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能东方电厂企业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2009-12-30发布 2010-01-10实施
华能东方电厂 发 布
目 录
前 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职责 3
4.1厂长职责 3
4.2部门主任职责 3
4.3值长职责 3
4.4班组长职责 4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4
5.1流程 4
5.2关键控制点 4
5.3 风险分析 4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4
6.1 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4
6.2 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5
6.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5
6.4电焊和气焊防火管理规定 6
6.5汽车库防火管理规定 7
6.6季节性(定期)防火检查管理规定 7
6.7消防通道管理规定 8
6.8消防水使用管理规定 8
6.9 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 8
6.10 消防队学习、训练管理办法 9
6.11火警值班管理规定 9
6.12消防队巡检管理规定 10
6.13消防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10
7 检查与考核 10
7.1专职消防队员考核细则 10
7.2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12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12
9 报告和记录 12
10 报告和记录编号 12
11 附录 13
附录A: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 13
附录 B:消防水使用申请单 13
附录C: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标准表 13
附录D:防火重点部位及责任部门、防火责任人一览表 13
附录E: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 13
附录F:消防宣传教育流程图 13
附录G:消防培训流程图 13
附录H:消防检查及整改工作流程流程图 13
附录I:消防演习及疏散演练流程图 13
前 言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公共财产的安全,提供电厂安全生产环境,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安生部起草并归口管理。本标准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8年第一次发布施行,于2009年第一次修订,此前公布的有关本标准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道刚、丘俊昌
审定:王达志
审核:谭龙胜
批准:万 骥
华能东方电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华能东方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与要求及处罚规定。
1.2本标准适用于华能东方电厂消防安全工作全过程管理。
1.3全厂员工(包括集体工、临时工和所有外包施工队伍)应熟悉本标准的有关部分,并认真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 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于2009年05月01日起施行
DL 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994年05月01日实施
GBJ50016—200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01日 起施行
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物品储存通则》 1996年02月01日实施
GB 5022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2007年04月01日实施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7年09月01日起施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05月01日起施行。
3.术语和定义
3.1消防
消防是指火灾的防和消及抢险救灾的一项专门工作。`
3.2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是指控制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因素和消除能导致人员伤亡或引起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的条件,为人们与社会的生活、生产活动提供创造一个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的安全环境。
3.3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3.3.1预防为主是指把预防火灾放在消防工作的首位,组织和依靠广大群众,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措施,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积极投入,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3.3.2防消结合是指把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
3.4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
专群结合是指:一是在火灾预防方面,各单位和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和灭火知识;二是在消防组织方面,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为必要补充;三是灭火救援方面,发生火灾单位和邻近的单位、公民应按照《消防法》规定的单位、公民的义务,做好报警、组织和参与扑救火灾工作。
4.职责
4.1厂长职责
4.1.1厂长是本厂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厂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4.1.2负责批准成立消防委员会。
4.1.3负责批准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
4.1.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4.1.5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4.1.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4.1.7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4.1.8新投产的机组要执行消防、环保、劳动工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4.2部门主任职责
4.2.1在厂长领导下,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4.2.2组织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领导并健全本部门消防组织机构。
4.2.3组织制定和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制度。
4.2.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4.2.5落实对消防系统设备、器材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4.2.6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4.2.7组织学习消防的有关法规、条例、规程,做好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水平,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章制度。
