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监控管理和预防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一、 严格执行人工机械通气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早用早脱机,尽量采用无创通气的措施。
二、 有人工机械通气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三、 对建立人工气道患者,有严格的无菌操作规程。
四、 重复使用的呼吸回路管道、雾化器,全部由供应室集中进行灭菌或高水平消毒,每1~2天更换一次,回路管道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则及时更换。
五、 联接呼吸机的管道上的冷疑水应及时引流、倾去。
六、 定期进行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在符合“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诊断标准时,应在4小时内获得抗菌治疗,72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七、 有完整的操作与观察处置记录。
八、 在符合“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诊断时,主管医生应在24小时内填报院感病例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九、 开展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一、 严格执行留置血管内导管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
除。
二、 有留置血管内导管(尤其是中心静脉导管和周围静脉导管)的操作指南、
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三、 应用透明敷料覆盖穿刺口,覆盖纱布或覆膜变湿、弄赃时,应及时更换。
四、 三通锁闭保持清洁,发现污垢或残留血迹时,能及时更换。
五、 定期做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在符合“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诊断
标准时,应在4小时内获得抗菌治疗,72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六、 有完整的操作与观察处置记录。
七、 在符合“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诊断时,主管医生应在24小时内
填报院感病例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八、 对导管相关血流感染进行监测、分析与反馈。
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
一、严格执行留置导尿管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除。
二、有留置导尿管的操作常规、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三、 插管时应注意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避免损伤,正确固定导尿管,并采用连续密闭的尿液引流系统。
四、 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不要轻易脱开,应保持尿流不受阻断的引流。
五、 不建议为预防尿路感染使用抗生素和在尿道口使用抗菌软膏,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六、 不建议冲洗导尿管和更换导尿管,也不宜频繁进行菌尿检测。
七、 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尤其是尿道口。
八、定期进行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采集尿标本作培养时,应在导尿管远端接口处用无菌空针抽取尿液,在符合“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诊断标准时,应及时获得治疗,72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九、有完整的操作、观察与处置记录。
十、开展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手术部位感染
一、 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住院日应少于3天,尽可能在门诊完成各项有关检查,缩短住院时间。同时在住院前积极治疗各种潜在疾病和感染,纠正各种增加切口感染危险因素。加强营养,提高机体防御能力。
二、 认真做好病人术前清洁和皮肤准备。按无菌操作程序,严格进行手术区皮肤消毒和手术区保护。
三、 开展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生素。一般给予方法是手术前30分钟或麻醉同时,静脉内给予一次足量抗生素,若手术时间较长(4~6小时以上),术中可加用一次量,必要时术后可继续用药2~3天。
四、 进入手术室人员应严格按规定更换鞋、衣、裤、帽、口罩。并应严格按规定方法洗手。严禁患有疖肿、湿疹、感冒、鼻咽部或肠道中带有耐药的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危险细菌进入手术室。
五、 熟练手术技巧、缩短手术时间、正确放置引流等减少术后切口感染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控制手术室人员。认真收集处理污染物品,以保持术中手术室内的干燥和清洁。
六、 切口缝合后应覆盖吸附能力好的敷料。敷料渗湿后应立即更换,严格执行切口护理的无菌操作。做好对切口的观察和术后引流的护理。
七、 对手术部位感染进行监测、分析与反馈。
血液净化(透析)相关感染
一、 严格执行血液净化(透析)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
二、 有血液净化(透析)的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三、 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要求。
四、 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及管路产品说明使用,对可重复使用的产品,有严格的操作与检测规范,定期进行病病原学检查,有完整的监测记录。
五、 有完整的血液净化所致的相关感染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六、 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七、 有血液净化(透析)所致相关感染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修改时间 2012年9月28日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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