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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石柱小学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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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小学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为有效推动学校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制定本制度。
一、期中、期末教学奖
1、本制度有效范围为1-6年级语、数学科。
2、教学奖总额由学生人数奖(15%)、优生奖(22%)、综合指标奖(43%)、常规工作奖(20%)四部分组成。
3、学生人数奖:
A、学生人数奖=奖金总额(15%)÷1-6年级语、数学生人数总和×教师任教学生人数。
B、任教学生人数是指:①、任单科的由实际班级学生数组成;②包班或任2个班学科的由班级人数×2或2个班人数之和组成。
4、优生奖:
A、语文优生奖=[奖金总额(22%)÷2]÷1-6年级语文优生之和×任教优生人数。
B、数学优生奖=[奖金总额(22%)÷2]÷1-6年级数学优生之和×任教优生人数。
5、综合指标奖:
A、综合指标分为达标指标(33%)和超过指标(10%)两部分。
B、语文综合指标在45以上、数学综合指标在50以上为达标,享受达标指标奖。若综合指标不达标,不享受任何奖项。
达标指标奖=(奖金总额33%)÷达标教师人数。
C、包班或任两个班学科的,先分别看是否都达标,若只有部分达标,则按比例核算教师人数。如包班的只有一科达标,在计算教师人数时按0.5人计算。
D、超过指标是指语文综合指标超过65、数学综合指标超过68的部分,享受超过综合指标奖。
E、超过综合指标奖=(奖金总额10%)÷超过总分数×个人超过分数。
F、包班或任两个班学科的教师分数计算=超过分数总和÷所任科目总和或班级总数。
6、常规工作奖:
A、常规工作指教师出勤和教学常规工作检查两部分。
B、常规工作奖=奖金总额20%÷学期教师总得分×学期教师个人得分
说明:1、学前班教师奖金参照教师人平奖的80%发放。
2、学校另设位次奖惩:教学成绩排名全乡第一、第二、第三者分别奖150、100、50元;位次排名全乡倒数第一、第二、第三者分别惩100、80、50元。
3、一二年级学生有双科得90分以上的,每出现一人语数教师各奖25元,三至六年级学生有双科得80分以上的,每出现一人语数教师也各奖25元。
二、教研教改奖
1、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活动,得奖一人次凭证书乡级奖30元、县级50元、地省级80元。
2、发表教育论文(含课题立项和结项)乡级一篇报销30元,县级一篇报销50元,地级报销100元,省级报销150元,国家级报销200元,每学期每人限一篇。
3、在其他刊物发表文章,凭稿费通知书复印件可在学校领取同等金额的奖金。
三、教导处负责本制度的教学目标、资料和奖金统计、核实工作,报请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石柱小学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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