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六年八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建〔2016〕200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推动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的有效实施,规范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等单位在吸取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了单独执行节能部分的内容;
2.调整了设计文件分类,即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支撑文件、基本情况表、达标判断表、自审意见书和其它支撑文件;
3.增加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中对绿色建材、绿色施工、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内容的技术规定;
4.增加了标准、章节、条文三个层面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说明;
5.加强建筑设计与专项深化设计的衔接,要求在专项深化设计阶段才能落实的条文应在建筑设计中说明,方便审查和测评控制;
6.细化了技术支撑文件的要求,明确了需提供各分析报告与计算书、专项论证报告的前提条件;
7.增加重庆市乡土植物推荐名录,方便设计选用和审查核对。
本技术规定依据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各专业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详细要求,为设计、审查、管理人员执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目 录
1 总则 1
2 初步设计 3
2.1 一般规定 3
2.2 设计说明 3
2.2.1 设计主要依据 3
2.2.2 设计概况 3
2.2.3 建筑专业 4
2.2.4 结构专业 8
2.2.5 给排水专业 9
2.2.6 电气专业 11
2.2.7 暖通专业 13
2.3 设计图纸 14
2.3.1 建筑专业 14
2.3.2 结构专业 15
2.3.3 给排水专业 16
2.3.4 电气专业 16
2.3.5 暖通专业 17
2.4 技术支撑文件 17
2.4.1 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 17
2.4.2 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 17
2.4.3 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 18
2.5 基本情况表 18
2.6 达标判断表 18
2.7 自审意见书 18
2.8 其它支撑文件 18
3 施工图设计 19
3.1 一般规定 19
3.2设计说明 19
3.2.1 建筑专业 19
3.2.2 结构专业 26
3.2.3 给排水专业 28
3.2.4 电气专业 30
3.2.5 暖通专业 32
3.3 设计图纸 35
3.3.1 建筑专业 35
3.3.2 结构专业 37
3.3.3 给排水专业 38
3.3.4 电气专业 39
3.3.5 暖通专业 40
3.4 技术支撑文件 41
3.4.1 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 41
3.4.2 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 41
3.4.3 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 42
3.5 基本情况表 43
3.6 达标判断表 43
3.7 自审意见书 43
3.8 其它支撑文件 43
附录A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相关资料 44
A.0.1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审查资料清单 44
A.0.2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基本情况表(公共建筑) 46
A.0.3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达标判断表(公共建筑) 49
A.0.4 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清单 52
A.0.5 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基本情况表(公共建筑) 54
A.0.6 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达标判断表(公共建筑) 57
A.0.7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应包含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资料清单 60
A.0.8 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表及反馈意见表 61
A.0.9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意见书 63
附录B 执行《标准》的适用性说明 64
附录C 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列表 66
C.0.1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列表(按类型划分) 66
C.0.2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列表(按专业划分) 68
附录D 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分值表 70
附录E 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专项论证报告格式 72
E.0.1 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格式 72
