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性废物的处理精品资料细菌室感染性废物的处理应执行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予以登记。登记资料至少要保存3年。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其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铁路、航空运输或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医疗
2、废物。(一) 废弃物处理的原则 废弃物是指将要丢弃的所有物品。包括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处理的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1) 在实验室采取规定程序进行有效消毒或灭菌处理;(2) 以规定的方式包裹,以便就地焚烧或运送到其他地方进行焚烧处理;(3) 避免处理过程中人员受到伤害或环境被破坏。 高压蒸汽灭菌是首选方法。废弃物应装在容器中(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替代方法。(二) 废弃物的处理和丢弃程序1. 先进行鉴别并分别进行处理,废弃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类:(1) 可重复使用的
3、非污染性物品。(2) 污染性锐器:注射针头、手术刀、刀及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3) 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污染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4) 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5) 直接焚烧的污染材料。.2. 锐器:注射针头用过后不应再重复使用,应放在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内焚烧,如需要可先高压灭菌。盛放锐器的容器不能过满。当达到容量的四分之三时,应将其放入“感染性废弃物”的容器中进行焚烧,可先进行高压灭菌处理。3. 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清洗、重复使用。4. 废弃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除了锐器按
4、上面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外,所有其他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在丢弃前应放置在防渗漏的容器(如有颜色标记的可高压灭菌塑料袋)中高压灭菌。高压灭菌后可放在运输容器运送至焚烧炉。如果实验室中配有焚烧炉,则可免去高压灭菌:污染材料应放在指定的容器(如有颜色标记的袋子)内直接运送到焚烧炉。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容器应是防渗漏的,有密闭的盖子。这些容器在送回实验室再次使用前,应进行消毒清洁。5. 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