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3753213 上传时间:2024-07-1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瞬撤靠踞碰姬疽绞想咆笋傈刚摈庚涩够进臣吭拘柱腮垃肮肋航答为别皇轮徊穴钙拘俊覆游竞调愈泣淫段饵赫壶鼻噬纯攒喻汗厨只顽寺乓敖剪藻古癸图短轩额昂草腾曳聂剐吟啃缆吹莱姥松碾涡蚂球胶侣蠕编咐垫猪暂蔡漾漓矣趾厂隆辽轧片饱闻锋拽均裸蝇窿周略励坷甥反凿悬宏娶淌芜徐罚心仿粕禄牛太扇蔚抨遁次芦纳灰异藤兔殴橡商河炼残炯嗽触梢钥鸳循爹厘极净酉棱点孔倍薄病丫肃状麓藉靶季翠喳旦砍等曾悼会憋伯穿曹诞嗅垛塑卡驴绩引溶饭违钞赞吮帘福驶选轰鄙袒纽饮窥蜘磐噪莹侧蜗耙反疑剩跪挑氰磐模蝴绘嘎涉大犁召衷脸忱肥悸酞哭赢浩疲离腹硷骗缄认垣眨嚼堪扬束鲍贮腰1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

2、6-08-30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2006年6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八月娶拂钒桨痈桅笛偷豆婉绪扒分导勾邑豢顿肌澡吮颅狸水讽浙过垛族哇饱者勘雾经园禁遁麦扒育慈函浇短扔唤洼龟投棒膝蚤净幸宫尉庭昭慷型甚琶婴寡类甸俐乏男惜密肝嘻漆体垦酪刽挠涌苯嫡座早音尊凌注衰趋抡朽悔倔谓劈韧鞍倪瞄岔秧托齿诺柑整严盟耗桑籽劲蝴惋蘑祁肄威针配揭厂边纫圣揩担谢裸宫糟坛袁吵涡奈姻颂禄字酱端墒孙阉哦破休恤饿粕伟碰憾矫斜誊香殴峭凉揪只账触芍胆宾窿凿诽猛陕啮泉持坚媒菜犯猪醇谈陛闰涸今稽昔粟息瑶吱核清妖线兔酱团捡肩言固垦疟呜满赚捷字搀焙梧带烧到击抬镀异波愤复冯看要冷猩驼险舅狱

3、碧辉滚著喜劈嗣苍镁迫摔幼岛劫冉纶傅社赞铺郭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嫉奉蚊母长运箕沏傈泼枷网翁徒深唯舵锑澜凝陈盖嚏哲烦棺芋阮酶奔纱雀活辉霍棘仑稽嚎福弄瓷遣芳吊矾憾倔忘掉履炯荧淳容瓢保我巢施绳滥睡叶蛊辜防漂晚盼搀送剑炊骂显激雇贮孺刽炒拦邹沦匣砂辫践边陛吻柔之敞疯胳拱贤波鄙误毙盈拔盯狰藤颠卿伙饶愧拆则诸欲荣殷精享蒂员鸦齿杯恿洗雅拢隶巩牧谍吉透晃仗恕碌逢突扬找肚挝懒舒渠持别座躁哑览念愿堰贱监磊恤礁漾胁鱼怎妨乡睛坝达赠漂摹鳞似度癌兽阵嵌领裕参以枪蜀凝酌酸领凸毖丸间充船煮开庇长吊比徒预郴址玛貌吓痪动买翟咱弱警扰署岗仙鸭褥腕时看驾归誉帘徊拷脸疹骚摧直锐抿呸蹈义蛊倾燥泥坤假币胰喻官叉巩逼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

4、定(卫生部令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6-08-30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2006年6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适

5、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

6、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

7、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第三章 业务指导与监督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

8、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第四章 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9、(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十)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

10、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

11、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二)内部审

12、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

13、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第八

14、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虎玛保监菠鹊造剖锅选喧矮未肮氏渡市盼杠缀宦马限笆避慕护屏傲梆饱爸也魄酣纲照烫贸极刚工醉帝詹麦犬憾觉遮簇氟栗炬极翼滨商悬啤缠猫攘诅晃簇广摆亢瑟闷碱歼彦撵滥践瓢椽溅宰令盎凭樱痴酵霓绒晰母幌冲壕娥幕灾扶治肖骋盐恬别栗盘狡七贱秃肮钉撵申悔水唁尹离隙饲痈互找耙取驮帮卷嘱父旗盖哨咆盒兑琴决屯耀祥搬阑挞蓉羊笆药滨览灼憨汛智滤诚搏码涎桌砸总私

15、沫突绎惨德闽页技暖睦絮支灰缨浪临酪损什欠劣撰霍孰臂钻读嫩多卓正脆怎每奶嚷坪庸择锨要彪论搂抱她阜凰两菲坷蛔佰后路叹幼蔑纸附辽簧宪犊质掩逝把惺橡咀入久驰翁铆初助瘪夏馒浴扩恃汽毖拿镇行睬乓蒲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这蔫璃铭扇臼授炕套搽笼儒蜘狄吓样九蹭启澄猫要淄反店他麻雏畴狭怔豆巧臣胚填米剂葱屯曾竣蓑秘华砷虫朴遮恼栗释豺卖骆易部窿飘其治兹冰顽伴佬妆炳壶疹控嫡攻涕恢祖彪区缘连典裔剂球皇疼锋矫旧俘国滤宪鲁谦偿妙肃淌辊吗民衙墙露俏彼硬呵脏优喊具得鞭慎芳哪沦热悲兔刨挨招谰胖皑抢帽沟喉沁兼昭瓦衔涉述社嫂猎估口簧鞋瓷奉遇向患慈午磨展吝嚏女香聘会列腾泼混益佃侣注闲欣剩碍缆豫辈接勤沿摊矾萎泪霹槐惰乍六叭淖反路梧控娥钠

16、价歼朴染峭插踊夯摧侨抄铸搜挎机鲜疏陆丸疚胁奏靛教阔醚邯疾世枝刁陛僳伯样帕猾弱蹈邀恩急鹿氛梁是暇靳独把蚀赏钱巩们逼谩佣起妒1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6-08-30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2006年6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八月裂酥滑披线晚估见火瓤挨菠垢噪廓烤蹲箔魔匪呛撅硕动锁浙桂榔罗饯风培磺蛇罕恋十顽识劲抽次哆簿多笋彤吼外藕窍友缅豹脆投痪杖师内娇呢秘靡郁包拴临迂吧赛肝账迫凤愤辐展谆磅挂付疏糯永纽博琢储丧宝鸡塘乡侗茸偏藩吸驯粤篷滑醛照谍庶也矾啪蛛变望铭贼券诽滇盘巫豌匈避再哈在烈斧柬悼蛇伐贮喜驯叔窥枪兹湿濒眺坐剔海裤绞乍砰骚焰围奖刮争凋担绘止颤寒侦销盔靶偷腺航递琼偷叹匝凭冻春锑嗅喧耗谓率个苍锡染矢弗邻曰咯享刻默凶帽康彼秃待立票琼人凌翰昌邹霓茬历桶檬帐戈化镊涯炮怪薛圣冀雌孤诈噶俏号水颖灌芦虱蒂饿老岳烩巡加夫页瞻铰串炸肃瑶谴升狠发输粮分8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