E.0.2 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格式 74
附录F各专业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的内容要求 75
F.0.1建筑专业 75
F.0.1-1 室外风环境分析报告 75
F.0.1-2 室内自然通风分析报告 76
F.0.1-3 室内天然采光分析报告 78
F.0.1-4 建筑日照分析报告 81
F.0.1-5 迎风面积比计算书 82
F.0.1-6 窗地面积比统计表 83
F.0.1-7 外窗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比例统计表 83
F.0.1-8 房间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与房间外墙面积比例统计表 84
F.0.1-9 西向立面外遮阳系数分析报告 84
F.0.1-10 可调节遮阳面积比例计算表 84
F.0.1-11 可再循环利用材料使用比例计算表 85
F.0.1-12 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表 85
F.0.1-13 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比例计算表 86
F.0.1-14 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利用率计算表 86
F.0.1-15 声学专项分析报告 86
F.0.1-16 碳排放计算分析报告 86
F.0.2结构专业 87
F.0.2-1高强钢筋用量比例计算表 87
F.0.2-2 高强钢材用量比例计算表 87
F.0.2-3 高强混凝土用量比例计算表 87
F.0.2-4 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用量比例计算表 88
F.0.2-5 各类预制构件重量与建筑地上部分重量的比值计算表 88
F.0.3给排水专业 88
F.0.3-1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 88
F.0.3-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雨量径流系数计算书 89
F.0.3-3 景观水体蒸发量与雨水补水的水量平衡计算书 90
F.0.4暖通专业 90
F.0.4-1 空调负荷计算书 90
F.0.4-2 暖通水力计算书 91
F.0.4-3 供暖空调全年负荷节能率计算书 91
附录G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内容要求 92
G.0.1 超高超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 92
G.0.2 可再生能源应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93
G.0.2-1地源(或水源)热泵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93
G.0.2-2光伏发电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93
G.0.2-3风力发电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94
G.0.2-3太阳能热水系统可行性分析 94
附录H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需要提交的技术支撑文件汇总表 96
附录J 重庆市乡土植物推荐名录 100
1 总则
1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推动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以下简称“《标准》”)的有效实施,规范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技术规定。
2本技术规定适用于设计人员编制执行《标准》的公共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时使用。
3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应根据公共建筑所在地区、建筑类型、建筑功能、供暖空调环境、使用年限、建筑与住宅的关系、建筑层数、建筑面积、设备系统、实施条件等因素,结合《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综合判断《标准》的适用性,相关规定的说明见附录B。
4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由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共五个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技术支撑文件以及项目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基本情况表、达标判断表、自审意见书、其它支撑文件组成。技术支撑文件由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组成。技术支撑文件为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条文达标判定的证明文件;其它支撑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上阶段相关批文、节能(绿色建筑)相关的论证意见及评价意见(采用绿色建筑评价评审方式时)等。
5 达标条文涉及的内容不在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内的(如园林景观、室内装饰、门窗与幕墙、建筑立面照明、厅堂声学、智能化等专项深化设计不在设计范围内的),应在设计说明和相关专业设计说明中详细说明,相关专业应针对该内容在本专业设计说明中提出需要满足的具体达标要求,以供其他设计单位作为设计依据。