4.2.8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做好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4.2.9贯彻厂内各区灭火预案,组织员工正确扑救火灾,主动保护火灾现场。
4.2.10主持本部门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协助厂部或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3值长职责
4.3.1当值期间对全厂生产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负有火灾时现场指挥、领导的责任。
4.3.2督促本值各岗位人员认真遵守和执行消防的有关规章制度。
4.3.3当值期间发生火灾时,及时向消防值班室报警,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确的扑救,并接受消防部门在消防业务上的指导。
4.3.4坚持“设备巡检制度”,发现消防系统、设施的设备缺陷和火险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3.5带领本值义务消防人员积极参加厂部、安生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训练和演习。
4.4班组长职责
4.4.1在部门主任领导下,带头执行和教育本班(组)职工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本作业区防火工作,参加厂的消防安全活动。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4.2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新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4.4.3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有关的知识培训、消防演习等活动。
4.4.4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灭火工作,同时服从统一指挥。
4.4.3执行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监督本作业区防火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4.4.4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启动相应地点对应应急预案。
4.4.5配合消防部门或本部门做好义务消防队员的训练。
4.5各专业专工消防安全职责
4.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4.5.2负责本专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与报告,检查、总结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4.5.3督促教育职工遵守消防条例与有关制度,表扬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4.5.4组织本专业的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控制措施。
4.5.5配合消防部门搞好志愿消防队员的训练工作及其他活动。
4.5.6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启动相应地点对应应急预案。
4.6班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4.6.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4.6.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厂制定的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4.6.3对本人所担负的工作及本岗位管辖的设备和场所的消防、保卫等安全负直接责任。
4.6.4在巡视和巡查中必须同时巡视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6.5在施工或检修中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留任何火险隐患。
4.6.6及时反映和按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
4.6.7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分管厂领导及安生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5.流程与风险分析
5.1流程
5.1.1 附录E: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
5.1.2 附录F:消防宣传教育流程图
5.1.3 附录G:消防培训流程图
5.1.4 附录H:消防检查及整改工作流程流程图
5.1.5 附录I:消防演习及疏散演练流程图
5.2关键控制点
5.2.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2.2消防设备系统及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5.2.3全厂消防安全教育宣传;
5.2.4专职消防队管理;
5.2.5定期疏散演练及消防演习;
5.3 风险分析
5.3.1 由于没有切实可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章可循;
5.3.2 消防设备系统及器材的未维护保养会造成不能及时有效扑灭火灾;
5.3.3 没有做好消防安全教育,无法提高全厂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3.4 不抓专职消防队管理,一旦发生火灾,缺乏扑灭火灾的有生力量;
5.3.5 不组织进行疏散演练及消防演习,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及时疏散及迅速扑灭火灾;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6.1.1认真贯彻《消防法》和有关条例、规定、规范、办法以及上级机关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部署消防工作,监督落实执行的情况;
6.1.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6.1.3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6.1.4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1.5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和综合管理之中;
6.1.6组织和领导专职消防队以及志愿消防队的工作,不断提高队员们的防火和灭火的能力;
6.2 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6.2.1安生部负责对电厂的防火重点部位(场所)及责任部门的划分。
6.2.2要求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责任部门,指定防火责任人,并报安生部、安监室备案。凡人员岗位变动,责任部门应及时上报备案,安生部负责督促责任部门更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标志牌相关内容。
6.2.3安生部负责建立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及《防火检查制度》。
6.2.4各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防火责任人应按《防火检查制度》所要求的检查内容、项目、周期进行检查,并报安生部和安监室备案。
6.2.5安生部负责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报警装置的配置工作。
6.2.6安生部、安监室负责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的有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作记录。
6.2.7华能东方电厂防火重点部位一览表(附录D)
