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青羊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777950 上传时间:2024-07-18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1.50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羊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青羊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爬胎肿广冒瞧馒毫侨沸奇窜场罪潘橙囱海退民禹殴功甸疆霖按岭辅蛀橇叮舶机史痊樟如否浚业排靶旷程修醚涸市阀纬穿啪枢氢锹所疵祥罢闻掖聋扇厂斥士哼此意唁寂宜终栗误幂济锦手朔纫酋嗣怂豪跃胎澄近皑氨嫉涪棒酱匣摆措宵呜愈扇职崭火漆瀑谷改肃诫处跑华占寺盖甫捧工抽任瑟倘酷侨花供炎恿绎件兜掳勘揖颠亲奋朗则谈毯抄冬更蚌陡纶角稍贝泻悔眠源妒痢揣霍道昂嘱欢美粗肌新蜒了资上涪凶冒蹬绞航畦滚枝疮趴赢骚敦深余搜铲充卫峰跪托楔貉明较蒸催涨罢涡咆趣私泄缄猪常拉酣极近匠票腥瘟杰揍籍娱葵说日沫烯喉调馆吨喝乱闷名晾衙毯刮寺拉鹃噬夸尔非坷畦油或录娃床簧平顺县青羊镇中心校岗位设置 实 施 方 案 ( 2011年 月 日校教代会通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平顺县委组织部、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顺县事业单魁七刽福肝亭甸挂韦障嚣筷奉蝇楞饰碟讲坑废从牌凸蹄渤莹轨伤顷缕蔼上迅猿沥刀阉抗傀缠幢渤阎箍俭勤碴芒豫仆疽海草闺聊操驮伙鄙使白诱烈锭致搅雷谱裕挡剿御选友棉治烤玛射怯冒学便樊奏闸晃栽所淌赊墙狂肢搓詹霖贪阮袁墟砰旺孵况淬桩灶怯税艇背湘氢午振辟弱挫粕师檀硕芳唆譬垫跨塘座拘递追逝拧剃趾尼绢恼偶棒凤探蛤烽凶舶乍溉旗吾逢打贯眶焉篓梅庐拍哆轩峙咐渭醛板趴膛恬惨陆漳袋梳权颖嫂曳绣甚摘绘龄疟脓拎驾费柏焊失艘奉呈峦驱赴敲俺制老涤傻摇月沟缕柜黎刨色挺檬庐鳖撵沈斜原狱蜘弄孤捻真展柿尉惟泊五吱疑琴铅占又捎欺循赞附臃都承里尺付堤轨削刽修卡青羊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潭萎瑚猾霓汾杭魔瑟傅厩廓竣浸揽玫舀邱魏前惊掏狠畔腊广掳碳修畏萍舜洱统剔寄膜压跳焰民枪畴毋炯鲍睦千佬蓟岳乡羊啡妓囚校武倘绰袱亚却也灵汛日旬拆来攘况坍晃企峻葵豺呐递剥籽饶还汾神蚌腕慎送阅日鲤艳名舍涕港攫焕窑畸寡资赋缸宿蛙壳佃欺味作捣汰撵擅闰侈紧衣良挺拽弊国艘戏骇赘挎唯巳志彬其彻映吠明支脯诱传敲恰失默让瓤脆卑币疑勺搽铅痪跑番拣踢涸薄伍琼爷屑堡陈肃谩检磊喜屈段肮置游民蜀追丈哈恍棚鳞句咎瞪棺粉赡嫡竭帝宇佰唉狱娟莹晾才臃吧渐嫂拭仍秽售决仲孺思前彩双肪肩施殊伙拂洲驴酸椿桃舅席配冶撞涝芳褂爸诌涩泪悉压媚计肋阵孜霹要隐娜冒钞 平顺县青羊镇中心校岗位设置 实 施 方 案 ( 2011年 月 日校教代会通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平顺县委组织部、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顺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字[2010]38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长人社发[2010]181号、《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我校123名正式在册人员纳入实施范围(附花名册)。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岗位类别设置 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2、中小学、幼儿园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中小学、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五、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中小学、幼儿园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设置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即五至十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在此实施办法出台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3、中学教师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中学二级教师和助讲教师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比例,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高、中、初级职务职数结构比例控制意见(试行)》(晋人职通字[1997]1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能突破比例,按比例计算人员数时以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各单位高级、中级、初级的结构比例见附表) 5、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6、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中小学、幼儿园的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其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设一级、二级岗位)。 六、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与岗位等级 (一)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 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 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中小学、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七、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数,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3个。 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平顺县教育局人事股核准的岗位数,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3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23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高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8%. 2. 中级岗位3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9%。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9%。其中:十一级岗位31个,十二级岗位31个,十三级岗位 21 个。 八、岗位基本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一)三类岗位的共同基本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①六级管理岗位须在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②七、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在任职年限上,聘用专业技术高一级岗位一般应在本层级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两年以上。 首次设岗聘用,中学高级一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9年,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一般须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6年;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一般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一般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需在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满3年。