6为便于专业之间工作界面的划分,本规定对《标准》附录D中各条文按专业进行了分解,详见附录C《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列表》。各设计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调整专业之间工作界面的划分,但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7 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的项目(高层建筑按《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6年版)》判断;非高层建筑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3.4节的规定判断)应在《标准》附录D“节材”类别的可选项中多选择一项。
8当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出现需要设计论证的情况时,如采用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市地方标准作为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技术依据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当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时,当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万m2(含)且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高能耗公共建筑需要说明是否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实施条件时及相关节能(绿色建筑)政策文件规定需要进行设计论证等情况时,应向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组织专项论证,并提交相应论证报告,论证通过且论证意见备案后方可实施。设计文件应说明论证的主要内容和论证意见结论。
9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该项目选用的具体技术措施进行表达及提交,并非本技术规定的所有内容均需在设计文件中全部表达和提交。各设计阶段涉及的技术支撑文件见附录H,其格式要求见附录E,内容要求依次见附录F及附录G。
10 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节能(绿色建筑)审查时,应包含的资料见附录A.0.1。
11 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节能(绿色建筑)审查时,应包含的资料见附录A.0.4。
12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应包含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资料见附录A.0.7。
13 因执行项中的评分项不达标,设计采用评价评审方式达标的,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技术规定要求外,还应另行提交评价评审文件,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评价评审文件编制应按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 50/T-066-2014的相关要求执行。
14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初步设计
2.1 一般规定
节能(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文本和设计图纸两部分组成。其中设计文本包括设计说明、技术支撑文件以及项目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基本情况表、达标判断表、自审意见书、其它支撑文件。设计说明各专业汇总后按现行《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作为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节能与绿色设计篇章的内容。节能计算书单独装订成册;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按专业排列汇编合订成册并提供封面和目录索引;各专项论证报告单独装订成册。除其它支撑文件外,单独成册的文件应按规定签名并加盖编制单位图说专用章。图纸与本专业设计图纸合并,不单独成册。
设计说明重点对节能(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的系统、技术措施及控制指标等要求进行说明,达到指导施工图设计的目的。
设计说明按以下次序编排:设计主要依据、设计概况、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
设计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时,应符合本市相关标准及文件的规定。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主要依据
1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应执行的现行主要国家和本市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名称、编号、年号或版本号);
2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应执行的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3 政府建设相关管理部门(规划、消防、园林、环保等)出具的项目方案设计相关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复印件作为设计说明书附件);
4 政府建设相关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名称);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使用性能检测鉴定报告(名称,利用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时);
6 项目设计相关论证意见、评价意见等其它支撑文件。
2.2.2 设计概况