6.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6.3.1严禁各类爆破器材进入厂区。确因工程需要,必须经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安生部主任审核,厂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负责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保管使用。厂内严禁存放各类爆破器材。
6.3.2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6.3.3确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部门专业专工提出书面申请和材料计划单,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厂长批准后,提交物资部门采购。
6.3.4物资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厂保卫人员应到现场监收,并做好监验收记录。
6.3.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6.3.6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时,必须加强入库检查验收。若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容器渗漏时,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或专门的房间内进行处理。
6.3.7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有隔热、降温、防爆型通排风装置。
6.3.8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的所有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3.9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确需动火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措施票管理制度》。
6.3.10检修场所和班组办公室内不宜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剩余少量的汽油应盛在专用带盖铁桶内并置于防火箱内,并标有“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
6.3.11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双人用、双记账)。领用时需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6.3.12在保管、使用爆破器材和易燃易爆物品中,若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时,应立即向所属部门领导和安生部、保卫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6.4电焊和气焊防火管理规定
6.4.1没有焊工合格证的人不得进行焊割工作,在技术训练过程中应有合格焊工在场指导。
6.4.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的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火花。
6.4.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6.4.4严禁将焊接导线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设备和管线上。
6.4.5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及金属溶渣。
6.4.6焊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
6.4.6.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
6.4.6.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监察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进行焊割。
6.4.6.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6.4.6.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6.4.6.5盛装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4.6.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会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6.4.6.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6.4.6.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6.4.6.9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措施票手续,不能焊割。
6.4.6.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6.4.7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应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
6.4.8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得堆置易燃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6.4.9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成的气瓶式样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5m。
6.4.10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安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6.4.11乙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明火10m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8m以上距离。
6.4.12乙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6.4.13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6.5汽车库防火管理规定
6.5.1汽车库和修理场所应悬挂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牌。
6.5.2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桶装的汽油、柴油。
6.5.3汽车载有桶装的汽油、柴油时均不得进入仓库。
6.5.4严禁往车库内的车辆油箱加油和从油箱内吸取汽油。
6.5.5不宜用汽油清洗零配件。
6.5.6使用的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于带盖的铁箱内。
6.5.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槽车的车库和修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5.8汽车库应按消防有关规定安放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6.6季节性(定期)防火检查管理规定
6.6.1每年根据季节性变化,组织全厂性消防大检查。
6.6.1.1消防专项检查由厂部(消防委员会)决定,安生部发文通知并督促执行,各部门组织检查。
6.6.1.2消防专项检查情况由各部门按规定日期汇总后反馈安生部,安生部整理汇总,上报厂部(消防委员会)并通报。
6.6.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通知,布置并组织消防专项检查。
6.6.3结合安生部安监室组织的全厂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进行消防专项检查。
