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部分解读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儿童由于其皮肤的敏感性及防范意识缺乏,在使用玩具时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对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部分,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一、标准概况本次公布的4个部分是玩具的基本安全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包括: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
2、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是关于玩具的基本规范,标准明确了通用安全和不允许可能对儿童造成任何伤害的定性要求,以及根据国情提出的特定安全要求,如增塑剂的限量要求、仿真枪的限制要求等;该标准还明确了对于玩具安全标准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包括国家强制性认证、监督抽查、召回等。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是关于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
3、元素迁移的通用安全要求,此3项标准针对GB 6675.1的定性要求展开,包括了限量值和检测方法。二、标准的主要变化解读1.标准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明确该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即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该满足本标准要求。2.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要求。增加了对DBP、BBP、DEHP、DNOP、DINP、DIDP等6种增塑剂的要求,该6种塑化剂限量值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量要求。该限量值与欧盟的现行规定等同。表1限定
4、增塑剂类别和限量要求范围限定增塑剂类别及对应CAS限量(%)所有产品包括可放入口中的产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 84-74-2三种增塑剂总含量 0.1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CAS 85-68-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CAS 117-81-7可放入口中的产品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CAS 117-84-0三种增塑剂总含量 0.1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CAS 68515-48-0CAS 28553-12-0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CAS 26761-40-0CAS 68515-49-13.对声响的要求更为严格。为保护儿童尤其是婴儿的听力,GB 6
5、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将声响要求列为强制性要求,并加严了部分限值,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LpAeq不应超过65dB。 4.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5.提高了对燃烧性能的要求。为防止玩具可能带来的燃烧伤害,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增加了对易着火的“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和“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的燃烧速度要求。同时针对软体填充玩具的尺寸规格规定了不同的测试方法,新测试方法能够更加精确地
6、测试出玩具的燃烧速度,以确定玩具的安全燃烧性能。6.加宽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范围。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加了对可触及涂层和可触及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的规定,以减少有害物质对儿童可能造成的伤害。三、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关系国际标准化组织/玩具安全技术委员会(ISO/TC 181)负责制定玩具安全国际标准,该技术委员会包括中、美、日等24个成员,制定发布了ISO8124玩具安全系列标准。GB 6675-2014玩具安全1-4部分在参照ISO 8124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主要技术指标与ISO 8124一致,同时较ISO 8124增加了增塑剂的
7、限制要求。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
8、、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9、;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