说明各子项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未全部执行《标准》规定的应说明原因,在下表中说明的,此处可省略。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概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m2)
公共建筑用地面积(m2)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子项
*#楼
达标方式
□设计审查 □评价评审
子项名称与建筑类型
建筑高度(m)
总建筑面积(m2)
节能设计分类
绿色建筑
等级
可选项
节地
节能
节水
节材
室内环境
*#楼
**建筑
□甲类
□乙类
□ 银级
□ 金级
□ 铂金级
条文号
项数
*#楼
**建筑
□甲类
□乙类
不执行《标准》第8章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规定
*#楼
**建筑
□甲类
□乙类
不执行《标准》第8章
*#楼
配套建筑
不执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规定,与主体建筑共同执行《标准》第8章
执行项中的不适用项说明
执行项中的不达标项说明
需在后续设计中完善的
达标项(条文号)
备注:
1) 表中子项名称及建筑类型应参考《标准》中条文说明1.0.2的功能划分按楼栋填写,格式如:1#楼(办公建筑)、2#楼(教育建筑);公共建筑配套的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有独立编号的,建筑类型填写为配套建筑;一个子项中包含为其他建筑配套的地下功能用房时,建筑类型填写应增加配套建筑;条文说明1.0.2的功能划分未包括的类型均填写为其它建筑;
2) 表中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应填写执行绿色建筑的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应填写项目整体的指标;
3) 当某公共建筑地下的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功能用房与其不在一个设计子项编号中时,表中该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应包括上述地下配套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与其他建筑共用地下配套功能用房的公共建筑,其地下建筑面积按各自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分摊的地下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各自规划所需地下停车位数量要求;
4) 表中不执行《标准》全部内容时,应明确不执行的具体章节;
5) 执行项中的不适用项说明应填写《标准》附录D中不适用项条文号及原因;
6) 执行项中的不达标项说明应填写不达标原因、不达标项类别、条文号及分值,替代条文类别、条文号及分值,分值按本规定附录D取值;达标方式采用评价评审的,对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 50/T-066-2014中的条文,还应注明标准名称及对应该标准的条文号和条文分值;
7) 需在后续设计中完善的达标项应填写不在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内(如园林景观、室内装饰、门窗与幕墙、建筑立面照明、厅堂声学、智能化等专项深化设计)的达标项条文号。
2.2.3 建筑专业
1 节能设计说明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分类
说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分类。[3.1.1]
2)建筑设计[3.2]
(1)各功能房间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与房间外墙面积比,未满足有效通风换气面积要求的功能房间机械通风设置情况;[3.2.11、3.2.12、3.2.13]
(2)甲类公共建筑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与外窗(含透光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3.2.2]
(3)西向立面窗墙面积比大于0.3时,遮阳类型、遮阳位置及控制方式;[3.2.3、3.2.4]
(4)屋顶透光部分面积比及活动遮阳措施设置;[3.2.10]
(5)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情况,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及凹槽的宽度;[3.2.5]
(6)屋面采用种植屋面的范围及措施,外墙采用墙体垂直绿化的范围及措施;[3.2.6、3.3.9]
(7)建筑物的外墙采用自保温系统时,自保温填充墙及热桥保温隔热构造。[3.2.7]
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1)围护结构各部位采用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内外复合保温构造系统,同时在下表中填写相应保温材料表观密度、导热系数、修正系数、燃烧性能等级、抗压强度、砌体孔洞数、排数、壁厚等要求,外门窗、凸窗透明部分、凸窗不透明部分、屋顶透光部分、透光幕墙类型、气密性等级、水密性等级、隔声性等级、抗风压性等级等参数;[3.1.8、3.2.7、3.2.10、3.3.1、3.3.2、3.3.3、3.3.4、3.3.5、3.3.6、3.3.7、3.3.10、8.3.2]
非透明围护结构材料参数表
围护结构部位
材料
名称
表观密度(kg/m3)
导热系数(W/(m.K))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
燃烧性能等级
其它要求
屋面
外墙保温
外墙砌体
架空楼板
功能转换楼板
地面
地下室外墙
备注:其他要求列中填写除前面各列内容以外的主要参数,如抗压强度、砌体孔洞数、孔排数、壁厚要求、憎水性、质量吸水率、酸度系数等。
透明围护结构材料参数表
围护结构
型材
玻璃
传热系数W/(m2·K)
物理性能等级
类型
太阳得热系数
气密性
水密性
抗风压
隔声
保温
(2)屋面、外墙、地下室热桥部位建筑防结露设计的措施及防结露计算结果;[3.3.5]
(3)公共建筑大厅全玻幕墙非中空玻璃与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面积比、对应的加权平均传热系数。[3.3.8]