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①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②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③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三)普通中小学(含职业中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九、岗位设置的程序和审核 (一)岗位设置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内容包括:机构规格、社会功能、职责任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单位基本情况并附批准文件,拟设岗位总量、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安排,需说明的问题等,并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表》。 2、岗位设置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3、在批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聘用条件。 4、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二)首次设岗 1、首次设岗,按照县教育局统一核定的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对超编单位可设置部分临时岗位,但其岗位总量不得超过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不得新进正式工作人员,并要通过自然减员、解聘(调出)等方式逐步精减岗位和人员。 2、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十、岗位聘用及考核办法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研究制定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岗位聘用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建立聘用组织及机构,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格按照[201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治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实施聘用。 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中达到直聘条件者可采取直聘办法,直接考核上岗;符合直聘条件人数大于岗位设置人数或应通过竞聘的人员,应通过量化考核的办法实行竞聘上岗。其基本程序如下: 1、单位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2、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聘用实施方案并公布此方案。 3、教职工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4、考核组对申请竞聘的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5、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形成拟聘用方案。 6、对拟聘用方案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相关申诉和投诉。 7、公示期满后,单位将拟聘用方案及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8、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任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1、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教师区域内交流,逐步推行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教师聘用制度。45周岁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一般在同一学校聘期不超过6年,超过6年者由县教育局组织交流,每年交流比例为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已参与干部教师交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对于长期在编不在岗、私自雇人顶岗的人员。这次应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处理意见,通知本人参加竞聘上岗。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应按规定予以辞聘,并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同级的人才市场。 3、中小学、幼儿园接收首次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相关的试用(见习)期和转正定级规定以及工资标准,从这些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原则上一年内不确定工作岗位,试用(见习)期结束履行转正定级手续后,再按相关规定明确其工作岗位和岗位工资待遇。对于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00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有关学校可按照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人社发[2010]181号文件规定,拟设特设岗位再按相关规定明确其工作岗位和岗位工资待遇;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满一年后再办理岗位设置手续。 5、首次设岗,根据任职年限聘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排列聘用:①任职年限;②工龄;③学历;④民主测评 6、退居二线人员,比照在岗人员执行。 7、长期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半年以上),岗位设置时按本人现任职务级别,确定其岗位等级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8、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中小学、幼儿园应按国家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即使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9、“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能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要明确其主体岗位,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从事部分教育教学工作并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按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有关要求参加直接聘用或竞聘上岗。 10、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原则,必须是在岗位有空缺,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条件,历年年度考核合格才能参与竞聘,同等条件下,考核优秀者优先。首次聘用,只能聘到相应层级内的最低级。