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高校: 为深化拓展市“55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快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坚持把培养人才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产学研结合起来、与推动优势产业和重点
2、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目标 从2013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有明显产业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100个左右的“产业创新团队”、100名左右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和1000名左右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集中开展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培养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群体。 创新团队依托我市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10名“助理”组成。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立,一般为3年
3、,最长不超过5年。 三、“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选拔范围和条件 “5111”产业创新团队及带头人的选拔范围为市域内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含驻芜大型企业),重点是从我市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电线电缆、生物药业、节能环保以及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业经营关联度高的单位中产生。 (一)申请设立“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重要项目,或列入省发展规划内项目,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国家、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
4、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省内外联合研发条件,产学研结合的; 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研发团队,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从事第一线科技攻关的学术带头人;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科研成果能进行产业化且附加值较高的主要科研人员;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科技研发具有前瞻性思考,能够带领本创新团队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4、
5、具有较强的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的能力。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 应具备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研发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有关攻关项目的研发,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从事研发、生产第一线工作,是项目研发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四、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含驻芜大型企业),根据本意见所列基本条件,向市人才办提出设立申请。并填写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2、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科协牵头成立由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
6、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申请单位研发项目的特色、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排序,提出设立意见。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5111”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4、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可根据研发项目需求和岗位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引进招聘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助理,并填写芜湖市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请表和芜湖市产业创新团队助理一览表。 5、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与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就研发主要目标、主要职责、相关待遇等签定聘任合同,并报市人才办备案。 五、有关待遇 1、团队设立单位要按照双方合同规定,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岗位津贴。设立期
7、间,市人才专项资金,按每个创新团队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3年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给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专项用于创新团队的研发项目。 2、市有关部门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带头人助理”申报职称、科研项目、经费等,要给予重点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 3、“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带头人助理”按照合同规定参与研发成果的收益分配。其他相关待遇,由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创新团队带头人协商,并以合同形式确定。 六、考核与管理 1、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带头人助理”实行动态管理。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依据签定的合同,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带头人助理”的研发水平、工作实绩及主要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8、评估。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并根据合同规定取消相关待遇。考核情况报市人才办备案。 2、对“5111”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实行年度考核。由市人才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对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重点是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建设投入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对履行合同较好且在研发项目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市人才办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经考核确定达不到创新团队设立目标和要求的,取消设立资格。设立期满,经考核绩效突出,且有比较好的接续项目的,可继续设立。 “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芜湖的又一重要举措。“5111” 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由市
9、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科协作为综合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制定并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市有关部门和市人才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管理和服务,形成推进“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的合力。各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保证科研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在选聘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助理时,要注意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重视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创新团队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芜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4月24日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
10、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
11、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
12、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