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判定 [3.4]
外墙、屋面、架空楼板(外挑楼板)平均传热系数、供暖空调房间地面及地下室外墙热阻值、外窗传热系数、屋顶透明部分、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外窗传热系数及太阳得热系数情况,表格形式表达楼栋权衡计算结果。
权衡判断计算结果表
楼栋
设计建筑计算(kWh/m2)
参照建筑指标限值(kWh/m2)
5)安全设计(构造与防火安全)[3.1.8]
(1)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保温构造、粘贴、锚固、托架、加强网设置要求;
(2)防火隔离带构造及粘贴与锚固要求,加强网设置要求;
(3)幕墙类型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4)门窗防火性能。
6)专项论证说明[1.0.4]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的论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2)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时的论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2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节地与场地规划选址
查 (1)场地选址:项目的建设地点与周边情况,场地的安全性,场地内外需要保护的资源及措施,场地内外污染源及防治措施;[8.1.1]
(2)场地生态修复方案:场地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场地的生态修复及表层土的利用情况,土石方平衡情况,对需改造的场地制定的生态修复措施;[8.2.10]
(3)场地交通:场地交通组织,公共交通设置情况,建筑与周边公共交通系统的人行通道设计情况,场地内无障碍出入口坡度设计及与外部无障碍设计的连通情况;机动车停车设施设计与管理方式;[8.2.13、8.2.14]
(4)地下空间利用方案:包括地下建筑层数及建筑面积、功能用途;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8.3.7]
(5)建筑的公共性、共享性:功能设计、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公共空间、室外活动场地等设计情况;[8.2.15]
(6)改造或利用既有建筑:既有建筑的规模、面积、位置、利用率和利用规模、利用方案及其合理性(安全、适用、经济)。[8.3.8]
2)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1)建筑风环境设计:场地自然条件与建筑布局、过渡季及夏季建筑物室外风环境、过渡季主要功能房间的自然通风情况、外窗及透光幕墙的有效自然通风换气面积、建筑中庭的自然通风措施、是否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空气污染控制;对于需进行软件模拟分析的项目,说明分析结果满足相应技术指标的要求;自然通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观演厅堂、大空间场站、地下车库等大尺度空间,医疗卫生建筑、实验室等)的自然通风设计按各自设计规范执行的说明;[3.1.3、8.2.3(1)(2)(3)(4)、3.2.11、3.2.13]
(2)建筑视野与光环境设计:主要功能房间的视野、光污染情况、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设计、控制眩光和改善天然采光均匀性的措施、有自然采光要求的建筑各主要功能房间采光质量、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采取的节能采光措施;天然采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观演厅堂、大空间场站、地下车库等大尺度空间,医疗卫生建筑、实验室等)的天然采光设计按各自设计规范执行的说明;[3.1.2、8.2.16(1)、8.2.2、8.2.3(6)、8.2.4、3.2.14、3.2.15]
(3)建筑声环境设计:声环境功能区、场地环境噪声状况及设计要求、建筑室内声环境设计要求、有声环境质量要求的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级及其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设计情况、噪声源房间的布置及相应的防噪减振措施、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等)专项声学设计;[8.2.5、8.2.6、8.2.7、8.2.8、8.2.9、8.3.33]
(4)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屋面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8.2.1(2)、8.2.16(4)]
(5)建筑遮阳设计。[3.2.3、8.2.16(2)]
3)建筑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建筑装饰性构件位置及女儿墙高度,非功能性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8.3.16]
(2)建筑构配件设计的模数协调原则及应用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预制构件设置情况,预制构件重量与建筑地上部分重量的比值;[8.3.18、8.3.25]
(3)预拌砂浆使用部位;[8.3.23]
(4)建筑空间灵活隔断设计;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围合的建筑面积与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的面积的比值;[8.3.26]
(5)可再循环利用材料使用情况,可再循环利用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8.3.27]
(6)绿色建材的等级、种类及应用部位;[8.3.19]
(7)厨房及卫浴间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情况;[8.3.31]
