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独家联动代理合同
编号:
委 托 人(甲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受 托 人(乙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甲方为“ ”楼盘项目之发展商/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动销售代理人。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之项目
1.1项目名称(登记名称): ,推广名称: 。
1.2项目位置:位于 ,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
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计 套。
第二条 代理期限
2.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2.2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前,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3特殊事项: 。
第三条 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人,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代理销售工作转委托。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4.1甲方权利和责任:
4.1.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法律文件及项目物业数据。甲方保证上述资料、数据真实并承担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1.2甲方有权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销售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和意见,包括要求乙方整改、更换人员等。
4.1.3甲方保证乙方客户享有不低于其他客户的折扣等优惠条件。
4.1.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受到严重损失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4.1.5 甲方负责其项目宣传推广的广告费、宣传印刷品等宣传物料费用;负责提供看楼的必要交通工具并保障乘车人员安全,承担住宿及餐饮等费用。
4.1.6客户所缴购房款由甲方收取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客户签署的认购书、合同及向客户出具的财务收据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甲方须在该复印件上加盖甲方公章,如复印件无法及时加盖公章的须由甲方对接人签字确认。
4.1.7销售工作展开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可售房源信息;销售工作启动后,甲方应保持每周一次告知乙方现存可售房源信息。
4.2 乙方权利和责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4.2.1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文件真实有效,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
4.2.2乙方须如实宣传、销售,不得超出甲方许可的范围,擅自给客户任何承诺,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4.2.3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销售人员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乙方委派的销售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安排。
4.2.4因该物业本身权属、资格、质量、施工的原因而引致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工作内容及流程
5.1对接人
5.1.1甲方指定对接人负责与乙方接洽工作及确认工作服务成果,对接内容见《对接人确认书》(附件二)。
5.1.2甲方指派的对接人为多人的,其中任何一人均可代表其所属法人为授权范围内行为。
5.1.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果需变更上述指定的对接人的,须向乙方送达加盖公章的书面变更通知书,否则,乙方对此变更后的对接人不予承认;在乙方收到甲方该变更通知书前,甲方原对接人所为行为仍有效。
5.2代理流程及客户有效性确认
5.2.1 本项目代理流程如下:
(1)客户确认:客户到售楼现场后,双方对接人应在《客户联动确认单》(附件三)上签字确认客户的有效性,该确认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客户登记:联动代理期间乙方客户电话登记方式为前三后四,如159****5421。
(3)客户接待: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客户观看样板房、沙盘讲解、实地看房等接待活动,乙方销售人员全程陪同。
(4)客户保护: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客户,在 1 个月内与甲方成交的,仍视为乙方业绩。
(5)成交确认:甲方对接人应在乙方客户签订《认购书》时,在《客户成交确认单》(附件四)上签名确认乙方工作。本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对接人签字确认的客户成交确认表可作为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的凭证。一次性付款客户支付房款后,分期付款支付首期房款后,按揭客户支付首期款后即为客户成交,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即算完成。
(6)结算代理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结算标准、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5.2.2本合同所称有效客户系指:乙方通知甲方客户确认的当日前 1个月内在甲方客户系统未有接待记录的客户。
5.2.3甲方进行客户确认当日未对乙方的客户提出书面异议,事后不得以该客户为甲方客户系统已有接待记录的客户为由主张该客户不属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的,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
5.2.4 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推介的有效客户未与甲方成交,但在合同终止后6个月内该客户与甲方成交的,该客户仍视为乙方推介的成交客户,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5.2.5 乙方推介客户未成交,但该客户的所在公司、亲属、朋友与甲方成交的,仍视为乙方的成交客户,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第六条 代理服务费及奖金
6.1成交确认后,乙方推介的一次性付款客户支付房款后,分期付款支付首期房款后,按揭客户支付首期款后,甲方按套计算支付乙方成功推介之物业的代理服务费,即:当月成交10套以内给予每套 元、当月成交10套(含)以上给予当月全部成交物业每套 元作为乙方推介之物业的代理服务费。
6.2为激励乙方业务人员的推介积极性,甲方同意对成功推介甲方物业的乙方业务人员奖励每套 /
