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编号:2010SRGF-GL) 招 标 人: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卷3第1章招标公告4第2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34投标165开标166评标17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8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9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21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22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3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24附件五:开标会投标人投标报价
2、确认表25附件六:中标通知书26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27第3章评标办法28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32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74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79第5章工程量清单821工程量清单说明822投标报价说明82第二卷105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106第三卷107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08第四卷136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37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书140二、授权委托书143三、投标保证金144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5六、资格审查资料148七、原件的复印件149八、其它材料151第 一 卷第1章 招标公告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3、招标项目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丰县横山镇。2.2 招标规模:投资约260万元。2.3 招标范围: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引水隧洞洞身灌浆加固、副坝管理房、办公区改造。(详见图纸,以招标文件为准)。2.4 计划工期:约3个月。2.5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非江
4、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但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江西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9日起自行通过
5、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网站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4.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的账户参与投标。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3招标文件费每套1800元/标。递交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统一收取,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即按废标处理。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2 月 15 日上午9:30时整,地点为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6、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广丰县关胜灌区管理局 联 系 人: 周永华 电 话: 138703162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 0791-8328883 2010 年11月 18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7、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工程1.1.5建设地点广丰县横山镇1.1.6现场管理机构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3月31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上饶市水利局
8、取消投标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但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江西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同时具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其他主要人员:质检员必须持省级及其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有效证书;安全员必须持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压证管理:根据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473号文”的规定,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实行压证上岗制,
9、工程实施期间由有关质量监督单位压证管理上述人员的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考勤管理: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的规定,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为主的项目关键人员建立每日考勤表考勤制度,项目关键人员每月到位时间不少于28天(经业主批准的除外),否则每天罚违约金200元/天 ,情节严重者报省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处理。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上述人员不得变更,二、三级施工企业上述人员如需变动,需经上饶市水利局建管科批准。其它要求: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且组织结构人员【指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
10、员】及委托代理人需执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日下午17时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0年12月4日下午17时前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处理办法详见评标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及修改补充,其将
11、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12月4日下午17时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天( 2010 年12月4日下午17时)前在网上公布(网址:),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天( 2010 年12月4日下午17时)前在网上公布(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
12、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帐,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转)到:广丰县财政局、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广丰县鸟林街支行;账号:100085977960010003。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 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综合服务费未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投标人的全称和所投标段的名称,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
13、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该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综合服务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广价字201046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
14、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四 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广丰县关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期工程投标文件 合同编号:2010SRGF-GL在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第一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代表担任。6.1.1评标委员会
15、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详见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评标办法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U盘壹份格式:电子版表格为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格式,盘中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表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0.3原件提交,需要提
16、交的原件内容详见10.7款资格审查办法。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出现开标会,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10.6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10.7资格审查办法1.在开标现场根据本办法对潜在投标人递交
17、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投标文件。2.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工程特性和对潜在投标人投标资质要求等因素,决定本项目施工招标凡符合强制性标准所有条款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投标资格审查,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任何条款之一者,则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3.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如下:(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
18、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聘书(或劳务合同);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后取得的岗位证。(6)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参加资格审查申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回单。上述1至7条均应提供相应原件查验,复印件无效。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在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临时建
19、造师上岗名单之内的均视为取得岗位证,可不查验岗位证原件。(8)投标人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上饶市水利局取消水利工程投标资格。(9)在开标会现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递交上述证明、证件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不符合上述任何条款之一者,则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招标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10.8施工技术文件的提交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交技术文件,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补交技术文件,其技术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计划工期等要求,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技术文件包含主要内容有:施工总进度,施工
20、总布置、施工用地计划、主体工程方法和重要临时设施等的施工规划说明,附图以及其它。10.9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公示。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也将同时在网上公示。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
21、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
22、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23、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
24、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
25、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公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
26、、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
27、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2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
28、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认已收到或获悉该澄清通知。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2 天前,招标人可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认已收到或获悉该澄清通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
29、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等;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7)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
30、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31、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
32、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法人代表证明或其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但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后取得的岗位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在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临时建造师上岗名单之内的均视为取得岗位证,可不查验岗位证原件)及B类安全员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聘书(或劳务合同)、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省(流域机构)及以上水利系统颁发的质检员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3 承诺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上饶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3.5.4 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的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复印件。3.6 备选投
33、标方案 (1)不允许。 (2)允许。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34、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
35、(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
36、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
37、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若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8、名称,并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K;(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
39、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40、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41、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
42、补偿投标人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
43、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