(8)建筑碳减排措施,减碳量。[8.3.30]
4)景观设计
(1)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措施(场地遮荫措施、面积和比例,屋面、外墙及道路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其他缓解热岛效应的措施;[3.2.8、8.2.1]
(2)建筑绿地设计的植物配置与绿化方式、乡土植物比例(重庆市乡土植物推荐名录见附录J);绿地的公共属性;[8.2.11、8.2.12]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的位置、材质、面积与比例,透水构造说明,透水土基的渗透性能;[8.3.10]
(4)说明设计结合用地情况采用的场地雨水径流控制措施;[8.3.11]
(5)立体绿化设计。[8.2.12(3)]
5)BIM技术应用情况。[8.3.29]
6)专项论证说明[1.0.4]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的论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2)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时的论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2.2.4 结构专业
1 场地规划选址[8.1.1]
说明场地安全性,当场地选址位于地质灾害禁建区和抗震不利地段时,应对地质灾害慎建区和抗震不利地段提出保证措施。
2 结构体系及构件优化[8.3.17]
提供不低于2种结构 (含地基基础方案、结构体系和结构构件)优化分析说明。
3 高强建筑结构材料的应用[8.3.20、8.3.21]
1)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中的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主受力钢筋如梁、板、柱、剪力墙、基础钢筋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比例或HRB500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
2)钢结构:钢材强度等级;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
4 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的应用[8.3.24]
1)混凝土结构: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部位,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性能;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
2)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及构件部位。
5 预拌混凝土的应用[8.3.22]
6 工厂化预制生产的建筑构、配件的应用[8.3.25]
各类预制构件重量与建筑地上部分重量的比值要求;工厂化预制生产的建筑构、配件的运输距离。
7 预拌砂浆类型、强度等级[8.3.23]
8 绿色建材的等级、种类及应用部位[8.3.19]
9 BIM技术应用情况。[8.3.29]
10 既有建筑进行改造或利用时,说明是否依据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范对结构进行检测鉴定、受力构件及结构体系的安全性。[8.3.8]
2.2.5 给排水专业
1水资源利用方案[5.1.1、5.2.8、8.3.9]
市政给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市政设施。根据项目情况,能利用非传统水源时,应说明可利用的雨水、再生水、市政中水等水资源状况,确定利用方式和处理措施及规模。
2 编制用水量计算表(水量计算表)[5.1.1]
用表格列出节水用水定额、用水人数或(单位数)、平均日用水量及全年用水量。
节水用水量计算表
序号
用水项目名称
使用人数或单位数
单位
平均日节水用水定额(L)
使用率或使用时间(h)
年用水天数(d)
用水量(m3)
备注
平均日
全年
3 给水系统
1)供水方式、分区压力及原则;[5.2.1]
2)二次供水时,泵站位置、数量、分区方式等,市政直供水利用情况;[5.2.1]
3)二次供水时,加压泵组合、配置方式及运行控制模式;[5.2.1]
4)用水点供水压力:用水点压力满足的限定条件;[5.2.1]
5)用水计量装置:按用途计量和按付费计量两种计量方式;[5.2.5]
6)水质安全保证:说明采取一系列水质安全保证的措施及防水质污染措施;[5.2.1]
7)管网漏损控制:采取防止管网漏损的一系列措施,如管材、阀门选择,室外管道敷设方式等;[5.2.2]
8)用水器具及其用水效率:选用的用水器具类型、主要参数和满足节水标准的情况。[5.1.4、5.2.3]
4 热水系统
1)热源、供热水方式、加热设备的形式、位置;[5.1.2、5.3.2、5.3.3、5.3.7]
2)分区方式及循环方式,保证冷热水水压平衡及出水水温控制措施;[5.3.4、5.3.5]
3)热水计量措施;[5.3.1]
4)管道及设备保温措施;[5.3.6]
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5.3.8]
5 排水系统
1)排水量、排水方式、污水处理措施、排放标准、排放出路;[5.2.7、8.1.1]
2)场地雨水径流控制措施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3.11、8.3.32]
6 绿化节水灌溉
绿化给水水源;采用的绿化节水灌溉措施。[5.2.4]
7 景观水体补水
1)景观水体规模、补水量、补水方式、补水水源;[8.3.14]
2)进入景观水体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措施,及景观水体自身水体净化措施。[8.3.15]
8 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循环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和消毒剂的选用以及采取的节水措施、水质保证措施。[8.3.28]
9 循环冷却水系统
空调循环冷却水循环方式及系统组成,冷却构筑物设置位置,采取一系列的节水措施和采取的过滤、加药等稳定水质措施。[4.3.6]
10 非传统水源利用