元的现金奖。此项奖金于乙方客户交付定金后 / 天内结算,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上,无需乙方开具发票。
6.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违约,挞定处理;甲方应支付乙方挞定部分的40%。
6.4乙方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甲方同意于扣除客户违约金后 7 日内支付该套物业的代理服务费。
6.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客户无法购买此项目物业,造成乙方推介工作无法完成,仍应视为乙方完成有效推介,甲方应支付该物业认购价的30%作为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6.6客户成交后,出现挞定/退定/换房/退房的,甲方须配合提供《未成交确认表》给乙方;但该单已发现金奖、已结佣金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未结佣金中扣除。
第七条 费用支付
7.1甲方同意乙方推介的首批客户交付定金时,直接刷卡 拾万元整(定金中的部分或全部)至乙方账户作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为代理服务费;甲方向客户开具发票/收据,因该款项发生纠纷的,与乙方无关;
7.2甲乙双方每月 20 日统计成交量,对已达到代理服务费结算条件的成交单进行结算,由乙方将成交确认明细表交至甲方,甲方须在 7 日内加盖公章或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交至乙方。如乙方所收到的项客户定金总数超过双方结算后乙方应收的代理服务费,则多出部分款项乙方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实际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乙方收到的项目定金总数不足双方结算后乙方应收的代理服务费,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的地税服务业代理费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按实际佣金总额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7.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7.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八条 保密义务
8.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文件等信息负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于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甲方对乙方在本项目代理期间提供的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得将其用于推广其他甲方所拥有的项目。
8.3甲乙双方有违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在本项目代理期间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可责令乙方在 15 日内进行整改,乙方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9.2甲方给予乙方的销售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自己销售或甲方给予其他销售代理商的销售条件,否则,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可解除合同。
9.3 合同终止、解除后,甲方仍须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成功推介物业的代理服务费;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 15 日。
9.4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 1 ‰(千分之壹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仍未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应得的代理服务费用并以应付款项金额 1 %(百分之 壹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送达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及通知邮寄送达至本合同上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若双方地址、通讯方式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若无通知,送达合同约定地址即为有效送达。若对方拒收或因上述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为通知已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以下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对接人确认书》
附件二:《客户联动确认单》
附件三:《客户成交确认单》
附件四:《未成交确认表》
本合同条款以打印版为准,不得手工填写、涂改,否则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对接人): 委托代理人(对接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对接人确认书
公司(以下称“代理方”):
本司与贵司就《 联动代理 合同》中约定之 项目,确认下列人员为本司对接人:
1、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2、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3、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上列人员中任何一人均可代表本司进行客户确认、对账、文件签收等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对接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客 户 联 动 确 认 单
编号:
联 动
项 目
信 息
联 动 部 门: 联动销售代表:
联 系 方 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市 区(镇) 路
客 户
确 认
客户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客户确认:(签名)
开发商
确 认
对接人:(签名)
确认时间:
备 注
附件三
客 户 成 交 确 认 单
编号:
联 动
联 动 部 门: 联动销售代表:
联 系 方 式:
项 目
信 息
客 户
信 息
项目名称:
成交物业地址: 市 区(镇) 路
栋阁: 房号: 面积 :
成交总价: 签订认购书时间:
签订买卖合同时间:
客户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客户确认:(签名)
开发商
确 认
对接人:(签名)
确认时间:
备 注
附件四
未 成 交 确 认 表
编号:
联 动
联 动 部 门: 联动销售代表:
联 系 方 式:
项 目
信 息
客 户
确 认
项目名称:
物业地址: 市 区(镇) 路
栋阁: 房号: 面积 :
签订认购书时间: 认购定金: 元
客户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客户确认:(签名)
开发商
确 认
对接人:(签名)
确认时间:
未成交
原 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