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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777901 上传时间:2024-07-1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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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望政办发号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八月二日长沙市望城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区建设用地报批与供应管理,规范土地报批与土地供应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

2、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供应工作。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成立土地报批与土地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土地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土地报批与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主管国土资源工作副区长土地报批成员单位:政府办、发改局、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住房保障局、文体广电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务局、经开区、城建投、铜官循环工业基地、农科园、各乡镇(街道)土地供应成员单位: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商务局、住房保障局、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

3、、监察局、征地办、经开区、城建投、铜官循环工业基地、农科园、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国土资源局内),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第四条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本季度用地报批与土地供应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季度用地报批与土地供应工作任务。实行重大工业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与土地供应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用地报批与土地供应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备忘录。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五条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区发改局每年初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区工务局制定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城市建设

4、的需求,结合望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供应潜力等,于每年度月之前,编制下一年度用地报批计划与土地供应计划,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土地发展委员会批准后,按计划、分步骤实施。第六条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使用林地计划,为全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确保完成土地收益目标任务。第七条年度用地计划与供地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调整及国土基金收入完成情况需要调整的,分别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及相关招商主体单位报领导小组审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计划。第三章用地报批第八条建设用地报批原则上采取统

5、一归口管理的方式进行,由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将基础资料提交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组卷上报。第九条各用地报批责任单位必须明确具备一定业务素质且相对固定的用地报批工作人员,提供报批基础资料,筹措资金,及时缴纳相关税费,确保在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内获取省、市人民政府的审批。第十条建设用地报批按以下程序进行:各用地申报主体根据年度用地计划或调整计划提出用地申请。各用地申报主体根据项目审批权限提请各级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各用地申报主体报区城乡规划局划定规划蓝线。各用地申报主体报区国土资源局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各用地申报主体按预审权限报省、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各用地申报主体提交完整的符合

6、要求的报批基础资料至区国土资源局,区国土资源局以集中办公、联合会审方式完善相关资料后组卷上报。区国土资源局将用地卷宗上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并及时跟踪,各成员单位配合,加强协调,争取批地。第十一条区国土资源局应组成固定专业队伍,负责全区用地报批的基础资料收集、编制、综合组卷、卷宗报送、跟踪协调和审批、红线取回等全过程工作。第十二条区人民政府根据年度用地报批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用地报批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和相关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实行专款专用。第四章土地供应第一节土地划拨第十三条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下列土地,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国家机关用地和

7、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按以下程序进行:用地者与区人民政府签订划拨用地协议;用地者申请供地;区城乡规划部门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与呈报审批;区人民政府批准划拨供地;区财政部门核收相关税费;区国土资源部门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划拨土地决定书;交地与登记发证,资料归档。第十五条划拨土地价格的确定由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评估价格和成本费用提出划拨价格测算方案报区地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其中,属于基础设施用地的,按不低于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土地报批税费两项成本之和予以确定;属

8、于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用地的,按出让土地市场评估价扣除土地纯出让金的原则予以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两项成本费用之和。第二节协议出让第十六条经依法批准,下列土地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政府供应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改变原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申请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协议出让按以下程序进行:接受用地申请,确定供地方式;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地价评估、确定底价;协议出让方案、底价报批;协商、签订意向书;公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布结果;颁发建

9、设用地批准书,交地;办理土地登记;资料归档。第十八条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价格的确定,由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提出价格测算方案报区地价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决策。其中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拆迁安置补偿费(区征地办核定)、土地报批税费(区国土资源局核定)、基础配套费(区发改局核定)、按政策规定必须计提的基金(区财政局核定)和土地纯出让金等五项之和;属于原划拨土地申请协议出让的,按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缴纳规定比例的土地纯出让金。第三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工业、商业、旅游

10、、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其他土地出让方案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确定供地方式;编制、确定出让方案;地价评估,确定底价;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申请和资格审查;招拍挂活动实施;签订合同,公布结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地,办理土地登记;资料归档。第二十一条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底价以评估价为参考,由区地价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其中评估价由区国土资源局公开委托有资质评估公司按规划条件进行现值评估,出让底价(标的)由

11、区国土资源局按区地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净用地单价乘以净用地面积加测绘、评估、勘界费用核算,并列入出让方案,报区土地发展委员会批准后,以底价作为起始价予以公示,不再另设底价。第五章供后管理第一节土地交付与使用第二十二条土地供应后,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征地办、乡镇(街道)支持配合,及时做好土地移交各项工作,及时申报区人民政府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第二十三条土地招拍挂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必须明确土地出让面积、用途、经济技术指标、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价款缴纳时间、违约责任处理等事项。第二十四条受让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出让价

12、款的,全部出让价款必须在一年内付清;特殊项目经区土地发展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延期一年支付。第二十五条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各园区及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用地基础配套建设;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应督促其管辖范围内已供地项目单位按期按条件开工建设,并定期对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等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各类闲置土地。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部门应会同房产、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建设项目履行出让合同情况进行核查。第二节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第二十七条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经依法批准后,改变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一律由区土

13、地储备中心收购后,按新的规划条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第二十八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的,按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城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管理规定;的通知(望政办发号文件)执行。第二十九条出让房地产用地申请调整商业、住宅用途比例的,经依法批准后,应按调整比例前后市场评估价格补缴土地差价。第三十条出让土地因道路、绿化等规划调整需增加出让面积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协议出让价格可参照近期(两年内)周边地块相同性质的土地招拍挂成交价格执行。第三十一条出让土地周边零星地块经批准转征后,属于不能进行单体设计或单独使用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按增加面积和市场评估价补缴出

14、让金;属于可以进行单体设计或单独使用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二条区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随时了解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动态,发现并督促其成员单位解决问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由监察部门实行行政问责。第三十三条各成员单位在土地报批与出让过程中滥用职权、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四条工作人员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接受贿赂、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15、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竞买人或投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颁布施行后,望政办发号文件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的,依照新的规定执行。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

16、问题、分析原因。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

17、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18、核算。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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