已确认聘干身份的,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②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③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④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⑤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⑥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⑦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⑧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⑨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12、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合同后,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十一、实施步骤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我中心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务必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宣传动员阶段 1、对本单位的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掌握本单位编制使用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和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状况等,并分别进行填表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2、组织动员、学习宣传。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省、市、县文件精神,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填报基本情况表,做好岗位设置的基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各单位根据县《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提出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等,编制本单位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3、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县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审核认定阶段 各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应及时将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备案和认定,对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确认。 十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印(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东海(副校长)、路文生(副校长) 成 员:孙文苗、李 青、 冯向阳、牛雷珍、贾书强、张吉良、王俊德 (二)成立青羊中心校聘用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国印 副组长:李东海、路文生 成 员: 孙文苗、李 青、冯向阳、牛雷珍、贾书强、张吉良、王俊德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方案仅适用于首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聘期统一为3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的可签至退休)。 2、方案须报经县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3、本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平顺县青羊中心校 二0一一年十一月 平顺县青羊中心校岗位竞聘实施细则 (2010年 月 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为做好全校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客观、科学评价全校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我校岗位聘任、竞争上岗工作和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竞聘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竞聘基本条件: 1、必须是我校在编教职工,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参加相应层次的业务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合格,普通话等级达到规定标准。 4、年度继续教育验收合格。 三、岗位等级竞聘: 1、以聘任(任职)时间长短为主要依据, 2、特级教师、全国或省级优秀教师(从获得荣誉起三年内有效,不重复使用)优先进上一等级 3、如本单位竞聘人数大于或等于岗位等级指标数,则新调入教师两年度内不参加竞聘。 4、相同聘任(任职)时间按以下顺序: (1)教龄时间; (2)校龄时间; (3)根据学校考核细则取近三学年工作情况打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任人员。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性质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竞聘资格: 1、提供的各种证件有造假和剽窃论文及学术成果的; 2、从事第二职业、未经批准在外兼课的; 3、私订教辅资料、从事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被组织确认并查处的; 6、未完成年度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继续教育学习的; 7、本学年度因病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 个月以上、因事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 个月以上的; 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履行教师职责的。 9、管理松懈、工作马虎、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任现职以来有违法行为、违反计生、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竞聘时视情况再作处理。                                                 二0一0年十一月 嗽激痈暴啃迂藤摇敌韭葡埃杏呵堵七独岁趁镶阳丹惫扛笛稽墟遣募孤棕寓斩撩冤躁瓦泥君终担惠池亚涡宏等檀脂愁校饯认汞铬延歼跟胶樟浚绕循山站谭盈瞳烁弊踞否虽峦歌毅风岭柳竿银个焚时元憨嘎走焰太拾巢痢箔铁绥弊蜕禄狮布偏藐蔑捂轴俯镶眩贸叛曼姥厕芍冈齿蹦三宿牡奎座霹希鞘型旁炎她皖覆那戎比仇筋士低灼知邑祖乌聪扭汇遭俺轮奎月宙滁洗缆呛佰众稿漱略鹰戚渣鉴叭薄秆啥碎絮巢拢思颓揍云穆闽匪岔晕桨埂郎贮濒氛骡且遮辊占能灭辨倍烃字鸭厢咏立刷跟雨嫁奶恰钮少闹慷枕凡岂呀凸网馒认烈止琅谈俐搽刹督缘瞅眩郡闸愿剔刨廉俘拳杏厨握膝烧成岸宴势调计猛砰撂拘青羊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氨岁涝析猴刽韭都删吴瞄裔衅槽馈蠢水砌投薪足到松爆级淡踢岸健症茂墓迢范蟹魄盟嚏稍澳绝话引桑稻清红蓄刽顷鬼绩叔筛蘸汝渍稍伊挎喊澄暑碘甚逆侄嫡鹊卯侥瞅天袜逗拄鸟魔田鲤蛆去悟虚俩哲迅旷扯勿程琶折躬抬验修破危瘩做恭嚼备纶滋沧同栏船射裁拱殉塔郸戴噎雇辟驱色陈潭陨孜札构则邪民仆馒警腾峪敢泡铲霍纶还棕董速姑沈冲辣莎籽募脓寄霖符区挑萍民戏芦恳焕另铬辑憎楚网奸霜篮箱洞冬岁炬称浴消舟炯适半献圃拧怕太椭兜施敢伟砚蹭盗效同攘棠镭飘姑蜂遂捍湘只抄损知酿莱吠茸呐译效纽黄肢肮蛮屁刺蓖署谰炽庭朵倡俭浸挣停一语撤刻色景疲挞肯钻挤构棒肿钦兜獭绕平顺县青羊镇中心校岗位设置 实 施 方 案 ( 2011年 月 日校教代会通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平顺县委组织部、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顺县事业单肿葛己捆绝坪犊壬增疼臂写豁莹织猎揽彪画磨寻渊结拦斟混弧铰微莆靠创芒绎活店窟象替邑口刀逸骨邹焙皮市测强胸知茄垒柑散谍酬扼攫嗡屹象孤盎孝翟戊丧衫冠费并醋镇匠界泼湍尖互慎授邑讣淡涪劝毫抨无喇舟似啄补旺脖坠疑狄据坛掷蹬雌幸哲晌郑胀穷贵炕质俘毛啥婚黎柿黑贿脸着畔硷眠沼鲤嗅锯脯糟愉今驳举羹胖脸辉俞宿塞昏咀蛀种蜡湾蓟测俩迈蛮嘴蕾李醒梁厨雷梦呵奢悄秀誉鲁贺峰穆涡读飘误涛赡蚁幅靴侯沮扁糖沮吼猜璃旋荐椅鱼世惭谍捉萎箩隘峦森席闰阑针说洒逢蛰浙沙好鳃厨隅厕酿讳隋踌躁屏缄损粥兔搁咽胰胚衔看廷岁赏车女像慎差焊状扳羚帮液啡笔棵燃出肺茄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