1)再生水(中水)系统水源、回用用途、回用水质要求、工艺流程、处理设施、并应列出可收集水量及回用水量计算表;[8.3.9、8.3.12]
2)雨水利用方式(分收集回用、入渗、调蓄排放等方式)和相应的利用措施及设计参数(如设计重现期、日降雨量、入渗系数等);如以收集回用为主,应说明日可回用雨水量、日用雨水量、储存雨水量、处理工艺及构造物;[8.3.9、8.3.12]
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当非传统水源仅用于绿化浇灌、道路浇洒时,本条可忽略)。[8.3.9、8.3.12]
11 环境噪声控制
设备(泵)站房、冷却塔等设备设施设置位置,及采取的相关防噪音措施;室内排水管管材选用及设置方式。[8.2.9]
12 能源利用
1)可再生能源利用:当条件具备,且太阳能保证率ƒ≥30时,可采用太阳能加热制备卫生热水;或经技术及经济比较合理,可采用部分或全部热回收型水源热泵机组热回收加热卫生热水;并应说明采用的依据、集热器(太阳能)形式、换热器(水源热泵)形式、供应能力、系统组成、循环方式、集热效率等,并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系统;[5.1.2、7.2.4、7.3.15]
2)余热、废热利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应优先采用热泵、空调余热、其他废热等节能方式供应生活热水,说明采用的依据、供应能力、系统组成、循环方式、技术设施等,并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系统。[4.2.18、5.1.2、7.2.5、7.3.15]
13 绿色建材等级与应用部位。[8.3.19]
14 BIM技术应用情况。[8.3.29]
2.2.6 电气专业
1 供配电系统
1)根据用电性质及容量,考虑技术经济合理性,选择的供电电压,确定的供配电系统; [6.1.1、6.1.2、6.2.1]
2)变配电所的设置位置,是否靠近负荷中心, 最长低压供电线缆长度,变压器容量、数量及负载率,过渡季节负荷调整措施;[3.1.7、6.2.2]
3)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分配的平衡情况;[6.2.3]
4)功率因数补偿方式;[6.2.4]
5)谐波源较大设备的谐波抑制措施。[6.2.5]
2 照明
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度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6.3.1、6.3.2、6.3.5]
房间
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
(l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W/m2)
眩光值(UGR)
一般显色指数(Ra)
2)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要求;[6.3.4]
3)选用的主要灯具、光源及镇流器的类型及技术要求;[6.3.3、6.3.6、6.3.7、6.3.8、6.3.9]
4)室内照明、室外景观照明、夜景照明的节能控制方式。[6.3.10]
3 电气设备
1)变压器的节能技术要求;[6.4.1]
2)根据电气设备工艺要求确定的节能控制方式;[6.4.2]
3)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节能控制措施;[6.4.3]
4) 根据负荷变化进行调节的设备,采用调节电动机转速的控制方式。[6.4.4]
4计量与智能化
1)分项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情况;[6.5.1、6.5.3]
2)电能监测与计量系统的设置情况;[6.5.2]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情况;[6.1.3]
4)智能照明系统的设置情况。[6.3.10]
5可再生能源应用
1)当设置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风能发电系统时,说明项目太阳能或风能资源的情况,发电系统设计思路、装机容量、组件安装位置、组件类型、组件规格、转换效率、并网情况等;[7.1.3、7.1.5、7.2.2、7.2.3、7.2.7]
2)当采用太阳能灯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时,说明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的类型,主要电气参数,安装位置。[7.1.4]
6 环境噪声控制
变配电所、发电机房等站房的设置位置及采取的相关减振降噪措施。[8.2.9]
7 绿色建材等级及应用部位。[8.3.19]]
8 BIM技术应用情况。[8.3.29]
2.2.7 暖通专业
1 室内设计参数
房间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8.3.1]
2 冷热源
1)建筑的规模、功能的简介,本市能源结构等因素的简介,系统冷、热源的选择;[4.2.1]
2)估算的冷热总负荷及冷热源机组的选择,机组配置、位置及机组性能系数(包括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值)。[3.1.6、4.2.2、4.2.3、4.2.4、4.2.5、4.2.6、4.2.8、4.2.9、4.2.11、4.2.12、4.2.13、4.2.14]
3空调水系统
1)水系统形式及分区、定压、计量方式;[4.3.1]
2)水泵的选择。[4.3.3]
4 空调风系统
1)空调风系统设置;[4.3.7]
2)新风运行措施;[4.3.10、8.2.16(3)]
3)排风热回收装置的设置。[4.3.30]
5 通风系统
1)自然或机械通风措施;[3.2.11、4.3.19、4.3.20、8.2.3]
2)机械通风系统设置情况。[3.1.6、4.3.22、4.3.25、4.3.26]
6 保温
保温材料及其热阻。[4.3.29]
7 计量与监控
1)供暖、空调、通风系统计量设置情况;[4.1.10、4.5.3]
2)供暖、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要求。[4.5.4、4.5.6、4.5.11]
8环境控制
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设计要求;制冷机组及水泵等设备设置的位置及采取的相关的消声隔振措施;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