6.6.3.1夏季雷雨季节避雷装置、接地装置的检查。
6.6.3.2夏季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的降温通风装置检查。
6.6.3.3电气设备、线路受潮情况检查。
6.6.3.4夏季雨季时,易爆品存放、保管、使用情况检查。
6.6.3.5冬季消防系统、消防器材的防冻工作检查。
6.6.4消防专项检查应有内容、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汇总、有整改措施。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
6.7消防通道管理规定
6.7.1消防通道严禁任意停放车辆(消防用车除外);
6.7.2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货物及设备;
6.7.3因生产工作需要在消防通道临时停车装卸货时应事先通知安生部;
6.7.4凡在消防通道进行施工或作业时,填报《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经安生部审批后方能进行施工或作业。
6.8消防水使用管理规定
6.8.1消防设备系统是用于扑灭火灾的专用设备,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6.8.2严禁将消防设备用于非灭火之用。任何部门、外包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消防管道上开口接管;擅自动用消防水。
6.8.3生产现场确需使用(短时间)消防水,应事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经管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控值长和安生部、必要时报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6.8.4申请手续办结后,主控值长应派值班人员到消防泵房对消防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护。
6.8.5消防水使用结束时,申请部门或单位的申请人应及时到安生部、值长处办理结束用水申请。值长应及时通知值班员和消防队。上述情况,批准部门、消防队、值长、值班员均应做好记录。
6.9 对专职消防队管理要求(有专职消防队时执行)
6.9.1服从领导,遵守厂规厂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6.9.2认真学习政治,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水平。
6.9.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各项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9.4熟悉本厂的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生产、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状况及灭火特点。
6.9.5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警。
6.9.6保持内务整洁,着装整齐。每天要清扫周围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6.9.7爱护消防器材、车辆、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车辆的状况,保证消防设备器材、车辆的完好率达100%。
6.9.8积极认真负责完成厂领导、安生部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6.9.9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熟悉掌握各种灭火设备器材的操作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6.9.10建立健全本厂防火档案。
6.9.11根据电厂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地演练。
6.9.12严格动火作业措施票制度,按照动火作业措施票的要求到现场进行动火监护。
6.9.13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志愿消防队员,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6.9.14落实岗位责任制,督促所建立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6.9.15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追查处理单位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详细登记每起火灾事故。定期分析单位的消防工作形势,找出问题,建议提出整改意见。
6.9.16参加本单位防火安全大检查,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火灾隐患。
6.9.17负责全厂消防器材的季节性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使消防设施和器材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9.18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把队伍建设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战斗力的集体。
6.10 消防队学习、训练管理办法(如若以后组建成立电厂消防队)
6.10.1认真学习上级消防业务部门、公司、电厂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安全通报、简报等文件。
6.10.2每月1~2次政治、作风纪律、制度、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队员的政治和文化素质。
6.10.3消防队每月组织二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
6.10.4按照消防训练大纲要求,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训练,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15小时。
6.10.5每月进行一次政治或业务、体能、技能考核,并与奖金挂钩。
6.10.6每个队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熟悉厂区消防器材设施布置情况和厂区各个要害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
6.11火警值班管理规定
6.11.1值班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位,坚守岗位,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6.11.2认真做好火警电话记录,并立即通知消防队员出警,记录簿应保持完好整洁。
6.11.3负责掌握全厂的动火情况,接到动火电话后,应立即通知队长,并做好动火等情况的登记。
6.11.4负责做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值班室内统一、整洁。
6.1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电厂消防情况,值班记录向接班员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6.12消防巡检管理规定
6.12.1专职消防队员及电厂值班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区域巡检责任制。
6.12.2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对划片包干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专项巡检。巡检队员必须详细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并建议上报安生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6.12.3消防队员巡检必须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生部通知有关部门,做到灭火材料及时更换和补充,保证灭火器材完好率达100%。
