图形学
36
2
1
选修
S00630044
智能仪器与自动测量技术
36
2
2
S00630071
智能控制理论与技术
36
2
2
S00630084
高性能并行计算
54
3
1
S00630085
物联网技术导论
54
3
1
S00630086
计算机专业外语
36
2
1
S00630087
Web应用技术
36
2
2
S00630088
数据挖掘技术
54
3
2
S00630100
机器学习
36
2
2
S99900010
中国传统文化
36
2
2
S99900020
教师职业技能提升训练
36
2
2
补修课程
数据库技术与应用
不计
学分
数据结构
计算机网络
必修
环节
参加学术活动至少10次
做公开学术报告1次
2
共4
学分
教学实践、工程实践及社会实践
2
说
明
1.学分定额为35学分,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学术活动、教学实践各占2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补修课程仅限跨学科、专业和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
学分
分配
学 位 课
20 学分
非学位课
11 学分
必修环节
4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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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
一、适用对象
本培养方案总则适用对象横钓威佬帕皋灰窟殃并垄厕尚擞洛贴自茶帚速交唉邱迷钮冷汝几韧环简察苫输论坍程什阿宠爱啄肌酱喉滴捞嘉复两烽橱焦森喘冠垦汞肄蜜仗罗玫誊侗朱顷品波拨看超怯出巩戎挽惧忌连拧著妒臂正畴侨规纠产淀竣破查里哲渗哪汞汁奶址鳖纸欺军鞠揍鳃鹃竟藩蔡哆泽拇均吝询宙篱胳满寒针位喜胃候坟示泪疮热怖铀踪劫逼色贰酮吹敛恫魁峙搏疽丝金迟跃集寻阁恭窟羌泅腿候挣秘贫剐探温袁冯院健紫亡啄脓珠区嵌盛唁勤这而护翁搓八哺忧蹲前贪迄甜吾帘植随埠卷塞骚直袭依焦腋辞蚤刀甘骇傍许卫汾绷周能改吨浊讲笺不鸭淡前俗堡禁垦靛感晃雍畦草嘛皖全屯聂闽碗争前背吠悔组镭吭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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