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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金融支持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屈越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向纵深化方向发展,改变农村落后现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当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改革成为焦点问题。土地流转后,农村金融需求在需求主体、需求规模、需求用途、需求风险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农村金融在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与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村金融;金融需求;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中国,土地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村土地既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资产;农村土地进入要素市场实现有序流转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实现资产价值的基本前提。土地流转不仅可以盘活资产,节约劳动力,实现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更可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建设进程。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 农村金融需求总量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丰富,但现有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安排却维持刚性并逐渐萎缩,使农村金融供求呈现出明显的总量与结构的双重失衡。
(1)金融政策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对于土地金融政策,我国重点集中于城市尤其是商业土地开发方面,而于农村市场,则缺乏系统、完善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规定,农民土地经营权不能抵押; 《土地承包法》 则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于通过招标、拍卖与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同时, 《物权法》 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 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允许抵押。
(2)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渠道狭窄。
对于银行业,虽然我国已经呈现了国营、民营和外资等全面开花的景象,但由于农村地域广大,经济落后,人员相对不集中,因而在商业化背景下,许多银行没有进入农村。当前,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农村合作银行),而真正能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的狭窄导致良性竞争机制的缺失,难以激活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市场,也难以给农村土地流转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
(3)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匮乏。
土地流转后,农户的经营范围将在原有农业产业经营的基础上涉及工业、规模农业等多个领域,对金融信贷产品需求也较为多样性;而目前各金融机构并没有将农村市场视为主要市场,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开发的信贷产品就相对较少。调查显示,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农业银行针对农村市场的金融产品仅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担保贷款等几种,而且由于政策和制度限制等因素,土地、自建房等均不能作为抵押,对农村土地流转贷款还处于试验和摸索阶段,信贷品种很难适应土地流转后多种经营的需求。
(4)土地流转融资成本偏高,且融资额度难以满足。
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两大资金来源的融资成本都偏高:一是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普遍较高,一般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0%,利差较高,增加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经营成本,从而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二是在我国持续加大银根收缩力度的影响下,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民间融资成本迅速攀升。同时,各大银行对农户贷款都实行小额贷款模式,如农信社大多贷款规模都在2000 元~3000 元 / 笔,一般为春放秋收,只能满足农民的简单生产,无法实现长期性投资,难以满足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资金需求。
(5)农村资金倒流城市,土地长期投入所需资金不足。
尽管国家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但由于农业支出和收入往往不成正比,迫使许多农民走向了城市,靠打工或者从事二三产业挣钱,甚至于许多农民选择了在县城等购买房屋居住,造成农村大量土地荒芜,农村人口减少。不仅如此,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将收入存入银行成为大多农民的选择,而各大银行往往为了盈利而将农民的储蓄调往城市和发达地区,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农村资金不能完全用于农村建设,多数被抽调到了城市。
伴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开始集中耕种,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开始加快,农民开始集中居住,大量劳动力开始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对金融的需求也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变化。
(1)从主体上看,需求主体趋向多元化。
土地流转后,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随之,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也由原来的传统农户、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等向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乡镇企业等多种现代农业需求主体转化,需求主体趋向多元化。其中,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将成为土地流转后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部分。
(2)从规模上看,大额需求增多。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农户资金需求额度较低,通过自身积累和小额信贷基本可以满足需求。随着土地流向少数工商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或农业大户手中,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会因购买大型农机具、引进农业科学技术等,使资金需求额度较单个传统农户的需求大大增加,由几千元发展到上万元、十几万元不等,贷款金额明显由小额分散向大额集中转变。
(3)从用途上看,资金用途多样化。
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传统农业生产逐步向综合发展的方向转变,生产性需求从原来单纯的种子、化肥、果苗等传统生产需求,向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储运、农资经营、商业、服务业等综合需求方面发展。因此,资金用途相应由土地流转前的消费和生产为主转向生产、消费、加工、创业和投资为主,资金用途呈现多样化。
(4)从风险控制上看,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
土地流转前,小规模农业决定了农户的生活消费资金需求和生产资金需求金额小、期限短,资金需求分散,季节性和临时应急性较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后,中长期资金需求增加且相对集中,有相对明确的还款来源,但存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风险控制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控制的难度在加大。
(5)从服务内容上看,衍生性金融服务需求增多。
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催生了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了对农村信贷、农业保险、投资、期货、票据、兑现、清算等衍生性金融服务的需求。另外,也刺激了为小额信贷组织等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评级、担保、信息共享等中介机构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张瑞怀.对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及金融需求情况的调查[J].中国金融,2009(15).
[2]章玉佩.对土地流转及金融支持情况的调查—以信阳市为例[J].中国金融,2009(15).
[3]张广伟.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3(6).
[4]郭荣朝.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研究[J].科学·经济·社会,2005(2).
[5]张营周.从金融需求的视角看农村金融改革[J].农村经济,2009(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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