6.12.4电厂值班人员每天白班对划片包干区域巡检一次,详细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生部督促有关部门检修整改。
6.13消防车驾驶员管理规定(如以后组建成立电厂专职消防队)
6.13.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电厂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行车。
6.13.2每日应对车辆启动10分钟以上,认真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工作,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13.3按规定加油,保持油箱内油料在2/3以上。
6.13.4登记、保养好随车的各种工具、附件等。
6.13.5车辆如有故障,应向队长报告,并及时排除故障,未能自行修复需要外送修理时,应填写《车辆检修申请单》,经队长确认,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地点维修。
6.13.6保管好行车执照,钥匙及行车驾驶要求的各种证件,做好车辆年检工作。
6.13.7积极参加消防队各项业务训练,熟悉全厂消防通道。
7.检查与考核(如以后组建成立电厂消防队)
7.1专职消防队员考核细则
7.1.1劳动纪律
7.1.1.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文化学习,提高政治文化水平,各项政治、文化考试不及格者扣30元/次。
7.1.1.2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服从管理,尊重各级领导,听从指挥.违者每次处罚100元或给予解除合同,延误一次出警即解除合同。
7.1.1.3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员外出必须请假,经班长、队长批准后方可离队,并在规定时间内归队。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安生部消防专责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但每次只限1人,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违者扣款30元,超过4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解除合同。
7.1.1.4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必须随时在位,并做好值班记录,违者扣款50元。
7.1.1.5做好巡检记录工作,巡检不认真、记录不完整一次扣50元,不及时报告缺陷扣100元;专项检查中发现缺陷扣巡检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合同;厂部检查中发现缺陷,责任人承担厂部考核奖金额,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合同。
7.1.1.6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否则,每次扣100—1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合同。
7.3.1.7车辆加油必须经过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线路行使,车辆维修必须事先填好维修单,报主管部门领导,上报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场所进行维修。
7.1.1.8驾驶员每天早上必须检查车辆的油、水、电、汽系统等,并启动10分钟,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否则,每次扣款150元。
7.1.1.9禁止赌博、违者一经发现,即解除合同。
7.1.2业务技能
7.1.2.1入队第一年的队员,考核成绩要达到60分(及格)以上;第二年的队员考核,成绩要达到80分(良好)以上;第三年的队员,考核成绩要达到90分(优秀)以上,考核不及格或达不到标准者给予解除合同。
7.1.2.2新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各项考核成绩及素质情况达到标准,给予申请转正。
7.1.3内务卫生
7.1.3.1保持办公室、学习室、值班室、宿舍的整洁、卫生。违者扣30元。
7.1.3.2按规定打扫环境卫生,搞好值班室和宿舍的卫生,违者扣款30元。
7.1.3.3队员着装统一、整齐。违者扣30元。
7.1.3.4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违者扣30元。
7.1.3.5禁止在厂区非吸烟点吸烟,违者扣100元。
7.1.4生活管理
7.1.4.1队员应认真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事业心,责任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积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7.1.4.2队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能超过活动区域,发生火警未到位者予以解除合同。
7.1.4.3队员应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对于作风拖拉、工作不负责任、考核不合格的队员,坚决予以解除合同。
7.1.4.4队员在位期间必须做到一切服从各级领导,听从指挥,违者一经发现即解除合同。
7.1.4.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外来人员在队留宿,如有亲属来队,应经过队长,向安生部消防专责报告,经其同意后,方可留宿,若私自留宿,违者扣款100元;未执行作息制度,违者扣款30元。
7.1.4.6加强水、电管理,及时关闭水龙头和随手关灯,违者扣款30元。
7.1.4.7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打扫卫生工具用完后,应放在规定位置,否则,发现1次扣全班队员每人10元、班长20元。
7.1.4.8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严格作风纪律,做到着装整齐、统一,雷厉风行,离开生活区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违者扣款30元。
7.2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参见《消防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DF-0806-2008: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
Q/HNDF-0806-2008: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
Q/HNDF-0806-2008: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标准
附录E(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
9.报告及记录
序号
编 号
名 称
附录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HNDFDC/XXXX-1-XX
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
A
值长、安生部、使用部门
一年
2
HNDFDC/XXXX-2-XX
消防水使用申请单
B
值长、安生部、使用部门
一年
3
HNDFDC/XXXX-3-XX
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表
C
消防队
五年
10报告及记录(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消防水使用申请单、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表)的编号原则与登记要求
10.1 编号解释
HNDFDC/XXXX-1-XX
① HNDFDC—— 代表华能东方电厂
② 前XX——代表公元年号后两位,比如08、09、10等等。
③ 后XX——代表月份01、02、03、04、05、06、07、08、09、10、11、12
④ 两连接号中间的“数字”代表文件的种类:比如“1”代表“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2”代表”消防水使用申请单”;“3”代表“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表”;
⑤ 最后两个“XX”代表编号,取两位,比如01、02等等。
⑥ 编号由安生部统一执行。
10.2 报告及记录编号年月取舍原则
年取后两位,月取两位。
10.4 报告及记录(单)编号
取两位从01开始,以月为一累计单元。
10.5 编号举例
HNDFDC/1001-1-08——代表华能东方电厂2010年01月第08号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
HNDFDC/1001-2-04——代表华能东方电厂2010年01月第04号消防水使用申请单。
HNDFDC/1001-3-10——代表华能东方电厂2010年01月第10号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表。
10.6编号都以月为单位开始记数累计,每月第一日0:00开始,到月末最后一天24:00结束,要特别注意。
11.附录
附录A: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
附录B:消防水使用申请单
附录C: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标准表
附录D:防火重点部位及责任部门、防火责任人一览表
附录E: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图
附录F:消防宣传教育流程图
附录G:消防培训流程图
附录H:消防检查及整改工作流程流程图
附录I:消防演习及疏散演练流程图
附录A:
华能东方电厂
消防通道使用申请单
编号:HNDFDC/ -1-
申请部门
(或单位)
申请人
月 日 时 分
消防
通道
使用
目的
及理
由
使用时间
设备管辖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消防主管
意见
年 月 日
生产厂长
意见
消防通道停用通知
申 请 人
消防主管
意 见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值长、安生部、使用部门或单位各执一份。
附录B: 华能海南东方电厂
消防水使用申请单
编号:HNDFDC/ -2-
申请部门
(或单位)
申请人
月 日 时 分
消
防
水
使
用
理
由
申请部门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值 长
意 见
年 月 日
安生部
执行意 见
年 月 旧
消防水停用通知
申 请 人
结束时间
月 日 时 分
安生 部
意 见
年 月 日
值长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值长、安生部、使用部门或单位各执一份。
附录C: 消防技能训练项目考核标准表
姓名: 编号:HNDFDC/ -3-
科目
项目
等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一
体能
3000米跑
12′20″
12′40″
13′20″
60秒俯坧撑
45下
40下
35下
60秒杠端臂屈伸
28下
24下
20下
60秒引体向上
14下
12下
10下
二
着装
原地着战斗服
10″
13″
15″
着空气呼吸器
28″
30″
35″
着隔热服
20″
22″
25″
三
水带连控
二盘水带连接
10″
12″
15″
五盘水带连接
18″
20″
22″
四
障碍
30米翻越板障
7″
7.30″
8″
百米障碍
12.50″
13.50″
15″
60米佩戴空气呼吸器跑
9″
10″
11″
五
号操
消防车出水
65″
六
设施的使用及演练
全厂消防系统的使用操作
使用操作熟悉
手提灭火器百米灭油、灭火
13″
15″
17″
灭火预案演练
预案熟练迅速准确
附录D:
防火重点部位及责任部门、防火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部 门
部 位 名 称
责任人
1
运行部
一期主控室
当班值长
2
运行部/检修部
#1锅炉房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
运行部/检修部
#2锅炉房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4
运行部/检修部
制氢站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5
运行部/检修部
#1炉前燃油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6
运行部/检修部
#2炉前燃油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7
运行部/检修部
#1机组蓄电池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8
运行部/检修部
#2机组蓄电池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9
运行部/检修部
#1主变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0
运行部/检修部
#2主变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1
运行部/检修部
#1高厂变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2
运行部/检修部
#2高厂变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3
运行部/检修部
#01起备变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4
运行部/检修部
#1机组柴油发电机房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5
运行部/检修部
#2机组柴油发电机房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6
运行部/检修部
#1炉制粉系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7
运行部/检修部
#2炉制粉系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8
运行部/检修部
#1机组小机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19
运行部/检修部
#1机组空氢侧密封油站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0
运行部/检修部
#2机组小机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1
运行部/检修部
#2机组空氢侧密封油站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2
运行部/检修部
#1机组电动给水泵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3
运行部/检修部
#2机组电动给水泵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4
运行部/检修部
#1主机氢气系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5
运行部/检修部
#2主机氢气系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6
运行部/检修部
#1主机润滑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7
运行部/检修部
#2主机润滑油区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8
运行部/检修部
油库区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29
运行部/检修部
一期液氨区域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0
运行部/检修部
一期侧煤仓给煤机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1
运行部/检修部
网控GIS及配电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2
运行部/检修部
GIS楼蓄电池间、保护室、夹层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3
运行部/检修部
#1号机组锅炉电子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4
运行部/检修部
#2号机组锅炉电子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35
运行部/检修部
#1号机组汽机电子间
当班值长、设备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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